[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5-008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规划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9 | [ 发布日期 ] | 2025-05-29 |
阳光绿洲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重庆新信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绿洲业主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阳光绿洲建设项目位于垫江县南阳大道南侧。县政府对该项目南侧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收回,土地收回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33644㎡,计容面积为67288㎡。由于国有建用地收回后,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发生变化,以及按照现行相关规定,配套设施标准发生相应变化,重庆新信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公示,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内容:1.新增社区组织工作用房134.14㎡,位于地块西侧4#楼临街面;2.新增室外体育活动场地,位于8#楼北侧;3.优化调整内部消防环道,同时在4#楼南侧增加一个消防出入口;4.车库范围线进行局部优化调整,配置机动车停车位共546个;5.新增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停车位共134个。
二、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公示单位:垫江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2025年6月4日
公示地点:项目售楼部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若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方案调整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邮编:408300 联系人: 蒋老师 咨询电话:023-74684700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