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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垫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2020年中小学校美育工作专项督导的自查报告

日期:2021-04-12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美育教育工作,增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54号)精神,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187号)要求,对我县89所中小学校开展美育工作专项督导,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中小学校89所,其中,小学67,在校生44877人;初中9所,在校生32276人;完全中学9所,在校生19159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所,在校生7006人;特教2所,在校生304人。

二、督评过程

按照《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要求,我县迅速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2020年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并于10月中旬召开了垫江县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培训会,全面安排布置相关工作。要求各校结合县教委下发的督导评估通知以及《垫江县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好自查自评,按时完成学校自查表填报,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形成自查报告上报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11月,县教委成立7个中小学美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小组,对全县89所中小学开展美育工作实地督导,及时反馈督导评估结果。对督导过程中自评情况较差、发现问题较多的学校,进一步指导学校开展整改,要求学校建立整改台账。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于12月中旬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1. 督评结果

   2020年我县89所中小学校完成了美育工作督导评估自查自评,完成自评报告89份,自评率100%。从全县各中小学校自查自评情况来看,我县各中小学高度重视美育工作,课程计划落实较好,实践活动丰富,条件保障到位,总体效果较好。

(一)建机制,明确目标任务

县教委坚持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纳入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教育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先后制定下发了《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转发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的通知》《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作为指导各校组织和开展美育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依据。为了加强对美育工作的领导,县教委成立了学校艺体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体卫艺科具体负责中小学艺体教育工作日常事务,基础教育科、县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落实学校艺体教育教学、艺体教研工作;各中小学分别组建了学校艺体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分管艺体工作,形成了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主要抓,年级组长、班主任、艺体教师直接抓,把艺体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年度艺体工作计划和艺体工作管理措施,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底有考核,确保学校艺体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坚持定期举办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坚持常年社团训练,坚持定期召开艺体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学校艺体工作。

(二)整资源,落实课程教学

各校均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计划》规定,保证小学每周3节美育课,初中每周3节美育课,高中每周1节美育课(高一、二音乐、美术各0.5节)。县教育学会设立了音乐、美术协会,在县教研室、各片区和直属学校设置了专兼职教研员,在各中小学设立了艺体教研组,分级负责艺体教学与科研工作,每学期组织县、校级学科教研活动均不少于2次。各中小学因地制宜,结合场地、师资、办学特色等探索美育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注重普及与提高相结合,鼓励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地方美育课程。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推广学生自主选择课程内容、授课教师实行走班制的教学形式,学生普遍认为选到了自己喜欢的美育项目。毕业年级学生的音乐、美术成绩合格率纳入了毕业资格认定,建立了非毕业年级美育监测制度。

(三)重过程,加强督导考评

1.按照文件要求,我县召开艺术素质测评测评专题会,全面安排布置相关工作。要求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成立艺术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步骤,狠抓落实。具体做法如下:a.测评依据:重庆市中小学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b.测评要求:要求全县中心小学(4--6年级)和县直属中学(初中1--3年级,高中1-2年级)必须按文件要求组织实施。c.测评内容:主要测试中小学音乐、美术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美育欣赏及美育表现能力。d.测评形式:由学校做测试好方案下发给各位教师和相关年级组,由学校组织评委,随机抽取所教年级和班次,学校考评组确定抽测对象,然后进行考核。e.测试结果:考评结果作为教师教学成绩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评职晋级挂钩。f.教委测评:教委督导评估进行现场抽测,方式和学校一样,测试结果作为学校考核内容。

2.近几年,我县对全县中小学的美育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评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将督评结果进行了公示并纳入了学校综合督导评估。从督评结果来看,我县大多学校对美育工作认识管理较到位、工作举措有力、活动开展较好。

(四)抓活动,提升艺术素质

1.举办了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小学生班级合唱比赛等活动。学生艺术节每两年举行一次比赛(艺术表演类节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书法、绘画、摄影)。实行分学区进行,九个学区的优秀节目在全县集中展演,此项活动形成常态化。

2.各校也积极开展校园艺术节或单项艺术比赛活动,如校园歌手、器乐、舞蹈、摄影、绘画比赛等,特别利用“六一”“元旦”等节庆日,举办综合文艺活动。

3.积极开展“2+2”项目及班级展示活动,让学生积极参加学校体育、艺术、科技兴趣小组,抓普及,出精品,提升艺术素质。

(五)强师资,优化队伍建设

我县不断补充艺术教师,解决学校美育师资不足问题;通过国培、市培、县培、县市级艺术活动、优质课竞赛、论文评选、基本功大赛等形式,积极组织艺术教师观摩培训,提高中小学校艺术教师专业素质及学业水科;各学校把美育教师参加各级竞赛展示获奖情况、指导学生参加美育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纳入了年度考核指标和职称评定条件,美育教师在评职、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六)保发展,强化条件保障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着力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美育教育工作,努力推进中小学美育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1.加强和改善了中小学美育教育设施建设。各校根据了中小学美育教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要求,加强和改善了中小学美育教育设施设备,各项指标逐年提高。

2.健全中小学美育工作经费投入机制。我县重视加强学校美育教育场地设施建设,县教委和各中小学逐步加大学校美育教育工作经费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教育经费增长相适应的美育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在公用业务事业经费中,每年保证全县美育节活动比赛的开支,保证基本美育教育经费投入。同时,学校通过多渠道筹措美育活动经费,使学校美育教育教学必需的设施、器材得到一定的配置,落实美育教师福利、劳保等待遇,初步保障了中小学美育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

()突实效,着力打造特色

积极整合县内体育美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广泛开展特色和优势美育项目活动,积极参加市级比赛。截至目前为止,我县垫江三中、桂溪小学被命名为重庆市合唱艺术团;高安小学被命名为重庆市器乐艺术团;高安小学、桂溪小学、垫江三中被命名为重庆市首批美育实验学校;垫江三中(合唱特色)、澄溪小学(戏曲特色)被命名为义务教育阶段第四批艺体特色学校;周嘉小学(版画特色)、坪山小学(书画特色)、命名为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第五批艺体特色学校。

(八)显成绩,彰显教育成果

1.2019年重庆市中小学艺术活动月系列活动中,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桂溪小学等10所学校荣获优秀组织奖;桂溪小学、实验中学、垫江三中分获“班级合唱”展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一等奖、三等奖、二等奖;桂东小学、实验中学分获“校园集体舞”展评小学组、高中组二等奖、三等奖。

2.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第五届“课堂器乐”视频评选中,高安小学和实验中学分获小学组二等奖、中学组三等奖。

3.第三届重庆市“戏曲进校园”中小学戏曲小梅花展展演活动中,垫江县教育委员会、澄溪小学荣获优秀组织奖,选送节目荣获市级二等奖。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学校对美育工作认识不到位,片面的教学质量观制约了美育教育工作的开展,美育课程存在被挤占现象;二是个别学校对艺术素质测评工作重视不够,测评工作未落地落实,流于形式;三是教研活动的开展少数学校实效性不高,次数不多,未形成美育教育科研和教改的良好风气,美育专项课题方面薄弱;四是开展美育教师的专项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活动不够;五是美育特色打造不够。

四、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各校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对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明确要求,将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管理措施,营造美育工作良好氛围。

二是各校要把艺术素质测评作为推进美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准确把握测评原则、测评内容以及工作要求,明确职责,落实到人。要将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制定适应本学校实际的测评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开展测评工作,优化测评方式和手段,全面采用电子测评系统,规范组织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师资队伍

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师资队伍建设,针对当前学校美育师资不足的现状,通过公招、遴选等方式,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力保学校美育工作的基本需要。同时,注重美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不断强化培训,切实提高美育教师整体素质。

(三)进一步加强教研教改

学校进一步完善美育教研制度,成立美育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加强科研工作,搞好美育专项课题的研究,形成美育教育科研和教改的良好风气。依托“领雁工程”、校校牵手工程,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和新老教师互帮互助机制,搭建美育课堂教学交流和教学技能培训平台,切实提高美育教师整体素质。

(四)进一步凸显美育特色

要进一步加强特色学校、美育实验校、艺术实践工作坊、学生艺术团、特色课程、特色功能室建设,优化管理方式,凸显美育特色。

(五)进一步保障经费投入

进一步加大学校美育工作经费投入,使学校美育教育教学必需的设施、器材得到足够的配置,保障中小学美育教育工作正常运转。

(六)进一步强化督查措施

着力加强对中小学艺术教育测评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学校美育工作的专项督导制度、督导结果公示制度,完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每年定期对全县中小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在教育督导评估中,加大对各学校的考核奖惩力度,对美育教育工作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懈怠的学校,实行合格性评估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垫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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