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交通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垫江县交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编制形成了《垫江县交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垫江县交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垫江县桂溪街道南新街2号交通局405办公室;邮编:408300;联系电话:023-745122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垫江县交通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条例》及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聚焦落实交通建设、交通运输供给等群众关切领域,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局网站”政府信息平台作用,严格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条例》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今年通过本单位门户网及时公开政府信息46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33条,行政许可类4条(27项),行政处罚类40条(338项),其他政府信息92条。通过“信用垫江”和“信用重庆”政务平台公开信息475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373条,行政许可信息102条。

2.依申请公开。制定《垫江县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明确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本年度受理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三审三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我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注重政务信息公开多样化建设,积极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及时更新维护相关板块。积极开展与县融媒体单位的合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社会公众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建议的渠道。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持续传导工作压力。全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任何负面舆情,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县交通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从以下重点改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公开信息质量。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信息质量和数量。二是加强学习培训。认真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信息发布员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发布系统操作,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牢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9号)和《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垫江府办〔2022〕29号)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