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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机构职能

日期:2024-07-22

(一)贯彻执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产业发展规划拟定产业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工作。

(四)负责拟定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承担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平衡。

(五)负责全县电力、天然气行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工作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

(六)负责全县油气管道保护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管道保护有关政策,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提出我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建设项目;负责对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内资)的确认。

(八)拟定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九)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指导企业改革和促进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指导和推进企业联合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负责全县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

(十一)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推进全县楼宇产业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的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推进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

(十二)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盐行业管理工作。

(十三)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和电子商务推广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

(十四)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推进电信普及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五)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协助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县域内开展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1.强化招商统筹、制造业招商职责。2.增加“统筹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职责。3.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4.将主要职责中“负责本县大数据智能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的表述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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