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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9-14

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县经济信息委主要领导亲自布置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我委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

县经济信息委通过党委中心组、职工会、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12次,要求全委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思维,坚持法治要求,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设法治政府。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千人联系千企”“三服务”等活动,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各类法治宣传30余次,专题开展反诈宣传进企业活动70余次。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县委依法治国委2021年工作要点。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垫江委法治委(2021)1精神要求,按照各科室职责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分解到各科室并开展工作。

2按照全县疫情防控统一要求,依法依规牵头做好医疗物资的储备工作。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隔离衣、医用帽、防护面屏、护目镜、靴套、一次性乳胶手套、含氯消毒剂、储备消毒液等主要防疫物资均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储备45天用量,并按要求做好了全员核酸检测的物资准备。督导管理的行政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全县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强化了单位个人防控责任。

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经济信息委实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亲自出庭应诉;亲自研究谋划和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亲自对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进行剖析,推动依法解决。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

(本段因工作保密需要,有删减)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开展督察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我委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2.推进证照分离”已实行“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是指证照整合改革,实现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奇葩证明”我委没有出现这种情况;我委行政许可10项,非行政许可5项(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备案3项)均由市经济信息委设置、下放区县主管部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全年备案党内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配合县委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1件。我委牵头起草的《中共垫江县委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承载地的意见》,分别2次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条反馈意见,吸纳3条,未吸纳1条(未吸纳原因是该条意见与市级政策冲突,并向提出意见人进行情况说明);提请司法审查1次,通过司法审查。我委相关规范性文件未增加法律法规外的行政权力或者减少职责,未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未违反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个发权益或增加义务。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我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

2.我委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多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动态调整。

3.根据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2021年,依法聘请了重庆市欣凯律师事务所易川江律师为我委法律顾问,并在我委规范性文件起草、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工作过程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4.县经济信息委坚持“三重一大”工作制度,重大事项均通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坚持做到了“一把手末尾发言”的要求。

(四)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1.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外,我委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了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企业现场人签署意见并签名认可。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二是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委聘请易川江律师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2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年初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垫江经信发〔202125号)到各监管企业,让各企业知晓。二是对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并做到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同时及时对公开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三是落实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我委于每年131日前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县人民政府和市经济信息委。

3.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一是坚持过罚相当。做出的处罚决定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勿用“大炮轰小鸟”,避免畸轻畸重二是注重说理式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争取当事人对执法决定的理解、认同、支持三是寓服务于执法,将便民为民服务举措融入执法工作中,既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又让企业感受到执法的温度。2021年立案调查5件,移送案件1件,罚款12万元。

4.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和业务法律知识,参加执法人员培训,参加执法考试。通过学习培训,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为实施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奠定基础。执法人员发生错案或过错,依照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根据县普法办《垫江县普法责任清单》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申报的函开展了申报工作,县普法办同意我委2021年度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申报;根据中共垫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垫江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委印发《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和《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下发各科室,有序开展2021年普法工作。二是今年邀请专家开展执法培训5次,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三是利用3·15”、“4·15”“5.12”“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安全宣传月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开展了系列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对《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食盐经营办法》、《国安法》、《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6.我委领导干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未出现下达或变相下达与法律规定冲突的任务指标或完成时限等情形。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一是制定经信系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方案,明确思路,明确责任,明确范围,明确措施,做到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因人而异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扎实开展经信系统矛盾纠纷化解。紧急依靠和发动经信系统所有职工及家属力量,采取领导包案制,各分管领导牵头化解各包片工作涉及的矛盾纠纷,分批次妥善解决和化解一个又一个疑难杂症。一年来,调解企业和群众上访30余件,疏散15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40余个。紧急依靠和发动经信系统所有职工及家属力量,并采取领导包案制,牵头化解各项矛盾纠纷,分批次妥善解决和化解一个又一个困难纠纷。三是通过学习枫桥经验,形成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长效化解机制,达到稳定促发展,发展保稳到。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并下发《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通知》(垫江经信党委发〔20211号),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召开风险研判会,发送天气预警信息,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教育形式还比较单一,需要进一步提高。

2.少数企业法治观念淡薄,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3.在依法开展大数据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监管,规范信用评价和红黑名单运用,有待提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执法培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提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开展好“以案释法”学习活动,梳理我委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推进我委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二)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内设科室认真履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并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和镇街属地责任落实。同时推进法制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加强通报、约谈、考核力度,推进各种法律法规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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