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规资执罚〔2025〕第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重庆融合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垫规资执罚〔2025〕第4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重庆融合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期间,占地242.69平方米修建商铺(建筑物占地43.92㎡,建筑附属用地(坝子)占地面积198.77㎡),现已完工投入使用,至今一直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该违法用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
罚款 |
1、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木质房屋一层)43.92㎡,建筑附属用地(坝子)占地198.77平方米;2、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10元/㎡的罚款,计人民币:242.69㎡×10元/㎡=2426.90元(大写:贰仟肆佰贰拾陆元玖角)。 |
0.24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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