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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0358/2019-074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19-10-22

重庆市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4、负责拟定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承担煤、电、工业用油、气、运和重要物资平衡;5、负责全县电力、天然气行业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和清洁生产工作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6、负责全县油气管道保护工作;7、负责提出我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8、拟定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9、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10、负责全县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11、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12、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指导盐行业管理工作;13、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14、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15、负责协调维护全县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

(二)机构设置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7个,即六科一室。经信委下设事业单位垫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垫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为了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主要参与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调研,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扶持、融资担保、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服务。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和垫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经信委为行政机关,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8年未实施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575.23万元,支出总计2,575.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7.80万元、下降17.28%,主要原因是财政安排的项目经费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95.21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866.84万元,下降28.3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入的项目经费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6.87万元,占99.62%;其他收入8.34万元,占0.3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80.0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54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54万元,下降17.79%,主要原因是用财政资金支付的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41.16万元,占40.93%;项目支出1,502.66万元,占59.0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1.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4万元,增长68.24%,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预算的项目经费还有尾款未支付,财政资金结余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86.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0.18万元,下降28.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53.07万元,增长198.02%。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初安排的项目经费不足,年中追加的项目经费较去年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70.59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3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4.40万元,下降17.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0.59万元,增长245.38%。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初安排的项目经费不足,年中追加的项目经费较去年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3.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3万元,增长149.6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部分项目未实施完毕,项目支出在当年未能实现。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5.55万元,占4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15万元,增长92.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2)教育支出1.50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25.3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培训经费减少。

(3)科学技术支出43.00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0.25万元,占11.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8.49万元,增长84.6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04万元,占1.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6万元,增长15.01%,主要原因是费用项目增加,费用标准提高。

(6)节能环保支出3.15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33.65万元,占44.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3.6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29.25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减少,人均缴费基数又因工资调标而调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96万元,增长16.38%,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性支出标准调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公用经费20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3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支出项目增加,支出标准调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9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4万元,增长33.1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44万元,增长33.15%,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置公务车辆一台和安排出国出访一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4.15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人员赴荷兰招商开销。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4.15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去年未安排出国任务,本年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单位安排1人出国招商。

公务车购置费19.7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车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3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7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去年未购置车辆,本年购置公务车辆一台。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下乡到各企业检查安全生产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4.5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24.50%,主要原因是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5.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专家、招商引资考察来访人员,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5万元,下降73.0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5万元,下降73.01%,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6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25元,车均购置费19.73万元,车均维护费4.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4万元,增长8.5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支出项目增加,支出标准调高。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主要用于采购智能化城市建设网络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468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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