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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行政权力事项目录(2023年)

日期:2023-05-09


序号 实施主体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备注
1 县经济信息委 改动市政天然气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20 1
2 县经济信息委 非跨区县(自治县)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乡镇)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20 1
3 县经济信息委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许可 20 2
4 县经济信息委 非跨区县(自治县)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专业供应工业企业燃料气)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20 1
5 县经济信息委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批 行政许可 20 1
6 县经济信息委 天然气加气站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0 1
7 县经济信息委 非跨区县(自治县)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城区)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 20 1
8 县经济信息委 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20 1
9 县经济信息委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审批 行政许可 20 1
10 县经济信息委 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行政许可 20 1
11 县经济信息委 对保护电力设施器材行为的奖励 行政奖励 20 1
12 县经济信息委 特色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确认 行政确认 20 1
13 县经济信息委 天然气设施建设工程投资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30 1
14 县经济信息委 工业及信息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1 1
15 县经济信息委 天然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30 1
16 县经济信息委 对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县经济信息委 对天然气经营企业未按照国家《燃气服务导则》提供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0

18 县经济信息委 对违反规定实施危害电力建设或进行危及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电力运行安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县经济信息委 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县经济信息委 对违反规定涂改、移动、拆除或毁损电力设施安全警示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21 县经济信息委 对将非食用盐产品作为食盐销售的处罚 行政处罚


22 县经济信息委 对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3 县经济信息委 对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24 县经济信息委 对窃电的处罚 行政处罚


25 县经济信息委 对违反《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实施危害天然气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0

26 县经济信息委 对天然气经营企业违反《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处罚 行政处罚 0

27 县经济信息委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从除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其他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食盐零售单位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的处罚 行政处罚


28 县经济信息委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处罚 行政处罚 0

29 县经济信息委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0 县经济信息委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办理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31 县经济信息委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2 县经济信息委 对燃气经营者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处罚 行政处罚


33 县经济信息委 对液化气经营者在改建、扩建期间未中止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34 县经济信息委 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以及擅自向外转供电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35 县经济信息委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非食用盐生产企业未按规定保存生产销售记录,食盐定点批发企业未按规定保存采购销售记录,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销售食盐的处罚 行政处罚


36 县经济信息委 对未办理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手续的处罚 行政处罚


37 县经济信息委 对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8 县经济信息委 对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处罚 行政处罚


39 县经济信息委 对擅自设立液化气储配站或瓶装供应站(点)的处罚 行政处罚


40 县经济信息委 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擅自安装、维修天然气燃烧器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 0

41 县经济信息委 对转让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42 县经济信息委 对电力企业、其他电力设施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规定对电力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43 县经济信息委 对天然气供应企业违反《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处罚 行政处罚 0

44 县经济信息委 对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食盐、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45 县经济信息委 对违反规定未经许可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46 县经济信息委 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


47 县经济信息委 对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的,责令停止销售等欺诈手段进行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48 县经济信息委 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违反规定聘用人员的处罚 行政处罚


49 县经济信息委 对节能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 行政处罚


50 县经济信息委 对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0

51 县经济信息委 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而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52 县经济信息委 对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未按规定设置视频监视系统的处罚 行政处罚


53 县经济信息委 对违反《重庆市液化石油气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处罚 行政处罚


54 县经济信息委 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 行政处罚


55 县经济信息委 对未取得液化气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液化气的,冒用、使用伪造或使用转让的液化气经营许可证,液化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期继续经营的,责令停止经营,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仍不办理手续继续经营的处罚 行政处罚


56 县经济信息委 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 行政处罚 0

57 县经济信息委 对拒绝接受节能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0

58 县经济信息委 对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处罚 行政处罚


59 县经济信息委 对不按规定序位限电、停电,增设供电条件或变相增加用电人负担等损害用电人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60 县经济信息委 对燃气经营者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处罚 行政处罚


61 县经济信息委 对重点用能单位未按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 行政处罚


62 县经济信息委 对出租、出借、转让《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63 县经济信息委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64 县经济信息委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65 县经济信息委 对天然气用户违反《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处罚 行政处罚 0

66 县经济信息委 对运输瓶装液化气未随车携带加盖液化气经营者公章的液化气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液化气经营者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的单位、个人运输瓶装液化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67 县经济信息委 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处罚 行政处罚


68 县经济信息委 对供电企业中止供电不符合规定条件、中止供电情形消除后未依法恢复供电或中止供电未按要求履行告知义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69 县经济信息委 对液化气经营者在停业、歇业期间未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液化气储存设备、库存液化气的处罚 行政处罚


70 县经济信息委 对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71 县经济信息委 对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72 县经济信息委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强制 行政强制


73 县经济信息委 查封、扣押与涉嫌盐业违法行为有关的食盐及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工具、设备或者查封涉嫌违法生产或者销售食盐的场所 行政强制


74 县经济信息委 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75 县经济信息委 对盐业生产、销售单位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及举报的调查处理 行政检查


76 县经济信息委 对燃气经营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 行政检查


77 县经济信息委 对工业企业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 行政检查


78 县经济信息委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安全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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