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信息公开>义务教育领域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0年春期学籍异动办理的通知

日期:2021-03-02
        

各中小学:

学籍管理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顺利开展的基础性工作。规范和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是我县推进教育现代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要求。《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办法》是学籍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各学校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实质,深刻领会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学籍管理员要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学习,采取学校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学实学透相关政策,掌握学籍管理相关知识。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学籍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结合我县学籍管理实际,现对我县2020年春期学籍异动办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义务教育阶段转学

(一)转学所需证件

1.转入垫江县桂溪街道、桂阳街道、新民镇、澄溪镇、长龙镇、黄沙镇辖区内学校所需材料(以下简称“二街道四镇”)

1户籍在“二街道四镇”的学生转入“二街道四镇”辖区内学校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需提供全户总页、学生本人页、产权证本人页、全户人口增减页,且户口簿必须是当地派出所发放的微机本。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在“二街道四镇”固定住所证件(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二选其一)。

2)在“二街道四镇”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转入垫江“二街道四镇”辖区内学校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需提供全户总页、学生本人页、本条第三款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全户人口增减页。户口簿必须是当地派出所发放的微机本。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在垫江“二街道四镇”固定住所证件(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三选其一)。

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与“二街道四镇”企业签订的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和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到社保局打印,最近连续半年及以上)。

3)在“二街道四镇”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转入“二街道四镇”辖区内学校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需提供全户总页、学生本人页、本条第三款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全户人口增减页。户口簿必须是当地派出所发放的微机本。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在“二街道四镇”固定住所证件(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三选其一)。

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二街道四镇”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时间满一年以上)、税务登记证明、一年以上的实际经营证明材料等。

4工作调动到“二街道四镇”工作人员的随迁子女转入“二街道四镇”辖区内学校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需提供全户总页、学生本人页、本条第三款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全户人口增减页。户口簿必须是当地派出所发放的微机本。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在“二街道四镇”固定住所证件(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三选其一)。

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调入“二街道四镇”工作的干部人事调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

5)户籍在外省的流动人口转入垫江“二街道四镇”学校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需提供全户总页、学生本人页、本条第三款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页、全户人口增减页。户口簿必须是当地派出所发放的微机本。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在“二街道四镇”固定住所证件(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三选其一)。

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二街道四镇”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的劳务用工合同。

垫江“二街道四镇”派出所签发的居住证。

2.转入“二街道四镇”以外的其他乡镇辖区内学校所需材料

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户口簿必须是当地派出所发放的微机本。复印件:全户总页、学生本人页、全户人口增减页。

3.所有需提供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转学流程

1.县内学生转学

1)转入“二街道四镇”辖区内学校的转学流程为:家长带齐转学证明材料到县教委审核通过后,由县教委分配就读学校,家长到转入学校报名,转入学校安排学生就读。转入学校学籍员在学籍网上办理学籍异动,操作时需上传县教委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转学学生户籍是“二街道四镇”中“四镇”的转入对应学校时不再到县教委审核,由接收学校审核后直接安排就读。

2)转入“二街道四镇”外其他乡镇学校的转学流程为:家长带齐转学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申请报名,转入学校审核后安排学生就读。转入学校学籍员在学籍网上办理学籍异动,操作时需上传该生的户口证明材料。

2.县(含省市)外学生转入

1)转入“二街道四镇” 辖区内学校的转学流程为:家长带齐转学证明材料到垫江县教委审核通过后,由县教委分配学校,家长到转入学校报名,转入学校安排学生就读。转入学校学籍员在学籍网上办理学籍异动,操作时需上传县教委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转学学生户籍是“二街道四镇”中“四镇”的转入对应学校时不再到县教委审核,由接收学校审核后直接安排就读。

2)转入“二街道四镇”外其他乡镇的学校的转学流程为:家长带齐转学证明材料到转入学校申请报名,转入学校审核后安排学生就读。转入学校学籍员在学籍网上办理学籍异动,操作时需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

3.学籍转到县外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家长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出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学籍转移。①学生户口已迁入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②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与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的企业签订的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和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到社保局打印,最近连续半年及以上)。③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时间满一年以上)。④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调入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工作的干部人事调动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

符合以上情况之一的家长还需提供户口本、所有需提供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原学校留存一份,原学校审批后交县教委留存一份(学生家长不再到县教委办理审核手续,由转出学校审核)。

(三)转学其他事项

1.转学办理时限:春期开学后两个星期内可以办理转学,过时不再办理转学。

2.转学办理必须要到学籍管理员处登记。

3.民办中小学校接收转学学生,接收年级有空余学位可接收转入学生,接收年级无空余学位,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4.学校不得再收规定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取消纸质转学联系表和学籍基本信息表。如果外县(省)的学校需要纸质转学联系表或学籍基本信息表,学校配合出具相关证明,同时做好登记。

5.毕业年级的学生学籍不得异动(户籍变化除外)。

二、高中阶段转学

普通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确需转学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申请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高一第一学期和高三的学生;

(二)未达到转入学校当年的录取条件的学生;

(三)向非同类型高中转学的学生;

(四)休学期间的学生;

(五)在校受处分期间的学生。

三、休学、复学

(一)因病休学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收费单据等有效材料,出国等原因休学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到学校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并经学校签章同意。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县教委核准后,完成电子学籍休学处理。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二)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并在休学时填写的《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上注明复学原因,并经学校签章同意。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县教委核准后,完成电子学籍复学处理。

(三)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学期,一学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延长。休学时间达到一学期以上的,按照接续学业原则,可复学到下一个年级就读。

硬性规定:学生休、复学必须要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收费单据等有效证明,否则不予办理。休学、复学不再到县教委盖章,由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上传以上证明材料报县教委审核。

四、留级、跳级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办理留级。

(二)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允许跳级。

(三)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借读。

五、其他事项

(一)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县教委注销其学籍。

(二)如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县教委确认。

(三)学籍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四)学校应当每学期组织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未经县教委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学校违反规定,有以上情形的,由县教委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202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