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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级别 |
小型地质灾害(Ⅳ级响应):因灾死亡(含失联)不满 3 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不满 100 万元的。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不满 100 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不满 500 万元的。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中型地质灾害(Ⅲ级响应):因灾死亡(含失联)3 人(含)以上不满 10 人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上不满 500 万元的。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含)以上不满 500 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不满 5000 万元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大型地质灾害(Ⅱ级响应):因灾死亡(含失联)10 人(含)以上不满 30 人或者 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不满 1000 万元;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500 人(含)以上不满 1000 人,或者潜在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不满 1 亿元的。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特大型地质灾害(Ⅰ级响应):因灾死亡(含失联)30 人(含)以上或者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0 人(含)以上,或者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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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响应主要措施 |
具体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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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 |
(1)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险情情况,发布预警信号,设置警戒区域,撤离险区群众,安排专人巡查排查,并迅速上报县地指,同时抄报县级有关部门。
(2)县地指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对事发乡镇(街道)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片区地质灾害驻守工程师开展应急调查,划定成灾范围和危险区域,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4)县地指根据调查结果,立即组织属地乡镇(街道)将险区内所有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必要时可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甚至采取强制撤离等措施。
(5)县地指组织属地乡镇(街道)落实专人对地质灾害进行24小时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加强趋势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
(1)局24小时值班人员接到灾险情报告,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谭强。
(2)局分管领导谭强带队,局地矿科、矿产资源事务中心、规划自然资源所安排人员到现场核实,并指导现场处置,指导乡镇(街道)将险区内所有群撤离至安全地带,落实有关防范措施。
(3)矿产资源事务中心陈楠调度驻守地质工程师立即到现场调查,划定成灾范围和危险区域,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视灾险情情况调度市级专家组现场调查指导。
(4)主要领导张燕岭局长召开会商调度会。由现场局领导组织、当地政府领导、地质工程师(市级专家组)、县应急局及局相关人员召开会商调度会
(5)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刘万波负责灾险情信息报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30分钟电话报送、1小时内书面报送)、首报、续报、终报要求,编制险情信息报送主要领导张燕岭、局分管领导谭强审定,然后报县政府领导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6)局办公室程雪梅统筹调配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等,组织搭建工作帐篷,准备后勤保障物资,保障现场工作生活。
(7)局信息中心刘学负责舆情监测及信息发布,按要求启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评论引导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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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1)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了解受灾情况,设置警戒区域、撤离并妥善安置危险区群众、根据情况开展现场搜救,并迅速上报县政府及县地指,同时抄报县级有关部门。
(2)县政府或县地指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组织县地指成员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地指。
(3)县地指迅速赶赴现场,指导协调应急抢险。主要包括:开展应急调查,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险区内,疏散并妥善安置群众。开展24小时应急监测,加强趋势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现场科学搜救,避免次生灾害和二次人员伤亡。必要时可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有关设施,甚至采取强制撤离等强制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4)乡镇(街道)对灾害损失进行核实,对重要工程设施及大中型企业破坏情况进行调查,24小时内向县地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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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24小时值班人员接到灾险情报告,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分管领导谭强、主要领导张燕岭。
(2)局主要领导张燕岭带队,局分管领导谭强、局地矿科、矿产资源事务中心、规划自然资源所安排人员到现场核实,并指导现场处置,指导乡镇(街道)将险区内所有群撤离至安全地带,落实有关防范措施。
(3)矿产资源事务中心陈楠调度驻守地质工程师立即到现场调查,划定成灾范围和危险区域,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调度市级专家组现场调查指导,查明灾害成因、类型、灾险情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踢出措施建议
(4)成立现场指挥部。一是召开会商调度会,由现场市局领导组织,县政府领导、市级专家组、县应急局领导、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领导、专家组会商研判情况、处置建议等。
(5)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刘万波负责灾险情信息报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30分钟电话报送、1小时内书面报送)、首报、续报、终报要求,编制险情信息报送主要领导张燕岭、局分管领导谭强审定,然后报县政府领导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6)局办公室程雪梅统筹调配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等,组织搭建工作帐篷,准备后勤保障物资,保障现场工作生活。
(7)局信息中心刘学负责舆情监测及信息发布,按要求启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评论引导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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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级 |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救援工作。
县政府或县地指接到灾情报告后,立即组织县地指成员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地指。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由县应急局负责组织抢险救援,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处置;除严格执行Ⅳ级、Ⅲ级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措施外,还应当开展以下工作:
(1)指定现场指挥长,授予其组织制定救援行动方案,统一指挥、调度救援队伍和装备,决定救援力量编成的批次、顺序和强度,紧急情况下达撤离或暂停救援行动指令等权力。
(2)审批救援行动方案,必要时组织讨论研究。
(3)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灾害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4)通知可能受到灾害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灾害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灾害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6)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7)依法向应急救援队伍下达救援命令,必要时请求周边区县调集相关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给予支持。
(8)维护救援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9)依法发布有关灾害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10)采取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
(1)局24小时值班人员接到灾险情报告,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分管领导谭强、主要领导张燕岭。
(2)局主要领导张燕岭带队,局分管领导谭强、局地矿科、矿产资源事务中心、规划自然资源所安排人员到现场核实,并指导现场处置,指导乡镇(街道)将险区内所有群撤离至安全地带,落实有关防范措施。
(3)矿产资源事务中心陈楠调度驻守地质工程师立即到现场调查,划定成灾范围和危险区域,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调度市级专家组现场调查指导,查明灾害成因、类型、灾险情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踢出措施建议
(4)成立现场指挥部。一是召开会商调度会,由市政府领导(是规划自然资源局领导)组织,县政府领导、市级专家组、县应急局领导及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领导召开会商调度会。二是局主要领导张燕岭做好向市政府领导、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领导、县政府领导汇报现场情况、专家组会商研判情况、处置建议等。
(5)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刘万波负责灾险情信息报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30分钟电话报送、1小时内书面报送)、首报、续报、终报要求,编制险情信息报送主要领导张燕岭、局分管领导谭强审定,然后报县政府领导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6)局办公室程雪梅统筹调配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等,安排接待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领导、工作人员、专家组;组织搭建工作帐篷,准备后勤保障物资,保障现场工作生活。
(7)局信息中心刘学负责舆情监测及信息发布,按要求启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评论引导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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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
Ⅰ级应急响应由市地指负责统筹应急处置,灾情由市应急局负责组织抢险救援,险情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处置,县地指按先期处置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有:
(1)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2)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
(3)及时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
(4)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请求周边区县调集相关专业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给予支持,并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6)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
(7)采取其他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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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24小时值班人员接到灾险情报告,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分管领导谭强、主要领导张燕岭。
(2)局主要领导张燕岭带队,局分管领导谭强、局地矿科、矿产资源事务中心、规划自然资源所安排人员到现场核实,并指导现场处置,指导乡镇(街道)将险区内所有群撤离至安全地带,落实有关防范措施。
(3)矿产资源事务中心陈楠调度驻守地质工程师立即到现场调查,划定成灾范围和危险区域,研判发展趋势,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调度市级专家组现场调查指导,查明灾害成因、类型、灾险情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踢出措施建议
(4)成立现场指挥部。一是召开会商调度会,由市政府领导(是规划自然资源局领导)组织,县政府领导、市级专家组、县应急局领导及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领导召开会商调度会。二是局主要领导张燕岭做好向市政府领导、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领导、县政府领导汇报现场情况、专家组会商研判情况、处置建议等。
(5)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刘万波负责灾险情信息报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30分钟电话报送、1小时内书面报送)、首报、续报、终报要求,编制险情信息报送主要领导张燕岭、局分管领导谭强审定,然后报县政府领导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6)局办公室程雪梅统筹调配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物资、应急车辆等,安排接待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领导、工作人员、专家组;组织搭建工作帐篷,准备后勤保障物资,保障现场工作生活。
(7)局信息中心刘学负责舆情监测及信息发布,按要求启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研判、评论引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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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结束 |
地质灾害灾(险)情处置工作基本稳定后,救灾工作转入常态,经有关机构、专家评估,次生、衍生和灾(险)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或已消除,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
组织驻守地质队工程师、市级专家组现场核实,出具相关灾险情已经处置完成,隐患已消除或有效控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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