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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174Y/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经济信息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根据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拟定工业、信息化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4、负责拟定年度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及行政执法,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5、承担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和清洁生产工作行政管理及监督;组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重大示范工程;6、负责全县油气管道保护工作;7、负责提出我县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8、拟定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9、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10、负责全县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11、贯彻执行有关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12、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13、牵头承担军民融合发展、大数据应用发展方面的职责;负责拟订智能化相关规划,协调智能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负责全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等职责;负责本县大数据智能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

(二)单位构成。垫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7个,即六科一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业经济运行科、规划产业科、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科、中小企业发展科、综合执法科。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垫江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28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2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36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82.55万元,主要是项目拨款收入减少1282.5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428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49万元,教育支出1.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1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6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82.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2.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130.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85.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5.99万元,比2022年减少121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11万元,比2022年减少8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23.88万元,比2022年减少1130.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减少导致经费拨款减少1130.16万元。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49万元,比2022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5.49万元,比2022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维修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

116.81万元,比上年增加4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度未预算政府采购。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423.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娟  联系方式:023-74512862

附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政府采购明细表

10.2023年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11.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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