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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名校长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1-11-2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提升校长办学治校能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高素质校长队伍,推动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现任正职校长(园长)。

二、评选周期及人数

垫江名校长每三年评选一届,每届评选名校长不超过10名,纳入全县教育系统人才库管理。

三、评选条件

(一)担任正职校长(园长)5年及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幼儿园园长、小学校长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过市级及以上校长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具有相应的校长任职资格证书。

(二)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恪守公正、廉洁、效率的行为准则,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三)坚持依法治校、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办学。合理制定与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领导执行能力。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无“三乱”行为发生。学校管理工作有特色、有成效,个人先进的办学经验或学校的办学特色在县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或经验交流。学校或个人曾获得县委、县政府及以上综合表彰或市级及以上获奖。

(四)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课程设置及其标准,学校教学秩序稳定,教学活动有效,教学评价科学。积极组织与指导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突出。近五年,至少主持或主研1项市级课题并结题,或正式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专著(合著或任主编,本人须承担1/3以上撰写任务),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为教育管理论文。

(五)重视行政班子建设,学校行政团队工作扎实、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师德建设成效显著,任职期间,学校教师无有偿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乱收费等违反师德行为。重视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引领教师成长,建立与实施科学合理的教师工作绩效评价制度,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获奖成效明显。优化外部育人环境,努力争取社会的教育资源对学校教育的支持。

(六)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学校办学业绩突出,近三年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居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

(七)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评选:

1.校长近3年任职期间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2.学校在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工作不力受到查处或本人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校(园)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提名等方式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校长申报。

(二)单位推荐。在校长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教师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同意推荐票数须超过参与测评人数的80%),经学校党组织研究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前须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教委。

(三)资格审查。县教委根据参评对象的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人选推荐意见,确定初选名单。

(四)专家评审。县教委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办学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提出建议人选名单。评审方案另行制定。

(五)组织认定。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垫江名校长人选。

(六)公示公布。对组织认定的垫江名校长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发文公布。

五、名校长职责和待遇

(一)职责

1.有干事创业激情和卓越的管理能力,长远规划学校发展、严格规范学校管理,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办学综合业绩突出,学校办学水平在全县甚至全市有较高声誉。

2.在学校管理改革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形成独特的管理风格,管理经验在全县得以交流或推广,须在市级及以上教育类刊物上发发表学校管理方面的文章至少1篇。

3.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每年牵头组织大型教研活动2次,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一篇。每届周期内至少主持或主研一项市级课题并通过结题,力争结题并获奖。

4.主动结对指导同类学校校长或校长后备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校长或校长后备干部1—2名。

5.积极参加校长学习、培训、论坛,承担教师校长培训任务不少于1次。

(二)待遇

1.颁发“垫江名校长”荣誉证书。

2.支持垫江名校长参加学习培训、研修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活动;支持名校长开展专业成长研究,并为他们提供时间及经费保障,原则上每年应提供垫江名校长学习报刊、研究资料、学习网卡等费用不超过5000元(据实报销)。

3.优先加入“名校长工作室”,优先推荐参评重庆市骨干校长。

4.在校长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名校长管理

(一)“垫江名校长”实行动态管理,周期3年。

(二)建立名校长考核制度。“垫江名校长”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制,主要采取年度报告、中期评价、终期考核等方式进行。

(三)“垫江名校长”出现违规、违纪情形,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取消其称号及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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