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MB1676168M/2020-0096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26 | [ 发布日期 ] | 2020-10-26 |
重庆市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担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督察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垫江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信访科)、自然资源调查登记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管制和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建设工程规划科、规划管理和测绘信息科(文化风貌科)、地质矿产科(安全生产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三)单位构成。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7个事业单位纳入了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包括: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统一征地事务中心、地产服务中心、矿产资源管理事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整治中心、规划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和房地产信息中心、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桂溪管理所、高峰管理所、鹤游管理所、坪山管理所、新民管理所、周嘉管理所、高安管理所、澄溪管理所、杠家管理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垫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垫江委发〔2019〕2号)要求,将原县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原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国土资源管理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县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县农业委员会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720.83元、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851.18元和08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的年初预算数含原国土房管局和原规划局两个单位的年初数合并而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70,189.35万元,支出总计70,189.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033.52万元、增长111.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划拨用地征地补偿费6697万元;二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了规划编制经费878万元;三是新增捷力轮毂、东部新区、南阳片区等项目土地收购收回。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7,46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331.6万元,增长78.82%,主要原因是增加划拨用地征地补偿费和捷力轮毂、东部新区、南阳片区等项目土地收购收回项目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468.65万元,占77.38%;事业收入156.62万元,占0.27%;其他收入12,843.25万元,占22.3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720.8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7,0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97.14万元,增长180.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项目支出:地质灾害治理500万元,因机构改革增加了规划编制经费878万元,土地收购收储项目资金约4.2亿。其中:基本支出4,292.9万元,占6.4%;项目支出62,796.3万元,占93.6%。此外,结余分配2,325.73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74.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97.94万元,下降91.46%,主要原因是减少债券资金结余,用于土地收购储备。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319.8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804.23万元,增长72.3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划拨用地征地补偿费、土地储备收购等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9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30.74万元,增长51.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79.52万元,增长234.6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征地补偿项目和地灾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7.18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3.63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征地补偿费约8000万元,增加地灾经费约152万元,减去上年决算新增耕地指标收购资金2525万元,因机构改革职能减少的廉租房建设资金11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79.58万元,增长237.23%。主要原因是增加征地补偿和地灾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39万元,增长175.54%,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土地例行督查和违建别墅项目工作未完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76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7万元,下降57.42%,主要原因是培训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25.42万元,占3.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9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社保缴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140.71万元,占1.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社保缴费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17万元,占0.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5)城乡社区支出8,624.61万元,占65.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73.96万元,增长5,624.93%,主要原因是增加征地补偿项目资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660.58万元,占27.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4.65万元,增长23.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的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167.19万元,占1.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1.93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9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垫江中学等危岩治理地灾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7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68万元,增长5.34%,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的增加,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和公积金等也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54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6.87万元,增长88.73%,主要原因是一是部门预算人均定额公用经费标准增加;二是因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各项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9,694.0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69.62万元。本年收入31,37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50.41万元,增长38.06%,主要原因是增加捷力轮毂、东部新区、南阳片区等项目土地收购收回项目资金。本年支出40,50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397.34万元,增长187.15%,主要原因是增加捷力轮毂、东部新区、南阳片区等项目土地收购收回项目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9.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下降19.76%。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26万元,下降18.2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去年和今年均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去年和今年均未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1.8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乡镇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3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7.3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和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7万元,下降57.71%,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61.4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8辆;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1,0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3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8万元,增长80.4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机关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60.54%,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议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5万元,下降44.72%,主要原因是本年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0.7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5.18%。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农村宅基地上图建库、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规划设计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9项,涉及资金53305.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实施项目均编制了项目资金预算,明确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了项目绩效管理指标,实现了项目管理的规范性。
(二)绩效自评结果
垫江县农村宅基地上图建库即不动产统一登记农房部分采购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97.23万元,执行数807.51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建立垫江县全行政区域农村宅基地23万宗数据库;二是编制统一代码一套;三是完成宅基地档案数字化共422382卷6062412页;四是部署软件系统1套;五是完成不动产上线及技术支持的前期准备工作。发现的问题:不动产上线及技术支持工作未全部完成。原因:市局农村不动产登记系统未完成升级导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待市局通知不动产上线时间后,根据最新的上线要求完善数据并导入市局农村不动产系统,以实现农村不动产的统一上线;二是同时做好上线后的支持工作以及售后维护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7468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