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工作的通知
(垫教委〔2021〕396号)
县教师进修校、县教育考试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市教委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教师〔2015〕2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1〕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一)全县未参加首次注册的普通公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暂不含行业办学校教师),包括试用期满、已完成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需进行定期注册。
(二)全县未参加首次注册的县教师进修校、电教信息中心、电大分校(工作站)、学区管理中心等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并聘任为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人员。5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需进行定期注册。
(三)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条件的上述各类人员。
(四)借调教师在借出单位参加注册。
二、注册条件
按《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教师〔2015〕22号)规定执行。
三、注册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1年10月15日—10月20日)。申请人网上填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www.jszg.edu.cn)。
报名期间,由注册范围内的学校统一组织本校应注册教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提示程序进行报名,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尤其是“第三步填写身份信息”中的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和“第四步选择注册机构”中的填写证书其它信息,一定要与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一致。要统一规范填写任教学校名称(法人机构全称),正确选择注册机构和确认点,按照要求上传照片。申请人填写的邮箱地址一定要真实有效,以备遗忘密码时通过所填邮箱找回密码。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并检查无误后,参加注册教师须打印本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现场确认(2021年10月27日—10月29日)。学校负责确认工作。教师网报期间,学校须安排专人同时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审核教师网报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章和学校公章,同时登陆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现场确认机构工作人员须将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垫江县教育委员会(308办公室),以备初审。
现场确认环节教师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由教师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用A4纸在网上打印。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聘用合同》及复印件1份。
4.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初聘教师提交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供不少于360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的参训证明。
5.首次注册教师提交上一年年度考核证明,初聘教师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交5年注册有效期内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6.师德表现证明。
7.身心健康证明(暂不要求统一体检,所在学校根据近年体检情况出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其中,第5、6、7项可由学校统一提供,需每人一份(样
表见附件1)。
(三)初审及公示(2021年11月1日—11月12日)。县教委所属学校教师定期注册的初审工作,做出初审意见,并录入“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四)复审(2021年11月22日—11月24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全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复核。
(五)终审(2021年11月25日—11月26日)。市教委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终审。
(六)登记注册结论。注册结论采用粘贴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注册贴”的方式体现。各学校按实际注册数领取注册贴,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上粘贴相应注册结论,加盖注册初审机构(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
(七)资料归档。《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注册机构意见栏的注册结论,由注册初审机构采用加盖注册结论章或手工填写的方式体现。申请表一式2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初审机构归档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年度注册工作。
(二)各校要在工作启动前,安排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定期注册结论体现形式及注册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熟悉注册条件、注册流程、注册贴使用管理和注册结论体现等,依规开展工作。
(三)注册工作中,各校要全面清理在编在岗教师档案,按规定做好证书补换发、认定申请表补办等工作,证书或认定申请表不完备者不予注册。严格审核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内的证书真伪。对注册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注册、骗取注册的行为依法惩处。
附件:1.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考核鉴定表
2.重庆市2021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74669348)
附件1
重庆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考核鉴定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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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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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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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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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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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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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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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种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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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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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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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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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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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合评价 |
校长签字:学校公章 年月日 |
说明:年度考核情况,首次注册教教师为前一年年度考核证明,新入职教师为试用期满考核和合格证明;定期注册教师为5年注册有效期内每年考核情况。
附件2
重庆市2021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
学校:(盖章)
填表人: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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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总人数 |
注册合格人数 |
暂缓注册人数 |
注册不合格人数 |
科、证、 段一致 人数 |
高段低聘人数 |
低段高聘人数 |
科证不一人数 |
XXX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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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需发送注册合计数据。2.邮件名称和文件名均为:重庆市2021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情况统计表——XX单位;3.请将此文件转为excel文件,再发送至邮箱:10613446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