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5-01725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规划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5-11-28 |
国瑞湖畔壹号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国瑞湖畔壹号建设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国瑞阳光地产集团(重庆垫江)有限公司:
国瑞湖畔壹号建设项目位于垫江县桂溪街道三合湖湿地公园南侧。为提升立体绿化住宅品质,满足购房者更高的需求,结合市级支持实施高品质住宅发展等相关政策文件,建设单位申请对原设计方案一期车库平面和1#楼、2#楼、3#楼、17#楼、18#楼屋顶造型进行优化调整。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调整内容:1.优化一期车库平面设计,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将1#楼、9#楼、10#楼、11#楼、12#楼、13#楼、16#楼、17#楼、18#楼建筑筒体下的车库功能调为储藏室功能;重新优化布置机动车停车位和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满足规范要求;优化小区公共门厅及垂直电梯设计。2.优化1#楼、2#楼、3#楼、17#楼、18#楼屋顶造型设计,在屋顶侧面E轴到H轴增加造型装饰墙5.2米,使立面造型整体协调,同时满足结构安全性要求。
二、经济技术指标:项目设计方案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公示单位: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4日
公示地点:项目售楼部处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若你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或直接提交至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11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方案调整事宜或自动放弃权利。
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讯地址: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科
邮编:408300 联系人: 蒋老师 咨询电话:023-74684662
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