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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交通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2-03-02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属各单位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领导率先垂范,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结合自学等多种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贯彻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部市县工作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研究问题、化解矛盾、推动工作

(二)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一是积极落实政务服务平台审批服务单轨运行要求,推进行政审批项目“一站式”服务,不让企业和群众多头跑路。二是根据市、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要求,及时领取完善发布重庆市政务服务平台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管理、公路工程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共286项。三是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坚决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在全市交通系统中较早实现行政审批改革目标。四是持续提升“愉快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等政务服务办理效率。

(三)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一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利化,聚焦客货运市场准入、交通工程建设等企业关注的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易操作的办理流程图,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接市交通局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同时加强对取消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三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减少申请材料,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不必要证明事项,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烦琐环节和手续。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从发文主体、内容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上报备案,存在问题的责成限期整改。二是提高公众参与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坚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组织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集众人智慧,采纳其合理建议。同时,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必须经局行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如集体讨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退回起草部门重新制定或不予制定。三是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适时动态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坚持每年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今年,我局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完善决策程序,推进科学决策。在进行重大行政决策时,坚持采取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听证(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进行听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后,再行组织实施,努力做到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保障民主决策。实行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我局对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交通项目实施、重要任务分解、重大财务支出等重大事项时,都必须提交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最后形成纪要,组织实施三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在重大决策以及行政执法方面,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防止任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政,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执法人员亮证执法,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违法事实、理由和依据;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理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主体合法原则,在开展执法的过程中,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名以上正式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原则,按照重庆市交通局关于交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加强对交通行政自由裁量权运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做到权力接受监督,监督跟踪权力,确保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七)严格执法队伍监督管理。全面实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管理,通过上路上车上船询访、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对象、执法窗口和行政大厅的依法行政、风纪风貌、政务公开、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交通执法环境。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工作。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监测和信访应对处置工作,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加强舆论宣传,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积极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做到投诉一起受理一起。

    (九)强化普法教育。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局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局领导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学习宪法及与交通相关的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阶段性中心工作相关的文件等,用法治思维,推动交通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制度化,利用职工大会、支部“三会一课”等进行专题学习,组织交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百年党史、宪法、法律知识及党内法规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工作全过程。

(十)深入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切实增强全民守法意识。一是立足建设交通强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做好交通行业重点法律法规规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制修订法规的宣传,并在原有的法治宣传形式上加强创新,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向全体职工推送法律学习资料,推广学习强国”“丹乡普法”“法宣在线”“重庆司法等微信公众号,鼓励职工自学,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结合交通行业特点,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长江保护法”、全民反诈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在高铁站、客运中心、中心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背心200件、悬挂法律法规宣传标语20余条,提升了法治宣传效果,提高了群众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力量不足。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有在编持证人员共50人,且整体年龄偏大,一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专业人才匮乏,现有执法力量已不能满足当前我县交通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执法手段欠缺。当前,交通执法手段仍然较单一,以简单的流动巡查治理等为主,而执法环境已越发复杂,违法手段繁多且越来越隐蔽。

三、2022年工作目标

  (一)加强队伍建设,确保“三个提升”。一是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交通建设。二是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理念,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三是提升全系统执法人员执法业务素质,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二)创新执法方式,增强执法效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执法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这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创新执法理念,丰富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三)深入法制宣传,增强守法意识。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树立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广大群众的遵章守纪意识,以干部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交通法治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普法宣传阵地的法治宣传功能,通过开展交通法律咨询、微信、QQ、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拓宽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普法效果,做好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面向基层的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增进全社会对交通依法治理工作的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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