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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6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重庆市垫江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行使拟订全县土地、规划、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规范及相关制度和组织实施执法监察责任制的职责;

2.行使对非法用地、破坏国土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制止、立案、调查、处罚和执行的职责;

3.行使对违反规划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制止、立案、调查、处罚和执行的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应由乡镇(街道)查处的除外;

4.行使对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制止、立案、调查、处罚和执行职责;

5.行使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布置的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任务的职责、接受上级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及上级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6.行使“12336”违法用地公开举报受理、登记、办理、回复的职责;

7.行使违法用地、破坏耕地案件、违反城乡规划和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信访受理、办理、回复的职责;

8.行使阶段性集中整治违法建筑活动、卫片执法检查等城乡建设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的职责;

9.行使指导乡镇规划、国土资源、村镇建设方面执法监察工作的职责;

10.行使将有关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执法案件信息和数据分别对应上报并及时抄送县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

(二)机构设置。根据职能职责,垫江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四个大队两科一室,即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办公室、法制科、信访科。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89.6万元,支出总计88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1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社会保障缴费比例降低和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量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88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2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社会保障缴费比例降低和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量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1.45万元,占99.64%;其他收入3.18万元,占0.36%。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9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8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7万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社会保障缴费比例降低和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量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16.71万元,占91.84%;项目支出72.53万元,占8.1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6.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49万元,下降2.15%。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社会保障缴费比例降低和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量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社会保障缴费比例降低和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量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09万元,增长26.22%。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批复的预算不足,后期申请财政追加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97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5万元,下降2.1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比例降低及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量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7万元,增长26.88%。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批复预算不足,后期申请财政追加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2.78万元,占8.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2万元,下降10.4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比例降低。

(2)卫生健康支出18.59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5万元,下降28.8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缴费比例降低。

(3)城乡社区支出764.16万元,占86.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5.81万元,增长36.86%,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批复预算不足,临聘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及就业保障缴费等未纳入年初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30.54万元,占3.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1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缴费比例降低。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11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8万元,增长550.6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财务人员更换,业务不熟悉,本年严格控制支出项目及内容,区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气费、邮电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2万元,下降45.47%,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9万元,下降46.33%,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37万元,主要用于全县范围内非煤矿山、巡查、违法案件查处、县城规划区内巡查及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万元,下降40.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内控制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8万元,下降41.3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内控制度。

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73.3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1万元,下降74.6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配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打复印费、广告费、维修(护)费,水电费、邮电费等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38万元,增长550.63%,主要原因是上年财务人员更换,业务不熟悉,本年严格分辨项目经费和基本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00.0%。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72.5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的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财政局、审计局相关文件执行,局全体工作人员严守财经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合理、合法、高效。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如下2019年,项目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7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截至2019年末,我局项目资金累计执行72.53万元,使用完成率达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我局开展土地矿产非煤矿山巡查31次,立案查处无证开采非煤矿山1起,取缔非法条石厂4家;关闭非法打沙厂8家。 核实查处查处土地卫片违法用地图斑61个,涉及面积500多亩。全年规划区巡查360次,发现制止强制拆除县城规划区和城乡接合部的乱搭乱建新增违法78起,违法面积约5000平方米。存量违法建筑整治任务84件,整治违法建筑面积32863平方米。国家土地例行督察二阶段应完成任务43宗,已完成28宗,完成率为66%;“农地非农化”应由我局牵头拆除113宗,完成79宗,完成率70%;违建别墅整治11宗,拆除10宗,没收1宗,完成率为100%;大棚房整治12宗,完成率100%。完成征地拆迁行政助拆任务33户,完成率为100%。通过我局的宣传、执法等震慑,广大干部群众对违法用地,违章搭建的危害知晓率大幅提升,全县违法用地,违法搭建等形势得到了有效遏制,近两年的土地卫片执法和新增违章搭建均有所减少,在全县形成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良好氛围,提升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依规建设的意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我局属于执法部门,上无主管部门,下无对接单位,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加剧了执法难度。下一步将加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预决算管理。一是增强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理顺机制,理清思路,加强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度。二是引进专业人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绩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推进可持续发展体系,用活用好项目资金,获取最大效益。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2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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