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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174Y/2020-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4、负责拟定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及行政执法,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5、承担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和清洁生产工作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6、负责全县油气管道保护工作;7、负责提出我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8、拟定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9、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企业;10、负责全县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11、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12、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13、牵头承担军民融合发展、大数据应用发展方面的职责;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负责本县大数据智能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

(二)单位构成。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7个,即六科一室。经信委下设事业单位垫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垫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为了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主要参与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调研,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扶持、融资担保、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服务。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根据《垫江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垫江委办发〔2019〕44号)要求

1、机构设置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垫江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牌子。

2、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1.划入县发展改革委承担的液化天然气管理职责。

2.划入原县商务局承担的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管理职责。

3.划入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全县微型企业培育发展职责。

(二)划出的职责

1.划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电力、民爆、燃气、通信工业企业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至县应急局。

2.划出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发展工作、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承担的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工作、脱贫攻坚涉及产业扶贫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相关工作、农产品工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工作职责,根据乡镇企业法依法承担的乡镇企业行政管理有关职责至县农业农村委。

3.划出工业和信息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监督职责至县发展改革委。

(三)新增的职责

牵头承担军民融合发展、大数据应用发展方面的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负责本县大数据智能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31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11.1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50.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0.36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13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和2020年市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上年结转17.05万元,收入总计3328.1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328.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73.79万元,教育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4.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0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67.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3.3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01.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1.14万元,上年结转17.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收入总计3328.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8.19万元,比2019年增加126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09万元,比2019年减少33.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压缩公用经费等商品服务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21.1万元,比2019年增加13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和2020年市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9.5万元,比2019年减少4.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4.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未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4.7万元,比2019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加强安全监管,主要用于接待检查和评审专家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比2019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4.21万元,比上年减少14.5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压缩公用经费等商品服务支出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28.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ﻪ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ﻪ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ﻪ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ﻪ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ﻪ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ﻪ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ﻪ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方式:74512862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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