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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张治贵等8名同志为中小学(幼儿园) 责任督学的通知

日期:2021-02-24
        

县教师进修校、县教育考试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教育督导责任区督学公示制度建设的通知》(渝教督〔20128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推动我县经常性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聘任张治贵等8名同志为垫江县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名单如下:

张治贵 果 黎开富 杨清海

权 李必怀 亚 

中共垫江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垫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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