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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垫江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 水平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5-17
        


县教师进修校、县教育考试中心,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机关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研究,现将《垫江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民办学校由各学区负责通知。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    


垫江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00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3〕1号)、《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垫江县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的通知》(垫江人社发〔2016〕74号)精神,为了确保2023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顺利进行,特拟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

组  长:邹贤菊  徐吉强

副组长:陈  云  张玉琼

成  员:李亚琴  王方彬  王德建  瞿  波  陈  静  

朱雯欣  胡天坤  

二、考评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职称教学水平免考认定工作

1.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认定。

个人申报(5月12日—5月19日)。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认定由申报人员线上申报。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即可跳转到重庆市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报名,或登录教师职称教学水平申报(免考认定)系统网址:jzg.emis.cq.cn/teacher.chinazhile.com/报名(5月12日9时开放免考考评通道),下载填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表》(附件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名册》(附件2),将两表的纸质件(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2,一式一份)于5月19日前提交至县教委人事科408室,附件2的电子件传邮箱:1017651602@qq.com。同时网上上传佐证材料原件(PDF格式)和经认证的扫描复印件(PDF格式,单位盖章、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

2.高级教师、中初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认定。

申请高级教师、中初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的,学校应于5月19日前将审核符合要求的相关资料(验原件收单位审核签章的复印件)报县教委人事科408室,并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名册》(附件2)纸质件报送县教委人事科408室,附件2的电子件传邮箱:1017651602@qq.com。

3.5月29日在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网址(www.cqjy.com/)公布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认定结果。

高级教师、中初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表发放。各校以校为单位,在县教委人事科408室领取职称教学水平免考申报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认定工作

1.个人申报

(1)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个人申报(5月30日—6月12日)。申报人员登录系统报名,系统网址:jzg.emis.cq.cn/teacher.chinazhile.com/(5月30日9时开通现场考评通道)提交以下资料:

①上传课堂教学实录。录制技术标准须符合要求(附件3)。

②上传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及教学影响综合考察推荐材料。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附件4)中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及教学影响综合考察推荐材料在所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6月2日前报送县教委人事科408室(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县教委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单位于6月8日到县教委人事科408室领取加盖县教委公章的推荐材料,申报人员在系统中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③下载填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各单位于6月13日前将纸质件盖公章后提交至县教委人事科408室。

④各单位于6月13日前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名册》(附件5)盖章纸质件报送县教委人事科408室,电子件传邮箱:1017651602@qq.com。

(2)申请高级教师、中初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不限制名额,在网上申报(联系人及方式:吴鹏,13709465766),申报人应于6月10日—20日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按照以下要求完善材料。

①免传上课实录材料(任现职以来)

A.一师一优课市级优课及以上;

B.学科赛课活动。

教学竞赛、说播课比赛获县级(含教育学会、县教师进修校)等级奖以上,上传证书原件和证书复印件图片,复印件必须由学校经办人和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②报名事项

A.职称教学水平测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218.201.52.172:7800/sign_smp/signController/signPage。

B.网上报名要求

“测试职称”是指拟评职称名称,“现聘职称”是指当前已评定的职称,“测试职称”不得低于或等于“现聘职称”。

必须上传自己的登记照片,大小为80×120像素,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视频用“一师一课转码工具”转换为MP4格式,帧宽度不得低于720像素,大小在100MB至200MB以内,学前教育上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它学段上课时间不超过40分钟,上传完成后请尝试一下在网页上能不能正常播放,如不能播放则视为无效视频,请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后单击“查询”,再到查询结果下面单击“修改”重新上传视频。

免试的老师不用在网页上报名登记。

免传课堂实录的老师,只传证明材料图片;将学校签字盖章后学科赛课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拍成图片上传到“证明材料”以内,图片大小单张不超过500KB;单位名称必须写公章全称。证明材料栏请不要传其它无关的获奖证书等资料。

C.请每位参加测试的教师准备好一个U盘,把视频复制到上面(建议换电脑测试一下视频是否正常),参加水平测试时带上备用。

D.每位参加测试的教师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纸质件,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在水平测试时交到评委处。

2.现场考评。

(1)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审核通过人员按通知参加现场考评(7月1日—7月2日)。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地点为重庆市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7号)。

(2)申报高级教师、中初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现场考评时间为7月1日—7月2日,考评地点设在县职教中心,具体考评事宜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给每一位报考的老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标准见附件6和附件7。

3.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结果公布(7月3日),考评人员现场告知考评结果,同时将在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网址(www.cqjy.com/)公布考评认定结果。

4.申报高级教师、中初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证书发放。各校以校为单位,到县教委人事科408室领取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实施(高级教师、中初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

(一)考评准备工作

1.县教师进修校负责申报工作(报名及申报情况统计)。

2.县教师进修校负责实施现场考评工作(负责拟定《垫江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实施细则》、表册印制、考务编排、经费预算及发放、说课室资料袋准备、考场联系安排等工作)。

(二)完善考评资源。县教师进修校应进一步完善职称教学水平考评专家库、命题专家库、说课课题资源库及评课录像课资源库,为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提供资源保障。

(三)严格免考认定。对照渝人社发〔2016〕100号、垫江人社发〔2016〕74号文件免考条件,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科院(所)、教育学会及其学科专委会颁发的奖项予以确认。

(四)规范现场考评。组建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小组,下设若干学科组。上课考评,根据申报者提交的课堂教学实录进行评价,凡不符合县教委关于课改相关要求的,一律作不合格课处理;说课考评,内容现场随机抽取,按抽签顺序备课(限30分钟),说课(限7分钟);评课考评,先观看录像课1节,再当场撰写评课稿(限45分钟)。

学科组根据申报者的上课、说课和评课情况,提出考评建议意见。考评小组根据教师教学实绩材料,结合学科组现场考评建议,综合确定申报者教学水平考评结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的基础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推荐工作。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职称教学水平是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前提条件,开展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务必将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的政策和要求宣传到位,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切实搞好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合理安排近三年参加考评人员,择优推荐一贯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参加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职称教学水平免考认定合格后,其有效期为三年。职称教学水平考评三年有效期至第三年12月31日。

(三)严肃纪律,严格程序

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原则,进一步加强教学水平考评全程录像工作,存档备查。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费用,不得推荐平时教学不认真、教学效果一贯较差者参加各级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教学水平考评“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15%。凡未按要求开展、违反规定程序开展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当年不得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联系人及方式:胡老师,74515408;吴老师,7466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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