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预计 1 月 18 日06 时到 11 时,我市渝中、江北、南岸、九龙坡、大渡口、沙坪坝、渝北、北碚、巴南、铜梁、璧山、江津、綦江、万盛、南川、长寿、涪陵、武隆等地将出现能见度小于 500 米的雾,局部地区能见度小于 200 米。
请各单位注意预防大雾天气可能造成的危害,按照职责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防范应对措施,确保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运行和交通建设安全,严防灾害和事故发生。
[重庆市交通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预案>重要预警信息及处置
国务院部门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版权所有: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310001 ICP备案号:渝ICP备12005648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https://www.12377.cn
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渝公网安备 50023102500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