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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教育督导机构职责

日期:2021-03-02
        


1.垫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指导县域内的教育督导工作,审议教育督导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垫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本县的教育督导具体实施工作。   

3.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教育督导科:为县教委内设机构,负责对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学籍管理、校舍安全、教育投入、教育条件保障、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各级各类教育规划布局等情况实施监督和指导。负责跟踪分析教育政策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负责监督评估机构的教育评估活动。负责培训、考核和管理督学。负责参与教育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拟订各类学校督导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导性文件等相关工作。负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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