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174Y/2020-0003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经济信息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10-22 | [ 发布日期 ] | 2020-10-22 |
重庆市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贯彻执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4、负责拟定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及行政执法,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5、承担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和清洁生产工作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6、负责全县油气管道保护工作;7、负责提出我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8、拟定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9、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企业;10、负责全县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11、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12、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13、牵头承担军民融合发展、大数据应用发展方面的职责;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负责本县大数据智能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
(二)机构设置。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运行科、规划产业科、中小企业发展科、大数据运用发展管理科、综合执法科。经信委下设事业单位垫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根据《垫江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19〕44号)要求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垫江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牌子。2019年决算本部门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本部门已完成机构改革相关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503.50万元,支出总计4,503.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8.27万元、增长74.88%,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富源化工技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03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8.33万元,增长38.19%,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富源化工技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31.12万元,占99.92%;其他收入2.42万元,占0.08%。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69.9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4,376.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2.91万元,增长72.05%,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富源化工技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26.31万元,占21.16%;项目支出3,450.42万元,占78.8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6.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36万元,增长303.60%,主要原因是根据本部门资产清查情况将不能支出的应付款项转为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68.8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11.38万元,增70.83%。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富源化工技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3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4.25万元,增长38.61%。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富源化工技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0.72万元,增长47.1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富源化工技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37.7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7.40万元,增长71.71%。主要原因是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富源化工技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1.39万元,增长111.2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富源化工技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2万元,下降26.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减少,项目支出结转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8.59万元,占2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00万元,增长28.5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目标考核金、医疗费等人员经费增加。
(2)教育支出1.23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32.79%,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调整预算科目导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6.28万元,占5.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23万元,增长20.2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死亡人员抚恤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22.66万元,占0.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2万元,下降44.57%,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医疗费调整科目导致减少。
(5)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河长制工作经费10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034.98万元,占69.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4.98万元,增长203.5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补助资金,富源化工技改项目专项补助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28.05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1.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83万元,下降12.8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死亡人员抚恤经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7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16万元,下降14.55%,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严控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4万元,下降32.0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了因公出国(境)费4.15万元,实际未发生该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27万元,下降71.5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了出,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7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4.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6.6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4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6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1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99万元,下降19.17%,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减少运行经费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7万元,增长322.22%,主要原因是会议增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3万元,增长486.65%,主要原因是涉及安全及统计的培训次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3165.2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绩效管理总体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统筹城乡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政务易”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已初步建设完成新民镇、沙坪镇、大石镇的互联网小镇及下属互联网村。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增强部门绩效意识和责任意识,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三是开展我委专业技术人才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人才专业技术水平。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19年度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本部门无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4512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