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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350U/2020-000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23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的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2.拟订全县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3.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构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织公路、水运、公共客运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邮政、铁路等垂直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

4.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的责任;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5.承担全县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及协调全县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全县地方公路、码头、航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

7.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等执法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

8.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9.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

10.监督实施地方性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标准;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工作。

11.承担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信访科)、运输管理科、质量监督科、应急管理科(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财务审计科、建设管理科(规划科)七个科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垫江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垫江县道路运输事务管理中心(已推公)、垫江县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重庆市垫江县港航管理处、垫江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推公)、垫江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六个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机构改革情况。一是根据垫江委办发〔2019〕40号文件,将垫江县交通委员会更名为垫江县交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二是划入的职能职责。划入原农业委员会承担的渔船检验和渔船监督职能职责。划入后,本部门监督实施地方性渔业船舶检验政策、标准;负责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和行业指导等工作;负责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工作。划入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许可等行政职能。划转后,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外,所属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三是划出的职责。划出原县交通委员会承担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执法职责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9,114.88万元,支出总计89,114.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63.77万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比上年增加11,499.54万元、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17,063.24万元,本年支出比上年减少1,510.4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比上年减少4,053.32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49,445.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63.25万元,下降25.66%,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减少12799万元,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资金增加4,026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资金减少733万元、其他交通建设项目等资金减少7,557.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07.67万元,占99.72%;其他收入137.67万元,占0.2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9,669.54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3,50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0.45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增加28,359万元、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资金减少29,630.66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资金增加290.26万元、铁路运输资金减少76万元、其他交通建设项目等资金减少45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0.95万元,占9.24%;项目支出48,560.54万元,占90.7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5,61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3.32万元,下降10.22%,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结转结余减少20,946.86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资金减少506万元、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资金增加17,969.15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资金减少569.6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771.0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21.78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4,107.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86.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8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12.93万元,下降23.63%。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增加407.9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520.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45.69万元,下降17.73%。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收回G243澄溪至沙坪段资金7,045.6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686.6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20.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49.54万元,增长15.97%。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增加407.9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84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7.16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增加2625.4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232.5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2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35.7万元,下降26.2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结余减少28.9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减少5,406.79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1.65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5.3万元,占2.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59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标准提高,在职职工社会保险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42.55万元,占0.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1万元,下降20.61%,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医疗保险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136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公交公司燃油加气补贴。

5)交通运输支出36,702.47万元,占96.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1.74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公路水路运输增加2,451.84万元、铁路运输增加10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增加442.51万元、邮政业支出增加40.48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减少5,818.61万元、其他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002.0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242.93万元,占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02万元,增长34.2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及目标考核奖标准提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4万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及目标考核奖标准提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费、其他工资福利费、离休费、退休费、 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2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3万元,增长59.0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网络费等标准提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0,776.7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099.29万元。本年收入16,62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68.77万元,下降28.63%,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减少资金3,116.9万元、农村公路安保资金减少500万元、国省干线公路改造资金减少3,051.87万元。本年支出15,30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85.35万元,增长22.25%,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支出为14,119.32万元、国省干线公路(G415黄沙至白家公路)建设1,183.3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5.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3万元,增长24.87%,主要原因是垫江县公路管理事业中心购置公务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87万元,增长24.6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9.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2.7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21.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垫江县公路管理事业中心购置公务车一辆,全年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上升;二是车辆使用年限已久,维修费用支出较大,工程项目增加,路程较远,油料费增加,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上升;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没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相比,基本持平。较上年支出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19.58万元,主要用于垫江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购买一般公务用车,用于检查全县公路的建设及养护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5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垫江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购买一般公务用车,用于检查全县公路的建设及养护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5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垫江县公路事业管理中心购买一般公务用车,用于检查全县公路的建设及养护等。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4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工程项目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3万元,增长39.39%,主要原因一是车辆使用年限已久,维修费用支出较大;二是工程项目增加,路程较远,油料费增加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72万元,增长39.36%,主要原因是一是车辆使用年限已久,维修费用支出较大;二是工程项目增加,路程较远,油料费增加等。

公务接待费5.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28万元,下降79.2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42万元,下降79.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7辆;国内公务接待104批次62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69元,车均购置费19.58万元,车均维护费2.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58万元,增长12.8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接受市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业务培训增加,培训费较上年增长较高,差旅费标准提高,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83.75%,主要原因是市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会议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0万元,增长82.66%,主要原因是市级主管部门安排的业务培训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5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26.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8.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56.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14.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74%。主要用于采购公路沥青,公路安全标志标牌,混凝土沥青加工机械劳务工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47,715.8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垫江县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完成较差,由于2019年物价迅速上涨,导致确定最高限价、招标与项目开工存在较长时差,潜在投标人投标积极性不高,导致许多项目流标,重新招标又需重复挂网公示,今后加强和乡镇管理部门沟通,加快建设进度。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全部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4万元,执行数为423.48万元,完成预算的93.2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9座一下的车辆100台补贴资金114万元已完成88台补助资金100.32万元、二是10-19座车辆71台补助资金104.79万元,已全部完成补贴、三是20-29座车辆8台补助资金13.63万元,已全部完成补贴、四是30座以上车辆97台补助资金221.16万元,已全部完成补贴。形成补贴未完成的原因是燃油补贴是发放给当年实际参与营运的燃油型车辆,因存在部分车辆未营运、报废、更新等情况,只发放当年实际参与营运车辆,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车辆审核力度,保障燃油补贴资金发放至实际经营者手中。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

名称

2018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               (简称燃油补贴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

常青      13*******42

主管

部门

垫江县交通局

预算单位

垫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454万元

454万元

423.48万元

93.27%

加强车辆审核力度,保障燃油补贴资金发放至实际经营者手中。

其中:市级支出

454万元

454万元

423.48万元

/

补助区县

/

/

/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76台燃油型车辆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

276台燃油型车辆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9座以下车辆数

100

88

原因:燃油补贴是发放给当年实际参与营运的燃油型车辆,因存在部分车辆未营运、报废、更新等情况,只发放当年实际参与营运车辆。整改措施:加强车辆审核力度,保障燃油补贴资金发放至实际经营者手中。

10-19座车辆数

71

71


20-29座车辆数

8

8


30座以上车辆数

97

97


9座及以下车辆补贴标准

950//

114万元

100.32万元


10-19座车辆补贴标准

1230//

104.79万元

104.79万元


20-29座车辆补贴标准

1420//

13.63万元

13.63万元


30座及以上车辆补贴标准

1900//

221.16万元

221.16万元



车辆发放

合格率

%

100%

100%



完成时间

年月日

2019.12.31

2019.12.13


其他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谭克会023-74638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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