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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规资执罚〔2022〕60号

日期:2023-01-17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重庆市垫江县五洞镇山河村村民委员会 垫规资执罚〔2022〕60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垫江县五洞镇山河村村民委员会于2020年5月在垫江县五洞镇山河村8组占用集体土地676.79㎡(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建李花园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罚款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停车场(露天停车场676.79㎡);
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676.79㎡×10元/㎡=6767.9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柒佰陆拾柒元玖角整)。
0.67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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