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174Y/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28 |
关于拟收回垫江县东盛燃气有限公司供气区域的告知书
垫江经信发〔2024〕13号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拟收回垫江县东盛燃气有限公司
供气区域的告知书
垫江县东盛燃气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因你司无法保证供气区域范围内用户正常用气,产生停气风险。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广大天然气用户正常用气,我委采取临时接管措施。2023年1月19日,我委向你司作出并送达关于延长临时接管期限决定,延长接管期限至2024年7月18日。
2024年2月7日至2月21日,我委分别采取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向你司送达《关于询垫江县东盛燃气有限公司供气能力的函》,核实你司是否具备稳定供气能力,你司于2024年2月26日向我委提交复函。鉴于你司未取得天然气经营许可证,也无持续稳定上游供气气源,无法满足恢复供气的条件,导致供气区域内居民供气目的无法实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五)款、《重庆市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等规定,我委将拟作出的决定内容告知如下:
拟于2024年4月18日收回你司在垫江县城区范围内的供气区域(供气区域范围为县城区北边以人民路为界,南边以桂东大道为界,西边以桂溪河、工农路—八一桥至南阳转盘段为界,东边以山脊线为界,重百垫江店、西欧花园、电力小区至紫金豪庭片区和春花安置点A、B、C、D、E等5栋)。
对于供气区域范围内你司投资建设的天然气管网、设施设备等资产,你司可根据市场原则自行处置,或可申请我委协调资产处置事宜。
如对上述告知内容不服的,你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陈睿华,周游 联系电话:74513632,74682383。
(此件公开发布)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