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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方案

日期:2021-11-29
        


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市、全县教育大会精神,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教育督导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委发〔2021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对象

垫江县教委所属独立建制公办中小学校81所(含小学附属幼儿园)、幼儿园4所、中职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其余民办学校另行评估)。

二、评估周期

202091日起至2021831日止

三、评估内容

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包括基础工作、发展成效、满意度调查、警示惩戒等内容,共100分;公办独立建制幼儿园综合督导评估包括基础保障工作、保育教育质量、满意度调查、附加指标等内容,共103分;特殊教育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包括基础保障工作、教育质量、满意度调查、附加指标等内容,共105分。具体评估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

四、评估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引导各校端正办学思想,明确办学方向,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育人观和人才评价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全面性原则。坚持五育并举,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等六个方面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发展性原则。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为目标,注重看实际效果、看群众评价,引导学校围绕教育教学主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打造优质均衡的垫江教育。

五、评估程序

(一)督导通知。向被督导单位发出书面督导通知。

(二)各校自评。新学年初,各校(幼儿园)根据相应的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上一学年度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将自评报告于2021920日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各学校须将获奖计分事项按要求进行分类分项登记,并将获奖情况、文章发表情况统计表(附件10、附件11 、附件12)于2021920日前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在专项督评时学校要将集体、教师、学生个人获奖文件或证书原件按统计表顺序收存备查。

(三)实施评估。

根据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按机关科室职能职责和评估内容,采用日常考核和专项督导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估。

1.日常考核

日常考核由相关科室(中心)、各教育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对照考核内容,通过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和开展日常工作检查进行量化考核计分。日常督导检查要尽量做到受检学校全覆盖、受检机率均等化,坚决杜绝打印象分、人情分。同一件工作影响计分的,按最高标准执行,不重复计分。除督导检查、政务督查、安全检查和必要的工作检查外,各相关科室(中心)要尽量减少到学校单独开展检查工作的次数,重点工作评估需要到学校(幼儿园)开展实地督查的,原则上纳入综合督导评估一并进行,切实减轻基层学校迎检负担。各科室(中心)2021930日前,要完成考核周期内所有考核计分任务,并将综合督导评估科室(中心)评分表(另行印发)和综合督导评估警示惩戒扣分情况统计表(附件13),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各教育督导责任区按《教育督导条例》和《重庆市中小学挂牌督导规程》组织责任督学实施经常性督导,并将随机督导扣分情况统计表(附件13),以督导责任区为单位于2021930日前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总。

2.专项督评

专项督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实施,原则上每学年集中督评1次。督评组成员由委领导、机关干部、督学、教育成员单位代表等组成。主要对纳入年度专项督导的重点工作进行实地核实、调查、测评、考核。

(四)审核认定。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专项督评组、科室(中心)、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评估量化的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垫江教育内网公示5个工作日。若学校对计分情况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督导室提出复核申请,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据实复核。公示结束后,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县委教育工委审定。

(五)提交督导报告。按要求向县政府提交督导报告,并将督导报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六、成绩核算

按垫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公办独立建制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分类分组评估(有附属幼儿园的小学综合督导评估成绩计算方法:综合督评总分=附属幼儿园督评成绩×15%+小学督评成绩×85%惩戒扣分),以综合督评得分分类分组排序。鉴于牡丹湖小学独立建制时间较短,其督评等级按其集团总校督评等级确定。

七、评估结果应用

(一)综合督导评估结果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将综合督导评估结果书面报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

(二)综合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作为学校干部评先、晋级、提拔的重要参考。

(三)对综合督导评估得分在60分以下学校校长和班子成员给予黄牌警告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在60分以下,责令班子全体成员辞职或建议相关部门给予免职。

(四)对综合督导评估结果同类同组排名位次居后10%的学校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连续两年综合督导评估结果同类同组排名居末位且综合督评分在70分以下的学校班子成员全县通报批评,并建议对校长降职使用。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注重综合督导评估的激励导向作用,加强过程管理,主动接受检查,狠抓整改落实,推动更好发展。

(二)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在督评工作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简单以工作资料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督导标准,坚决克服“好人主义”,不搞“下不为例”,以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督评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主动接受监督。凡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走过场、搞变通、考核失真失实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九、附则

(一)民办学校考核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二)本方案由垫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督评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由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研究确定。


附件:1.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

指标体系(一)、(二)、(三)、(四)、(五)

2.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

细则(一)、(二)、(三)、(四)、(五)

3.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4.垫江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

5.学校分类分组

6.奖(惩)项目得(扣)分标准及说明

7.垫江县学校教育宣传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8.垫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评估量化考核办法

9.垫江县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估量化考核办法

102020-2021学年度学校集体获奖情况统计表

112020-2021学年度学校师生个人获奖情况计表

122020-2021学年度学校文章发表情况统计表

13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警示惩戒

(扣分)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一)

(义务教育学校)

I级指标

II级指标

III级指标

责任科室

备注

基础工作

50

全面从严治党

6分)

五个基本(6分)

组干科

日常考核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5分)

依法治校(1分)

政策法规科

基建与财务管理(1分)

计财科、核算中心

家校社合作(0.5分)

基教科

督导机制(2.5分)

督导科

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3分)

平等入学(0.5分)

基教科

学生资助(0.5分)

资助中心

控辍保学(1.5分)

基教科

关注特殊学生需求(0.5分)

基教科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分)

德育工作(5分)

基教科

专项督导

体卫艺工作(5分)

体卫艺科

日常考核

劳动实践(1分)

基教科

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10分)

师德师风(3分)

人事科

教研科研和课堂改革(6分)

进修校

教师管理(1)

人事科

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9分)

教学常规(5分)

基教科

专项督导

评价体系(1分)

基教科

日常考核

教学资源(3分)

信息中心

营造和谐美丽环境

6分)

校园文化(1分)

基教科

安全稳定(4分)

安稳办

食品卫生(1分)

服务中心

发展成效

45分)

学校实绩

45

教学质量(40分)

质监中心

学年末考核

学校集体获奖(1分)

督导科

获奖计分不超过该项权重分。

师生个人获奖、文章发表(2分)

教育宣传(1分)

办公室

学年末考核

学校特色发展(1分)

体卫艺科、基教科

学年末考核

满意度

调查

5分)

内部评价

2分)

委领导、政府专职督学(1.5分)

督导科



学年末考核

科室(中心)负责人(0.5分)

外部评价(3分)

家长、社会代表(3分)

警示惩戒(倒扣分)

据实从总分中扣除

相关科室(中心)

学年末考核

备注:有附属幼儿园的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得分=义务教育学校督评得分(不含惩戒扣分)85﹪+附属幼儿园督评得分×15%-惩戒扣分

附件1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二)

(普通高中学校)

I级指标

II级指标

III级指标

责任科室

备注

基础工作

50

全面从严治党

6分)

五个基本(6分)

组干科

日常考核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5分)

依法治校(1分)

政策法规科

基建与财务管理(1分)

计财科、核算中心

家校社合作(0.5分)

基教科

督导机制(2.5分)

督导科

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3分)

规范招生(1分)

基教科

学生资助(0.5分)

资助中心

控辍保学(1分)

基教科

关注特殊学生需求(0.5分)

基教科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2分)

德育工作(5分)

基教科

专项督导

体卫艺工作(3分)

体卫艺科

日常考核

劳动实践(1分)

基教科

学生发展指导(1分)

进修校

综合素质评价(2分)

基教科

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7分)

师德师风(2分)

人事科

教研科研(4分)

进修校

教师管理(1)

人事科

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11分)

教学常规(4分)

基教科

专项督导

教育教学改革(4分)

进修校

日常考核

教学资源(3分)

信息中心

营造和谐美丽环境

6分)

校园文化(1分)

基教科

安全稳定(4分)

安稳办

食品卫生(1分)

服务中心

发展成效

45分)

学校实绩

45

教学质量(40分)

进修校

学年末考核

学校集体获奖(1分)

督导科

获奖计分不超过该项权重分。

师生个人获奖、文章发表(2分)

教育宣传(1分)

办公室

学年末考核

学校特色发展(1分)

体卫艺科、基教科

学年末考核

满意度

调查

5分)

内部评价

2分)

委领导、政府专职督学(1.5分)

督导科



学年末考核

科室(中心)负责人(0.5分)

外部评价

3分)

家长、社会代表(3分)

警示惩戒(倒扣分)

据实从总分中扣除

相关科室(中心)

学年末考核

备注:高完中教学质量得分=高中质量评价得分×60﹪+初中质量评价得分×40%

附件1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三)

(中等职业学校)

I级指标

II级指标

III级指标

责任科室

备注

基础工作

45

全面从严治党(6分)

五个基本(6分)

组干科

日常考核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5分)

依法治校(1分)

政策法规科

基建与财务管理(1分)

计财科、核算中心

家校社合作(0.5分)

基教科

督导机制(2.5分)

督导科

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3分)

规范招生(1分)

成职教科

学生资助(0.5分)

资助中心

控辍保学(1.5分)

基教科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分)

德育工作(4分)

基教科

专项督导

体卫艺工作(2分)

体卫艺科

日常考核

劳动实践(1分)

基教科

学生实习(2分)

成职教科

学生发展指导(1分)

进修校

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8分)

师德师风(2分)

人事科

教研科研(3分)

进修校

教师管理(1)

人事科

双师型”教师培养(2分)

人事科

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7分)

教学常规(4分)

基教科

专项督导

教学资源(3分)

信息中心


营造和谐美丽环境

6分)

校园文化(1分)

基教科

安全稳定(4分)

安稳办

食品卫生(1分)

服务中心

发展成效

50分)

职业教育质量

35分)

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4分)

成职教科

学年末

专项督导

学生操作技能竞赛(5分)

学生文明风采大赛、新时代好少年读书活动(5分)

高职升学(7分)

学生就业(1分)

学生双证率(2分)

非毕业班质量监测(4分)

招生及巩固率(4分)

校企合作(3分)

义务教育质量(10分)

春秋期监测成绩和中考成绩(10分)

质量监测中心

学年末考核

获奖(3分)

学校集体获奖(1分)

督导科

获奖计分不超过该项权重分。

师生个人获奖、含文章发表(2分)

教育宣传(1分)

教育宣传(1分)

办公室

学年末考核

特色发展(1分)

学校特色发展(1分)

成职教科、体卫艺科

学年末考核

满意度

调查

5分)

内部评价

2分)

委领导、政府专职督学(1.5分)

科室(中心)负责人(0.5分)

督导科

学年末考核

外部评价(3分)

家长、社会代表(3分)

警示惩戒(倒扣分)

据实从总分中扣除

相关科室(中心)

学年末考核


附件1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四)

(公办独立建制幼儿园)

评估项目

责任科室

备注

基础

保障

工作

50分)

全面从严治党(五个基本)(6分)

组干科

日常考核与年末集中督评相结合

教师队伍建设(5分)

人事科

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6分)

基教科

办园行为(5分)

基教科

育人环境(5分)

基教科

安全稳定(5分)

安稳办

食堂管理(3分)

服务中心

幼儿资助(3分)

资助中心

办园规模(2分)

基教科

基建与财务管理(3分)

计财科、核算中心

持证率(2分)

人事科、成职教科

语言文字(1分)

基教科

家长社区工作(1分)

基教科

督导机制(3分)

督导科

保育

教育

质量

45分)

园务管理

5分)

办园思想(1分)

基教科

目标规划(1分)

基教科

民主管理(1分)

基教科

行政管理(2分)

基教科

班级管理

4分)

班级建设(1分)

基教科

班级文化(1分)

基教科

班级活动(2分)

基教科

教学管理

11分)

教学活动(5分)

基教科

教学研究(3分)

进修校

教改科研(3分)

进修校

幼儿发展

25分)

德育(5分)

基教科

智育(5分)

基教科

体育(5分)

体卫艺科

美育(5分)

体卫艺科

劳动与技能(5分)

基教科

满意度

调查

5分)

内部评价

2分)

委领导、政府专职督学(1.5分)

督导科

科室(中心)负责人(0.5分)

外部评价

3分)

家长、社会代表(3分)

附加

指标

获奖加分

3分)

集体奖(1分)

督导科

学年末考核,

加分不超过各项满分。

教师幼儿获奖(1分)

文章发表(含宣传报道)(1分)

警示惩戒

(倒扣分)

据实从总分中扣除

相关科室(中心)

学年末考核

备注:附属幼儿园督导评估体系另行制定,以文件为准。


附件1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五)

(特殊教育学校)

评估项目

责任科室

备注

基础

保障

工作

50分)

全面从严治党(五个基本)(6分)

组干科

日常考核

教师队伍建设(5分)

人事科

教学常规(5分)

基教科


德育工作(5分)

基教科


教改科研(5分)

进修校

学校卫生(疫情防控)(5分)

体卫艺科

教育扶贫(5分)

基教科、资助中心

安全稳定(5分)

安稳办

食堂管理(1分)

服务中心

基建与财务管理(3分)

核算中心、计财科

教育宣传(1分)

办公室

语言文字(1分)

基教科

督导机制(3分)

督导科

教育

质量

45分)

康复教育

5分)

机构建设(2分)

基教科

语训实效(3分)

基教科

启智教育

5分)

行为养成(1分)

基教科

学生发展(3分)

基教科

身心健康(1分)

基教科

聋教育

5分)

言行礼仪(1分)

进修校

课堂常规(3分)

基教科

特长培养(1分)

进修校

保育保教

5分)

课余监管(3分)

基教科

生活保障(2分)

基教科

学生素质

12分)

基本素质(12分)

基教科

学业水平

13分)

非毕业班(6分)

基教科

毕业班(7分)

基教科

满意度调查(5分)

内部评价

委领导、政府专职督学(1.5分)

督导科

学年末考核

科室(中心)负责人(0.5分)

外部评价

家长、社会代表(3分)

附加指标

5分)


获奖、特色发加分

5分)

集体奖(1分)

督导科

学年末考核,加分不超过各项满分。

师生获奖、文章发表 (2分)

特色发展(2分)

警示惩戒(倒扣分)

据实从总分中扣除

相关科室(中心)

学年末考核

附件2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细则(一)

(义务教育学校)

I

指标

II

指标

III

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备注

基础

工作

50分)

全面从严治党

6分)

五个

基本

6分)

详见《垫江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附件4

按《垫江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考核成绩折算

组干科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5分)

依法

治校

1分)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完善道德法治课程体系

教师法治能力提升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扎实有效

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

领导干部学法纳入计划,每年参加法治集体学习或培训;每年研究部署普法学习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述职体现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0.2)

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教材落实,配备专兼职教师;配备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并按要求开展工作。(0.3分)

组织教师参加普法教育考试,未参加普法教育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扣0.01/人次;无重大违法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单位或职工发生重大违法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0.2分)

学校章程、规则、制度健全。(0.3分)

政策法规科


基建

与财务

管理

1分)

完成年度基本建设任务

政府采购规范、工程管理落实到位

年初预算执行到位

学校收费、课后延时服务、食堂资金管理规范。

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数据

完成年度基本建设任务(0.1分)

政府采购规范(0.1分),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0.1分),主要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台账管理规范(0.1分),履约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合同约定支付(0.1分)。

年末经费决算未超支(0.1分)

学校收费管理规范(0.1分),课后延时服务费收支规范(0.1),食堂资金收支规范(0.1)

按时上报统计数据(0.1)

计财科、核算中心


基础

工作

50分)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5分)

家校

社合

0.5分)

健全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设立学校开放日。

积极融入社区建设,承担相应社会服务责任。

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学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

落实《垫江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

建立家校社共育平台(成立家委会和家长学校,定期召开会议和开展活动,建立QQ群、微信群等),未建立、未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该项不得分。(0.1分)

定期开展全覆盖家访。未开展扣0.2分;家访人数、次数不达标扣0.02/人次,该项扣完为止。(0.2分)

每期召开家长会不少于1次,少1次扣0.1分。(0.1分)

每期设立开放日,未设立不得分。(0.1分)

基教科


督导

机制

2.5分)

规范建立学校督导办公室,运行效果好。

领导工作调研、科室(中心)、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效果好。

积极推介督导经验

学校督导室工作(0.5分):未成立了学校督导办公室扣0.2分;无制度牌扣0.2分;未开展内部督导工作扣0.2分;责任督学公示牌未悬挂在校门醒目位置且保管完好扣0.2分;无专人对接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扣0.2分。扣完为止。

明察暗访(1.5分):领导工作调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科室(中心)、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和明察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每项次扣0.1分,未整改每项次扣0.5分,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每项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典型经验推介(0.5分):学校典型经验被教育督导部门刊物或专报采用,记0.2/篇,总分不超过0.5分。

督导科


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3分)

平等

入学

0.5分)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标准班额招生。

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切实化解大班额存量。

控制班额,秋季新生一年级班额超出标准班额,每超出1个班扣0.2分;非起始年级未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导致每减少1个标准班额扣0.2分;新增1个大班额扣0.2分;新增1个超大班额扣0.3分。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范围。违反招生纪律经查证属实,违规招生每人次扣0.1分;出现买卖生源的,每人次扣0.2分。擅自超出范围招生的,该项不得分。

义务教育阶段设快慢班或重点班,扣0.2分。

歧视学生,排挤差生,违背教育公平和教育规律,违反规范办学要求,一次扣0.2分。

多渠道化解现有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仍有大班额的,每班扣0.2分,该项分扣完为止。

基教科


基础

工作

50分)

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3分)

学生

资助

0.5分)

落实资助政策,规范资助管理。

一封信”回执单未收回存档扣0.1分;无困难学生认定和实施细则、困难学生认定不规范扣0.2分;资助对象不精准,特殊困难群体有遗漏,每错漏1人扣0.2分;未畅通开学“绿色通道”扣0.2分;未按时完成系统维护和资料上交扣0.1/.次;资助档案不完整、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资助中心


控辍

保学

1.5分)

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按规定落实送教上门工作

学籍信息上报不及时或错报、漏报扣0.1分,空挂学籍的扣0.3/生。

每学期开学未开展异动追踪并建立台账扣0.2分。多次劝返无效未按程序及时上报扣0.2分。劝返工作无印证资料扣0.1分。适龄儿童未接受或完成义务教育扣0.2/人次。控辍保学台账资料不完善,数据不精准,上报不及时,扣0.2分。

小学巩固率达100%,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初中巩固率达98.5%,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适龄儿童不具备到校就读能力,在家居住,学校有切实可行的送教方案,每周送教上门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并有教案、作业、照片等佐证资料,未按要求落实扣0.2/人次。

该项扣完为止。

基教科


关注特殊学生需求

0.5分)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特殊教育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满足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未将特殊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查会议记录,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记载),工作不落实扣0.1/.次。

未摸清本辖区内残疾儿童基本情况,建立成长档案,拒绝本辖区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申请就读,每人次扣0.5分。

该项扣完为止。



基础

工作

50分)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分)

德育

工作

5分)

详见《垫江县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另发)

按专项督导成绩折算

基教科


体卫

艺工作

5分)

体育:详见《垫江县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校体育评估工作的通知》(垫教委〔2019477号) ②美育:详见《垫江县关于开展2019—2020年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垫教委〔2020377号)
卫生:组织机构齐全,分工明确,管理到位;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有效;学校常见病、传染病防治有力;师生健康监测到位;健康教育落实;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到位;卫生室建设符合要求;近视防控、肥胖防控、垃圾分类等工作落实且有实效。

体育(2分):根据《垫江县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督评结果所得分值折算成2分。
美育(2分):根据《垫江县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督评结果所得分值折算成2分。③卫生(1分): 无领导小组,分工不明确扣0.1分;无计划(方案预案)、总结扣0.2分;无过程资料扣0.2分;档案收集不齐、整理不规范扣0.2分;校园环境卫生视情况扣分;学生宿舍脏乱扣0.2分;未按要求落实健康教育课程扣0.2分;学校发生重大疫情此项不得分;不按时上交(报)资料扣0.1/次;教室照明不达标扣0.1分;卫生室未按要求配备扣0.2分。扣完为止。

体卫艺科


劳动

实践

1分)

落实劳动课程体系,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安排教师;

广泛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创新开展各类劳动体验活动,强化劳动教育。

开齐、开足劳动课程(查课表,现场查上课情况,查备课情况)。(0.5分)

开展校级特色劳动实践活动或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校外劳动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查方案、照片等过程资料),差一次扣0.15分。(0.3分)

设立劳动周或劳动月开展系列活动,未设立、未开展不得分。(0.2分)

基教科


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10分)

师德

师风

3分)

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按《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考核记分(详见附件3

人事科


基础

工作

50分)

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10分)

教研科研和课堂改革(6分)

教研活动(2)

教育科研(1)

紧扣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抓好校本教研活动(3分)。

1.教研活动(2)

制定方案(0.4分);

召开推进会(0.4分)。查看会议记录、图片或视频、简报,三者齐备。

校本研修(代学科教研活动)(1.2分):围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确立校本研修主题。学科研修主题明确(0.2分),有学科研修成果(1分)。查看教研组研修活动资料:研修计划(代教研组活动计划或方案)、研修活动记录(代教研活动记录)、 赛课活动资料、专题讲座PPT、学校考核结果(纳入教师考评)

(检查时随机抽取12个学科相关资料)

2.教育科研(1)

国家、市、县级课题,分别计0.30.20.1/个,最高不超过0.3分。

按时上报研究过程资料,研究过程资料具体详实,国家、市、县级课题分别计0.70.50.3/个,最高不超过0.7分。

3.课堂教学改革(3分)

构建以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为核心的课改模式并有资料显示全面组织实施(0.4分)。

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考核意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过程资料详实(0.4分)

将教师积极参与课堂改革的工作纳入教师个人业绩考核,有考核结果(0.4分)。

教学过程视导进行考核,教学视导中没有考核完的学校组织集中视导考核(0.6分)。

现场推门随堂堂听课10节以上(1.2分),根据上课情况评分,评分标准见《垫江县中小学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有效课堂”评分表》,8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率90%以上1.2分,80%以上1分,60%以上0.6分,50%以上0.4分,50%以下0分。

进修校


教师管理(1)

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按《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考核记分(详见附件3

人事科


基础

工作

50分)

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9分)

教学

常规

5分)

详见《垫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专项督导方案》(另发)

按专项督导成绩进行折算

基教科


评价

体系

1分)

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未按要求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扣0.5

学生综合素质评语不规范、过于简单、无针对性,每班次扣0.2分。该项扣完为止。

基教科


教学

资源

3分)

加强功能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建设与应用,强化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应用能力。

有领导具体分管,按要求合理配齐各装备管理人员,能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且熟悉相关业务工作。(0.3分)

已配备的各种功能用房和教学仪器设备未被挤占、挪用,并及时更新补充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0.2分)

学校装备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考评等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城域网使用正常。(0.3分)

各室管理表册簿格式符合相关要求,仪器设备陈列规范,且账卡物平台相符,设施设备运行正常。(0.4分)

危化药品的管理及使用符合垫教委〔2017209号及〔2020369号要求。(0.3分)

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计算机室及室内的设施设备和图书(含数字图书)的使用率达到85%。(0.3分)

学生实作操作规范且动手能力强。(0.7分)

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电教信息中心主办的各类竞赛、评比活动并取得成效,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0.3分)

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有装备工作经验及论文在县级及以上交流和刊物上发表。(0.2分)

信息中心


营造和谐美丽环境

6分)

校园

文化

1分)

见《垫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专项督导方案》(另发)

按专项督导成绩折算

基教科


安全

稳定

4分)

见《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专项考核方案》(垫教委〔2020439号)

按方案考核成绩折算

安稳办


基础

工作

50分)

营造和谐美丽环境

6分)

食品

卫生

1分)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食品加工符合操作规范,师生饭菜质量较好。

未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扣0.2

未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随机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每项次扣0.1分。

学校被县教委约谈每次扣0.3分,网舆或举报经查属实每次扣0.3分。

注:发生学校担责的食品安全事故,该项分值计零分。

服务中心


发展

成效

45分)

学校

实绩

45分)

教育教学质量

40分)

按《垫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评估量化考核办法》计分(附件8

质监中心


集体

获奖

1分)

计分办法详见附件6

督导科

获奖计分不超过权重分

师生

获奖

2分)

教育

宣传

1分)

计分办法详见附件7

办公室


特色

发展

1分)

学校获得市级及以上特色学校称号,国家级加1/项、市级加0.8/项、县级加0.5/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该项加分以2分为限。只在命名当年享受加分,时间以材料所署时间为准。

体卫艺科、基教科


满意度调查

5分)

内部评价(2分)

委领导、政府专职督学满意度测评(1.5分) 科室(中心)负责人满意度测评0.5

督导科


外部评价(3分)

社会代表满意度测评(3分)

警示惩戒(倒扣分)

据实在从总分中扣除。详见附件6

相应科室(中心)



附件2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细则(二)

(普通高中学校)

I

指标

II

指标

III

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备注

基础

工作

50分)

全面从严

治党

6分)

五个

基本

6分)

详见《垫江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附件4

按《垫江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考核成绩折算

组干科


建设现代

学校制度

5分)

依法

治校

1分)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完善道德法治课程体系

教师法治能力提升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扎实有效

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

领导干部学法纳入计划,每年参加法治集体学习或培训;每年研究部署普法学习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述职体现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0.2)

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教材落实,配备专兼职教师;配备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并按要求开展工作。(0.3分)

组织教师参加普法教育考试,未参加普法教育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扣0.01/人次;无重大违法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单位或职工发生重大违法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0.2分)

学校章程、规则、制度健全。(0.3分)

政策法规科


基建与

财务

管理

1分)

完成年度基本建设任务

政府采购规范、工程管理落实到位

年初预算执行到位

学校收费、课后延时服务、食堂资金管理规范

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数据

完成年度基本建设任务(0.1分)

政府采购规范(0.1分),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0.1分),主要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台账管理规范(0.1分),履约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合同约定支付(0.1分)。

年末经费决算未超支(0.1分)

学校收费管理规范(0.1分),课后延时服务费收支规范(0.1),食堂资金收支规范(0.1)

按时上报统计数据(0.1)

计财科、核算中心


基础

工作

50分)

建设现代

学校制度

5分)

家校社

合作

0.5分)

健全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设立学校开放日。

积极融入社区建设,承担相应社会服务责任。

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学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

落实《垫江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

建立家校社共育平台(成立家委会和家长学校,定期召开会议和开展活动,建立QQ群、微信群等),未建立、未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该项不得分。(0.1分)

定期开展全覆盖家访,未开展扣0.2分;家访人数、次数不达标扣0.02/人次,该项扣完为止。(0.2分)

每期召开家长会不少于1次,少1次扣0.1分。(0.1分)

每期设立开放日,未设立不得分。(0.1分)

基教科


督导

机制

2.5分)

规范建立学校督导办公室,运行效果好。

领导工作调研、科室(中心)、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效果好。

积极推介督导经验

学校督导室工作(0.5分):未成立了学校督导办公室扣0.2分;无制度牌扣0.2分;未开展内部督导工作扣0.2分;责任督学公示牌未悬挂在校门醒目位置且保管完好扣0.2分;无专人对接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扣0.2分。扣完为止。

明察暗访(1.5分):领导工作调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科室(中心)、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和明察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每项次扣0.1分,未整改每项次扣0.5分,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每项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典型经验推介(0.5分):学校典型经验被教育督导部门刊物或专报采用,记0.2/篇,总分不超过0.5分。

督导科


保障学生

平等权益

3分)

规范

招生

1分)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无违规招生行为。


违规进行招生宣传扣0.1分、突破招生计划扣0.5

以任何形式组织未经批准的招生考试扣0.1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违规跨范围招收毕业生扣0.5

违规向县外学校推荐学生扣0.2/

因违规招生形成大班额的扣0.5/班止

提前招录学生,变相“掐尖”选生源扣0.5分。

以任何方式强行分流或劝退学习困难学生扣0.1/

该项扣完为止

基教科


基础

工作

50分)

保障学生

平等权益

3分)

学生

资助

0.5分)

落实资助政策,规范资助管理。

一封信”回执单未收回存档扣0.1分;无困难学生认定和实施细则、困难学生认定不规范扣0.2分;资助对象不精准,特殊困难群体有遗漏,每错漏1人扣0.2分;未畅通开学“绿色通道”扣0.2分;未按时完成系统维护和资料上交扣0.1/.次;资助档案不完整、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资助中心


控辍

保学

1分)


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按规定落实送教上门工作

学籍信息上报不及时或错报、漏报扣0.1分,空挂学籍的扣0.3/生。

每学期开学未开展异动追踪并建立台账扣0.2分。多次劝返无效未按程序及时上报扣0.2分。劝返工作无印证资料扣0.1分。适龄儿童未接受或完成义务教育扣0.2/人次。控辍保学台账资料不完善,数据不精准,上报不及时,扣0.2分。

小学巩固率达100%,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初中巩固率达98.5%,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适龄儿童不具备到校就读能力,在家居住,学校有切实可行的送教方案,每周送教上门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并有教案、作业、照片等佐证资料,未按要求落实扣0.2/人次。

该项扣完为止

基教科


关注特殊学生需求

0.5分)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特殊教育文件、会议精神及要求,满足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未将特殊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查会议记录,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记载),工作不落实扣0.1/.次。

未摸清本辖区内残疾儿童基本情况,建立成长档案,拒绝本辖区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申请就读,每人次扣0.5分。

该项扣完为止。



基础

工作

50分)

促进学生

全面发展

12分)

德育工作(5分)

详见《垫江县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另发)

按专项督导评估成绩折算

基教科


体卫艺

工作

3分)

体育:详见《垫江县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校体育评估工作的通知》(垫教委〔2019477号) ②美育:详见《垫江县关于开展2019—2020年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垫教委〔2020377)

卫生:组织机构齐全,分工明确,管理到位;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有效;学校常见病、传染病防治有力;师生健康监测到位;健康教育落实;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到位;卫生室建设符合要求;近视防控、肥胖防控、垃圾分类等工作落实且有实效。

体育(1分):根据《垫江县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督评结果所得分值折算成1分。
美育(1分):根据《垫江县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督评结果所得分值折算1分。卫生(
1分):无领导小组,分工不明确扣0.1分;无计划(方案预案)、总结扣0.1分;无过程资料扣0.2分;档案收集不齐、整理不规范扣0.2分;校园环境卫生视情况扣分、学生宿舍脏乱扣0.2分;未按要求落实健康教育课程扣0.2分;学校发生重大疫情此项不得分;不按时上交(报)资料扣0.1/次;教室照明不达标扣0.1分;卫生室未按要求配备扣0.2分。扣完为止。

体卫艺科


劳动

实践

1分)

落实劳动课程体系,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安排教师;

广泛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创新开展各类劳动体验活动,强化劳动教育。

开齐、开足劳动课程(查课表,现场查上课情况,查备课情况)(0.5分)

开展校级特色劳动实践活动或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校外劳动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查方案、照片等过程资料),差一次扣0.15分。(0.3分)

设立劳动周或劳动月开展系列活动,未设立、未开展不得分。(0.2分)

基教科


学生发展指导

1分)

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有组织有制度有分工有方案;内容包含学生学业、学生心理、学生生活、学生就业;

落实生涯规划课程课时要求,强化学生选科走班、学业发展、志愿填报、职业体验等指导

落实生涯规划课程(0.5分)。查课表、现场听课、查看备课情况、学生访谈。未落实不得分。

开展校级活动不少于1次(0.3分)。看方案,看照片等过程资料。未开展不得分。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履职记录,对学生指导工作的过程记录(0.2分)。未开展不得分。

进修校


综合素质评价

2分)

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

未按要求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扣0.5

学生综合素质评语不规范、过于简单、无针对性,每班次扣0.2分。该项扣完为止。

基教科


基础

工作

50分)

引领教师

专业发展

7分)

师德师风(2分)

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按《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考核分折算(详见附件3

人事科


教研科研(4分)

教研活动(2.5)

教育科研(1.5)

1.教研活动(2.5)

制定方案(0.5分);

召开推进会(0.5分)。查看会议记录、图片或视频、简报,三者齐备。

校本研修(代学科教研活动)(1.5分):围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确立校本研修主题。学科研修主题明确(0.5分),有学科研修成果(1分)。查看教研组研修活动资料:研修计划(代教研组活动计划或方案)、研修活动记录(代教研活动记录)、 赛课活动资料、专题讲座PPT、学校考核结果(纳入教师考评)

(检查时随机抽取12个学科相关资料)

2.教育科研(1.5)

国家、市、县级课题,分别计0.50.30.2/个,最高不超过0.5分。

按时上报研究过程资料,研究过程资料具体详实,国家、市、县级课题分别计10.80.5/个,最高不超过1分。

进修校


教师管理(1)

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按《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考核记分(详见附件3

人事科


提升教育

教学水平

11分)

教学常规(4分)

详见《垫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另发)

按专项督导成绩进行折算

基教科


教育教学改革

4分)

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扎实有效

构建以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为核心的课改模式并有资料显示全面组织实施(0.5分)。

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考核意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过程资料详实(0.5分)。

将教师积极参与课堂改革的工作纳入教师个人业绩考核,有考核结果(0.5分)。

教学过程视导进行考核,教学视导中没有考核完的学校组织集中视导考核(1分)。

现场推门随堂听课10节以上(1.5分),根据上课情况评分,评分标准见《垫江县中小学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有效课堂”评分表》,80分以上为合格。合格率90%以上1.5分,80%以上1.2分,60%以上0.9分,50%以上0.6分,50%以下0分。

进修校


基础

工作

50分)

提升教育

教学水平

11分)

教学资源(3分)

加强功能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建设与应用,强化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应用能力。

有领导具体分管,按要求合理配齐各装备管理人员,能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且熟悉相关业务工作。(0.3分)

已配备的各种功能用房和教学仪器设备未被挤占、挪用,并及时更新补充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0.2分)

学校装备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考评等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城域网使用正常。(0.3分)

各室管理表册簿格式符合相关要求,仪器设备陈列规范,且账卡物平台相符,设施设备运行正常。(0.4分)

危化药品的管理及使用符合垫教委〔2017209号及〔2020369号要求。(0.3分)

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计算机室及室内的设施设备和图书(含数字图书)的使用率达到85%。(0.3分)

学生实作操作规范且动手能力强。(0.7分)

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电教信息中心主办的各类竞赛、评比活动并取得成效,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0.3分)

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有装备工作经验及论文在县级及以上交流和刊物上发表。(0.2分)

信息中心


营造和谐美丽环境

6分)

校园文化(1分)

详见《垫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另发)

按专项督导成绩折算

基教科


安全稳定(4分)

见《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专项考核方案》(垫教委〔2020439号)

按方案考核成绩折算

安稳办


食品卫生(1分)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食品加工符合操作规范,师生饭菜质量较好。

未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扣0.2

未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随机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每项次扣0.1分。

学校被县教委约谈每次扣0.3分,网舆或举报经查属实每次扣0.3分。

注:发生学校担责的食品安全事故,该项分值计零分。

服务中心


发展

成效

45分)

学校实绩

45分)

教育教学质量(40分)

初中:按《垫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评估量化考核办法》(附件8)考核得分×40%计分

高中:按《垫江县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估量化考核办法》(附件9)考核得分×60%计分

进修校、质监中心


集体获奖(1分)

计分办法详见附件6

督导科


获奖计分不超过权重分

师生获奖(2分)

教育宣传(1分)

计分办法详见附件7

办公室


特色发展(1分)

学校获得市级及以上特色学校称号,国家级加1/项、市级加0.8/项、县级加0.5/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该项加分以1.5分为限。只在命名当年享受加分,时间以材料所署时间为准。

体卫艺科、基教科


满意度调查

5分)

内部评价(2分)

委领导、政府专职督学满意度测评(1.5分) 科室(中心)负责人满意度测评0.5

督导科


外部评价(3分)

社会代表满意度测评(3分)

警示惩戒(倒扣分)

据实在从总分中扣除。详见附件6

相应科室(中心)









附件2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细则(三)

(中等职业学校)

I

指标

II

指标

III

指标

考核要点

评分标准

责任科室

备注

基础

工作

45分)

全面从严治党

6分)

五个基本(6分)

详见《垫江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附件4

按《垫江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考核成绩折算

组干科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5分)

依法治校(1分)

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完善道德法治课程体系

教师法治能力提升和青少年法治教育扎实有效

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

领导干部学法纳入计划,每年参加法治集体学习或培训;每年研究部署普法学习宣传及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述职体现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0.2)

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教材落实,配备专兼职教师;配备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并按要求开展工作。(0.3分)

组织教师参加普法教育考试,未参加普法教育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扣0.01/人次;无重大违法造成不良影响情况,单位或职工发生重大违法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不得分。(0.2分)

学校章程、规则、制度健全。(0.3分)

政策法规科


基建与

财务管理(1分)

完成年度基本建设任务

政府采购规范、工程管理落实到位

年初预算执行到位

学校收费、课后延时服务、食堂资金管理规范

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数据

完成年度基本建设任务(0.1分)

政府采购规范(0.1分),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0.1分),主要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台账管理规范(0.1分),履约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合同约定支付(0.1分)。

年末经费决算未超支(0.1分)

学校收费管理规范(0.1分),课后延时服务费收支规范(0.1),食堂资金收支规范(0.1)

按时上报统计数据(0.1)

计财科、核算中心


基础

工作

45分)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5分)

家校社

合作

0.5分)

健全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设立学校开放日。

积极融入社区建设,承担相应社会服务责任。

建立学生、家长评价学校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

落实《垫江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

建立家校社共育平台(如:成立家委会和家长学校,定期召开会议和开展活动,QQ群、微信群等),未建立、未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该项不得分。(0.1分)

定期开展全覆盖家访。未开展扣0.2分;家访人数、次数不达标扣0.02/人次,扣完为止。(0.2分)

每期召开家长会不少于1次,少1次扣0.1分。(0.1分)

每期设立开放日,未设立不得分。(0.1分)

基教科


督导机制(2.5分)

规范建立学校督导办公室,运行效果好。

领导工作调研、科室(中心)、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效果好。

积极推介督导经验

学校督导室工作(0.5分):未成立了学校督导办公室扣0.2分;无制度牌扣0.2分;未开展内部督导工作扣0.2分;责任督学公示牌未悬挂在校门醒目位置且保管完好扣0.2分;无专人对接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扣0.2分。扣完为止。

明察暗访(1.5分):领导工作调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科室(中心)、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和明察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每项次扣0.1分,未整改每项次扣0.5分,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每项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典型经验推介(0.5分):学校典型经验被教育督导部门刊物或专报采用,记0.2/篇,总分不超过0.5分。

督导科


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3分)

规范招生(1分)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不违反统一招生政策,积极制止非法招生行为。

经调查核实,存在违反统一招生政策,该项计0分。

成职教科


学生资助(0.5分)

落实资助政策,规范资助管理。

一封信”回执单未收回存档扣0.1分;无困难学生认定和实施细则、困难学生认定不规范扣0.2分;资助对象不精准,特殊困难群体有遗漏,每错漏1人扣0.2分;未畅通开学“绿色通道”扣0.2分;未按时完成系统维护和资料上交扣0.1/.次;资助档案不完整、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资助中心


控辍保学(1.5分)

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按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按规定落实送教上门工作

学籍信息上报不及时或错报、漏报扣0.1分,空挂学籍的扣0.3/生。

每学期开学未开展异动追踪并建立台账扣0.2分。多次劝返无效未按程序及时上报扣0.2分。劝返工作无印证资料扣0.1分。适龄儿童未接受或完成义务教育扣0.2/人次。控辍保学台账资料不完善,数据不精准,上报不及时,扣0.2分。

小学巩固率达100%,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初中巩固率达98.5%,计满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适龄儿童不具备到校就读能力,在家居住,学校有切实可行的送教方案,每周送教上门1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并有教案、作业、照片等佐证资料,未按要求落实扣0.2/人次。

该项扣完为止

基教科


基础

工作

45分)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0分)

德育工作(4分)

详见《垫江县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另发)

按专项督导成绩折算

基教科


体卫艺工作(2分)

体育:详见《垫江县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校体育评估工作的通知》(垫教委〔2019477号) ②美育:详见《垫江县关于开展2019—2020年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垫教委〔2020377号)

卫生:组织机构齐全,分工明确,管理到位;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扎实有效;学校常见病、传染病防治有力;师生健康监测到位;健康教育落实;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到位;卫生室建设符合要求;近视防控、肥胖防控、垃圾分类等工作落实且有实效。

体育(1分):根据《垫江县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督评结果所得分值转化成评估分1分。
美育(0.5分):根据《垫江县中小学美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督评结果所得分值转化成评估分0.5分。卫生(
0.5分):无领导小组,分工不明确扣0.1分;无计划(方案预案)、总结扣0.1分;无过程资料扣0.2分;档案不齐全、不规范扣0.2分;校园环境卫生视情况扣分;学生宿舍脏乱扣0.2分;未按要求落实健康教育课程扣0.2分;发生重大疫情此项不得分;不按时上交资料扣0.1/次;教室照明不达标扣0.1分;卫生室未按要求配备扣0.2分。扣完为止。

体卫艺科


劳动实践(1分)

落实劳动课程体系,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合理安排教师;

广泛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创新开展各类劳动体验活动,强化劳动教育。

开齐、开足劳动课程(查课表,现场查上课情况,查备课情况)(0.5分)

开展校级特色劳动实践活动或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校外劳动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查方案、照片等过程资料),差一次扣0.15分。(0.3分)

设立劳动周或劳动月开展系列活动,未设立、未开展不得分。(0.2分)

基教科


学生实习(2分)

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市、县下达的学生实习任务,并且实习学生达到本学年应到企业实习学生的90%。

该项达标计满分,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成职教科


学生发

展指导

1分)

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有组织有制度有分工有方案;内容包含学生学业、学生心理、学生生活、学生就业;

落实生涯规划课程课时要求,强化学生学业发展、志愿填报、职业体验等指导。

落实生涯规划课程(0.5分)。查课表、现场听课、查看备课情况、学生访谈。未落实不得分。

开展校级活动不少于1次(0.3分)。看方案,看照片等过程资料。未开展不得分。

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履职记录,对学生指导工作的过程记录(0.2分)。未开展不得分。

进修校


基础

工作

45分)

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8分)

师德师风(2分)

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按《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考核分折算(详见附件3

人事科


教研科研(3分)

教研活动(2)

教育科研(1)

1.教研活动(2)

制定方案(0.4分);

召开推进会(0.4分)。查看会议记录、图片或视频、简报,三者齐备。

校本研修(代学科教研活动)(1.2分):围绕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确立校本研修主题。学科研修主题明确(0.2分),有学科研修成果(1分)。查看教研组研修活动资料:研修计划(代教研组活动计划或方案)、研修活动记录(代教研活动记录)、 赛课活动资料、专题讲座PPT、学校考核结果(纳入教师考评)

(检查时随机抽取12个学科相关资料)

2.教育科研(1)

国家、市、县级课题,分别计0.30.20.1/个,最高不超过0.3分。

按时上报研究过程资料,研究过程资料具体详实,国家、市、县级课题分别计0.70.50.3/个,最高不超过0.7分。

进修校


教师管理(1)

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

按《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考核记分(详见附件3

人事科


双师型教师培养

2

增加“双师型”教师人数,或者“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50%以上。

增加1名“双师型教师”加0.5分,该项分值加分不超过2分;或“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该项计满分。

成职教科人事科


基础

工作

45分)

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7分)

教学常规(4分)

详见《垫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另发)

以专项督导成绩进行折算

基教科


教学资源(3分)

加强功能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建设与应用,强化教学资源和设施设备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应用能力。

有领导具体分管,按要求合理配齐各装备管理人员,能履行相关工作职责且熟悉相关业务工作。(0.3分)

已配备的各种功能用房和教学仪器设备未被挤占、挪用,并及时更新补充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0.2分)

学校装备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考评等常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城域网使用正常。(0.3分)

各室管理表册簿格式符合相关要求,仪器设备陈列规范,且账卡物平台相符,设施设备运行正常。(0.4分)

危化药品的管理及使用符合垫教委〔2017209号及〔2020369号要求。(0.3分)

实验室、六大功能室、图书室、计算机室及室内的设施设备和图书(含数字图书)的使用率达到85%。(0.3分)

学生实作操作规范且动手能力强。(0.7分)

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电教信息中心主办的各类竞赛、评比活动并取得成效,并按时完成相关工作。(0.3分)

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有装备工作经验及论文在县级及以上交流和刊物上发表。(0.2分)

信息中心


营造和谐美丽环境

6分)

校园文化(1分)

见《垫江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专项督导评估方案》(另发)

以常规管理专项督导成绩折算

基教科


安全稳定(4分)

见《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专项考核方案》(垫教委〔2020439号)

按方案考核成绩折算

安稳办、


食品卫生(1分)

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

食品加工符合操作规范,师生饭菜质量较好。

未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扣0.2

未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随机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每项次扣0.1分。

学校被县教委约谈每次扣0.3分,网舆或举报经查属实每次扣0.3分。

注:发生学校担责的食品安全事故,该项分值计零分。

服务中心


发展成效

50分)

职业教育质量

35分)

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

4分)

中职教师参加全国、市、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功或操作技能竞赛获奖

获得全国、市、县级一、二、三等奖,国家级分别按3/人、2/人、1/人,市级分别按1/人、0.8/人、0.6/人,县级分别按0.6/人、0.4/人、0.2/人计算初始得分。将初始分转化为评估分4分(初始得分最高者记4分,其余按比例记分)。学校提供相应情况统计表和原件,成职教科审核计分。

成职教科


学生操作技能竞赛(5分)

组织学生参加全国、市、县中职学生技能大赛获奖

获得全国、市、县级一、二、三等奖,国家级分别按3/人、2/人、1/人,市级分别按1/人、0.8/人、0.6/人,县级分别按0.6/人、0.4/人、0.2/人计算初始得分(职教中心、一职中分别按1:1.2的比例计算初始分)。将初始分转化为评估分5分(初始得分最高者记5分,其余按比例记分)。学校提供相应情况统计表和原件,成职教科审核计分。

学生文明风采大赛、新时代好少年读书活动(5分)

组织中职学生参加全国、市中职学生文明风采大赛和新时代好少年读书活动获奖

学生获得全国、市级一、二、三等奖,国家级分别按0.3/人、0.25/人、0.2/人,市级分别按0.15/人、0.1/人、0.05/人计算初始得分(职教中心、一职中分别按1:1.2的比例计算初始分)。将初始分转化为评估分5分(初始得分最高者记5分,其余按比例记分)。学校提供相应情况统计表和原件,成职教科审核计分。

高职升学(7分)

参加升学考试人数为基数,按升学(本科)比例计分。

数据由招考科、进修校提供,成职科计分。

学生就业(1分)

推荐未升入高职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或者未升入高职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

推荐未升入高职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就业,以学生就业合同或劳动协议书为依据(影印件),按0.05/人计分,该项分值加分不超过1分;或者未升入高职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就业率达85%以上,该项计满分。

学生获取双证率

2分)

学生获取双证率90%以上

学生获取双证率达90%以上计满分,每低1%0.2分,扣完为止。

发展成效

50分)

职业教育质量

35分)

非毕业班质量监测(4分)

质量监测高一年级文化课(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平均及格率达70%以上(2分)

质量监测高一年级专业理论课及格率达60%以上(2分)

各子项达标计满分,每低1%0.1分,扣完为止。

招生及

巩固率

4分)

完成本学年的招生计划(2分)

职高巩固率达100%2分)

完成本学年的招生计划计2分(县职教中心、县一职中分别按1:1.3比例计算招生人数),招生完成率每低1%扣0.1分,2分扣完为止;

职高巩固率达100%2分,每低1%0.1分,2分扣完为止。巩固率计算公式如下:巩固率=〔学年末学籍人数+转出+休学+死亡-恢复入学资格-转入-复学〕÷学年初学籍人数×100%

校企合作(3分)

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

培育1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成1个实训实作基地(双基地、重点骨干专业、其他特色和优势项目),国家级(2分)、市级(1分),以文件为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育、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合作1家加1分。

该项分值加分不超过3分。

义务教育质量

10分)

初中各年级春秋期监测成绩和中考

成绩

10分)

按《垫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评估量化考核办法》折算计分(附件8


质监中心


其他获奖(3分)

集体获奖(1分)

计分办法详见附件6

督导科

获奖计分不超过权重分

师生个人获奖

2分)

发展成效

50分)

教育宣传(1分)

教育宣传(1分)

计分办法详见附件7

办公室


特色发展(1分)

学校特色发展

1分)

学校获得市级及以上特色学校称号,国家级加1/项、市级加0.8/项、县级加0.5/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该项加分以1分为限。只在命名当年享受加分,时间以材料所署时间为准。

体卫艺科基教科


满意度调查

5分)

内部评价(2分)

委领导、政府专职督学满意度测评(1.5分) 科室(中心)负责人满意度测评0.5

督导科


外部评价(3分)

社会代表满意度测评(3分)

警示惩戒(倒扣分)

据实在从总分中扣除。详见附件6

相应科室(中心)















附件2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细则(四)

(公办独立建制幼儿园)

评估项目

权重

评分要点及办法

责任
科室

评价方式

得分

基础保障工作(50分)

全面从严治党(五个基本)

6

按《垫江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附件4)考核成绩折算

组干科

组干科计分


教师队伍建设

5

按《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考核成绩折算

人事科

查阅资料

教师访谈


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

6

按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创新联动机制扎实做好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的通知》(垫教委〔202160号)要求执行。

基教科

采用共同体考核结果


办园行为

5

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招生规范有序,收费公开透明。(1分)

做好幼儿学籍,严格数据录入、审核、报送的流程规定,按《规范》要求和进度及时动态更新。(1分)

建立科学合理的一日活动作息制度,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无违背幼教规律的早期定向培养、“小学化”、学科化倾向,无虚假宣传等。(3分)

基教科

查阅资料

教师访谈


育人环境

5

有满足办园必须的多媒体设施设备,注重现代信息技术在幼儿园管理和教学中的有效运用。(0.5分)

班有适合幼儿身高和安全环保的桌椅、幼儿书架、自然角架、开放式玩具柜(),风琴(钢琴),照明设施良好。(1分)

有能满足幼儿走、跑、跳、钻爬、攀登、平衡、投掷等基本动作发展需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器材且数量够用。(1.5分)

班有购买和自制的小型体育活动器材,人均3件以上,类多量足满足幼儿自选。(1分)

班有满足幼儿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区角和相应活动材料,符合规定个数并能满足本班幼儿实际开展活动的需要。(1分)

①②③信息中心 、④⑤基教科

①②③看设备设施 、④看教育活动材料、⑤看班级教育环境设置

安全稳定

5

见《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专项考核方案》(垫教委〔2020439号)

安稳办

采用年末专项考核结果

基础保障工作(50分)

食堂管理

3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明厨亮灶”建设到位,证照齐全,人员管理到位。(1分)

食堂场地符合要求,设施设备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过程管理严格。(0.5分)

留样和各项记录表册的填写规范。(0.5分)

供餐质量合格,“台账、菜谱、留样、供餐”四统一。(1分)

注:发生学校担责的食品安全事故,该项分值计零分。

服务

中心

实地查看

资料查阅

幼儿资助

3

一封信”回执单未收回存档扣0.1分;无困难幼儿认定和实施细则、困难幼儿认定不规范扣0.4分;资助对象不精准,特殊困难群体有遗漏,每错漏1人扣0.3分;未畅通开学“绿色通道”扣0.2分;未按时完成系统维护和资料上交扣0.1/.次;资助档案不完整、不规范扣0.2分。扣完为止。

资助中心

查阅资料

办园规模

2

结合区域内各园的实际情况,招生须达到应有规模的上限。(2分)

基教科

数据测算

基建与财务管理

3

完成年度基本建设任务(0.2分)

政府采购规范(0.3分),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0.2分),主要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台账管理规范(0.2分),履约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合同约定支付(0.6分)。

年末经费决算未超支(0.5分)

学校收费管理规范(0.3分),食堂资金收支规范(0.5)

按时上报统计数据(0.2)

计财科

核算中心

计财科考核计分

核算中心考核计分

持证率

2

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2分)

人事科、成职教科

查证件

语言文字

1

园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幼儿园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0.2分)

每年(尤其是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语言文字活动。(0.3分)

任课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教师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0.5分)

基教科

看资料和氛围查证件

家长社区工作

1

定期召开家长会、家委会、膳食委员会会议,过程资料真实并解决实际问题。(0.5分)

能充分发挥家长优势,支持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0.2分)

接受家长委员会的监督,家园沟通渠道畅通。(0.3分)

基教科

查阅、访问

基础保障工作(50分)

督导机制

3

学校督导室工作(0.5分):未成立了学校督导办公室扣0.2分;无制度牌扣0.2分;未开展内部督导工作扣0.2分;责任督学公示牌未悬挂在校门醒目位置且保管完好扣0.2分;无专人对接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扣0.2分。扣完为止。

明察暗访(2分):领导工作调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科室(中心)、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和明察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每项次扣0.1分,未整改每项次扣0.5分,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每项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典型经验推介(0.5分):学校典型经验被教育督导部门刊物或专报采用,记0.2/篇,总分不超过0.5分。

相关科室(中心)、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

相关科室(中心)、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提供扣分结果

保教
质量
(45
)

园务
管理

办园
思想

1

坚持公益普惠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0.5分)

办园理念科学,符合教育方针要求和本园实际,有针对性。(0.5分)

基教科

查阅资料

教师访谈

目标
规划

1

有符合本园实际,利于形成办园特色、操作性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班有学期、月、周、日保教工作计划,规划与计划的关联度高,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1分)

基教科

民主
管理

1

依法治园,园务及“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公开。(0.3分)

制度体系健全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并落实(0.3分)

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待遇(0.4分)

基教科

行政
管理

2

校长、分管领导、园长或负责人对幼儿园的工作安排、研究和管理(2分)

基教科

班级
管理

班级
建设

1

能从各班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并执行班务计划,班务工作重点突出,成效显著。(0.5)

能充分发挥家长优势,利用家长资源开展活动,实现家园共育。(0.5分)

基教科

班级
文化

1

班级文化创设和空间环境规划合理,符合幼儿年龄特点。(0.5分)

班级环境设置能充分尊重幼儿的主体地位(0.5分)

基教科

看班级环境创设

班级
活动

2

班级区角活动主题鲜明,幼儿参与率高。(1分)

有计划开展幼儿早锻炼活动、亲子活动、家长开放活动等。(1分)

基教科

访谈、查阅图文资料

教学
管理

教学活动

5

课程资源能满足教学活动需要,并适时更新。各类人员应制定科学、翔实的工作计划。(1分)

深入钻研教材,加强集体研究,教案环节设计全面科学,书写整洁,教后反思深刻。(1分)

坚持教学活动化、活动游戏化,注重个性差异,确保不同的幼儿共同进步。(1分)

加强业务学习,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笔记应分类翔实记载。(1分)

建立保教常规检查工作台账,开展保教工作常规的指导、检查和评价,不断提高日常保教工作的质量。(1分)

基教科

查阅资料、看教育活动

保教
质量
(45
)

教学
管理

教学研究

3

开展保教工作问题研究,以解决教师、保育员在实践中亟需的观念、行为问题。(1分)

以课堂教学的观摩与评价为切入点,以提高教师素质为根本,加强区域和园本教研。(2分)

基教科

查阅资料 教师访谈

教改科研

3

加强学科研究,提高教学活动质量(1分)
加强课题研究,凸显教学特色。(1分)
立项国家、市、县、校级课题分别计10.80.60.2分。

进修校

查阅资料

教师访谈

幼儿
发展

德育

5

建立能反映儿童全面发展过程的个人成长档案(1分)

班级常规好,活动井然有序(2分)

有良好的文明礼貌行为习惯(1分)

具有基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1分)

基教科

看资料,看教育活动

智育

5

能用普通话倾听与表达的语言能力:能听懂普通话、喜欢听人讲故事并理解故事内容、用普通话积极与人交谈并表达自己的想法等。(1.4分)

有符合年龄特点的认知水平:知道基本的知识、对新事物好奇,善于思考探索、能用已有知识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等。(1.2分)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学习品质:喜欢做游戏、看书姿势正确、学会坚持、不怕困难、认真专注、乐于想象和创造等。(1.2分)

幼儿能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意愿选择游戏内容、材料和同伴,能自主游戏。(1.2分)

基教科

看教育活动,与幼儿互动

体育

5

幼儿体质(视力、身高、体重、营养等)健康合格率。(1分)

无传染病流行(1分)

主动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1分)

具备一定的平衡能力,动作协调、灵敏。(1分)

幼儿在生活动中自主、有序,保持愉快稳定的情绪。(1分)

体卫

艺科

查阅资料

看教育活动

美育

5

喜欢自然界与生活中美的事物,能模仿大自然的声音。(1分)

喜欢欣赏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和作品(1分)

喜欢进行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2分)

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和创造能力(随机抽取儿童平时作品和观察儿童自主活动状态)。(1分)

体卫

艺科

看教育活动,与幼儿互动

劳动与技能

5

有良好的生活与卫生习惯,如,能自己取放玩具、图书,会自己穿脱衣裤、鞋袜,取拿东西后还归原位并整理好。(2分)

有一定的集体服务能力:做值日生,帮小朋友、老师或家长做力所能及的事。(2分)

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与自我保护能力(1分)

基教科

看教育活动,与幼儿互动

满意度调查

5分)

委领导及专职督学

1.5

满意度测评


督导科

督导科

汇总统计


科室负责人

0.5


社会代表

3

附加
指标

获奖加分(加分不超过各小项满分)

3

集体奖1分、教师幼儿获奖1分、文章发表(教育宣传)1分。详见附件6、附件7

督导科

学校提供依据,督导科审核计分

惩戒扣分(倒扣分)

据实在总分中扣除。详见附件6

督导科

各科室(中心)提供


备注:小学附属幼儿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另行制定,以文件为准。














附件2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细则(五)

(特殊教育学校)

评 估 项 目

权重

评 分 要 点

评 价 方 式

得分

基础

保障

工作

50分)

全面从严治党

(五个基本)

6

按《垫江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附件4)考核成绩折算

组干科计分


教师队伍建设

5

按《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考核成绩折算

人事科计分


教学常规

5

按部颁标准开齐开足课程。(1分)

健全教学督查制度。制定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工作计划,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1分)

落实教学常规。课程设置应符合特殊教育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体现学生个别化发展需要;重视特教学生德育、体育、艺术、心理、卫生、康复训练、生活技能、劳动技能等工作,注重实效。(2分)

落实“一人一案”教育安置,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1分)

基教科计分


德育工作

5

详见《垫江县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方案》

基教科计分


教改科研

5

有教学改革方案(0.5分)

召开教学改革推进会,会议记录、图片或视频、简报,三者齐备。(0.5分)

校本研修(代学科教研活动):学科研修主题明确(0.2分)、有学科研修成果(0.8分)。注:查看教研组研修计划(代教研组活动计划或方案)、研修活动记录(代教研活动记录)、赛课活动资料、专题讲座PPT、学校考核结果。

课堂听课:每个年级推荐一个教师上课,评分标准见《垫江县中小学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有效课堂”评分表》。(1.5分)

国家、市、县级课题,分别计0.50.30.2/个,不超过0.5分。

按时上报研究过程资料,研究过程资料具体详实,国家、市、县级课题分别计10.80.5/个,最高不超过1分。

进修校计分


基础

保障

工作

50分)

学校卫生

(疫情防控)

5

青少年近视防控方案制定、上交(0.1分),落实情况(0.4分)。

师生健康、中国健康方案制定、上交(0.1分),落实情况(0.4分)。

建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项工作组、医务室、隔离室、卫生室、心理咨询室(0.3分), 工作落实情况(0.5分)。

春秋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方案制定、上交(0.2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0.3分)。

疫情摸排台账完备(0.3分)、师生健康档案齐备(0.3分)、落实报告制度(0.1分)、疫情重点地区输入管控情况(0.2分)、应急处置情况(0.3分)。

防控物资齐备、管理规范(0.2分)

晨午检落实情况(0.5分),校园环境整治消杀、垃圾分类及处理(0.3分)。

门岗值守情况(0.5分)

注:若出现新冠肺炎病例,该项记0分。

体卫艺科计分


教育扶贫

5

建立健全教育扶贫工作机制,成立领导机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具体的控辍保学方案措施、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和资金监管制度,工作落实,资料及时整理存档,目录清楚,内容完整。(1分)

严格落实《垫江县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垫教委〔2019382号)要求,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学期至少有教师家访1次。未按要求落实的一次0.2分。(1分)

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含送教上门的学生)至少有一名结对帮扶教师,结对帮扶教师每两周至少与家长沟通1次。未结对帮扶一人扣0.2分。(1分)

针对送教上门的学生,有切实可行的送教方案,每周送教上门一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并有教案、作业、照片等佐证资料。未按要求落实的一次扣0.2分。(1分)

学校设立了资助绿色通道,不折不扣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了贫困学生资助享受100%,未落实教育扶贫相关政策一起扣0.2分。(1分)

基教科、资助中心计分


安全稳定

5

见《2020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专项考核方案》(垫教委〔2020439号)

安稳办计分


食堂管理

1

未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扣0.2

未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随机督导发现的突出问题每项次扣0.1分。

学校被县教委约谈每次扣0.3分,网舆或举报经查属实每次扣0.3分。

注:发生学校担责的食品安全事故,该项分值计零分。

服务中心计分


基础

保障

工作

50分)

基建与财务

管理

3

完成年度基本建设任务(0.2分)

政府采购规范(0.3分),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0.2分),主要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台账管理规范(0.2分),履约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合同约定支付(0.6分)。

年末经费决算未超支(0.5分)

学校收费管理规范(0.3分),食堂资金收支规范(0.5)

按时上报统计数据(0.2)

核算中心计分

计财科计分


教育宣传

1

计分办法详见附件7

办公室计分


语言文字

1

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使用普通话和书写规范字(0.5分)。有不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发现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0.2分)

每年(尤其是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至少2次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语言文字活动。(0.3分)

基教科计分


督导机制

3

学校督导室工作(0.5分):未成立了学校督导办公室扣0.2分;无制度牌扣0.2分;未开展内部督导工作扣0.2分;责任督学公示牌未悬挂在校门醒目位置且保管完好扣0.2分;无专人对接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扣0.2分。扣完为止。

明察暗访(2分):领导工作调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科室(中心)、责任督学随机督导和明察暗访发现的突出问题每项次扣0.1分,未整改每项次扣0.5分,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每项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典型经验推介(0.5分):学校典型经验被教育督导部门刊物或专报采用,记0.2/篇,总分不超过0.5分。

相关科室(中心)、督导片区办公室、责任督学提供扣分结果

教育

质量
(45

康复

教育

机构建设

2

康复部设备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和要求(1分)

基教科计分

加强师资学习培训,师资配备专业化。(1分)

语训实效

3

受训聋儿资料及档案齐全(1.5分)

基教科计分

受训聋儿听力言语能力得到补偿(1.5分)

启智

教育

行为养成

1

学生能遵守课堂及生活常规(0.5分)

基教科计分

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得到培养(0.5分)

教育

质量
(45

启智

教育

学生发展

3

学生基本上完成学习任务(1.5分)

基教科计分

学生整体社会适应能力得到培养(1.5分)

身心健康

1

学生具有明辨是非善恶的能力(0.5分)

基教科计分

学生自尊心、自信心得到培养。(0.5)

聋教育

言行礼仪

1

学生衣着整洁,符合规定及要求。(0.5分)

基教科计分

学生文明礼仪好,善于与人沟通与交流。(0.5分)

课堂常规

3

互相沟通无障碍(1.5分)

基教科计分

学生勤于思考,自主学习,独立完成作业。(1.5分)。

特长培养

1

学生特长培养有方案、有过程。(0.5分);

基教科计分

学生特长培养有实效(0.5分)

保育

保教

课余监管

3

落实早、晚班主任值班制度(1.5分)

基教科计分

校园安保巡逻与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到位(1.5分)

生活保障

2

食堂管理有序,饭菜安全卫生。(1分)

基教科计分

学生宿舍整洁卫生,布置美观大方。(1分)

学生

素质

基本素质

12

面向全体,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且有所特长。(4分)

基教科计分

学生具有自立自强的生活实践能力(4分)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面提高学生体质健康。(4分)

学业

水平

非毕业班

6

学生全员参与考试与考核(4分)

基教科计分

学生各学科成绩较之上年有所提高(2分)

毕业班

7

做好毕业生推荐与就业工作,就业率达90%以上(5分)

基教科计分

做好就业学生指导与追踪服务工作(2分)

满意度

调查

5分)

内部

评价

委领导及专职督学

1.5

满意度测评


督导科统计计分

科室负责人

0.5

外部

评价

社会代表

3

满意度测评

督导科统计计分

附加

指标
(加分不超过
5
分)

获奖、特色发展加分

各项获奖

3

集体奖1分、师生获奖2分。详见附件6

督导科审定计分

特色发展

2

学校获得市级及以上特色学校称号,国家级加2/项,市级加1/项,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该项加分以2分为限。

基教科、体卫艺科计分

惩戒扣分

(倒扣分)


详见附件6

各科室(中心)提供












附件3

垫江县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考核项目

分值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A

B

师德

建设

(3)

师德教育

0.75

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师德师风实施方案、制度,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学习教育及主题活动,有详实的活动记录。

实施方案、制度完备,切实可行,记0.25分。②活动开展,有详实的记录,记0.5分。


师德考核

1.5

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方案或细则,落实师德考核且定期公示,师德考核公平公正;考核结果运用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

考核方案或细则具有可操作性,记0.2分。②完成师德考核且定期公示,师德考核公平公正,考核过程资料详实,记0.8分。③考核结果运用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聘,记0.5分。


师德效果

0.75

学校管理到位,师德师风好,师德整体水平较高,有师德先进典型涌现,无师德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评聘职称、评优评先中弄虚作假,应视其情节扣0.10.75分,学校出据虚假的班主任经历、任课工作量、听课及业绩证明每件扣0.1分。②收到师德问题信访举报,经查证属实的视其情节扣0.10.75分。


教职工管理

(1)

考勤管理

0.2

建立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将考勤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严格请假报批程序;无“吃空饷”现象。

有教职工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记0.1分。②将考勤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记0.1分。③未按规定执行请假报批要求,每人次扣0.02分。涉嫌“吃空饷”现象,每人次扣0.2分。


工作安排

0.2

合理安排教职工工作。对心理健康、音、体、美、科、劳、信、通用技术专任教师对口安排工作,对行政及各类兼职人员按规定安排课程。

对心理健康、音、体、美、科、劳、信、通用技术专任教师不对口安排工作,每人次扣0.05分。②对行政及各类兼职人员未按规定安排课程,每人次扣0.05分。


绩效考核

0.2

严格按照《垫江县学校(幼儿园)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制定学校考核方案并进行考核分配,学校无信访投诉

有方案,记0.05分。②严格按方案进行考核分配,记0.1分。③学校无信访投诉记0.05分。


职称评聘

0.2

严格按照《垫江县学校(幼儿园)岗位人员职务评审和职级竞聘办法(修订)》制定学校评聘办法,并按进行职称评聘工作,学校无信访投诉。

有评聘办法,记0.05分。②严格按办法进行职称评聘工作,记0.1分。③学校无信访投诉,记0.05分。


临聘人员

管理

0.2

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及程序聘请临时人员,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未按程序聘用临时人员,每人次扣0.05分。②未按规定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或未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每人次扣0.05分。③临聘人员人数超标且未整改精简人员,扣0.1分。


附件4

垫江县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督导评分细则

类别

项目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考核

方式

考核得分

备注

基本

队伍

15分)

基础信息

3

12371信息系统信息不完善扣2分,党员花名册信息与“12371”信息系统不符合扣1分。

现场比对、查看



发展党员

2

近三年未发展党员扣1分,未建立“双培养”计划、台账等扣1分。

查阅资料



党费收缴

2

党费证未按月登记扣0.2/人;未按时足额上缴党费扣0.5/人;扣完为止。

查阅资料



遵纪守法

3

有党员群众长期信访扣3分。

纪检组提供相关数据



5

近两年教职工有违法行为扣5分、违纪行为扣3分。



基本

制度

50分)

换届工作

2

未经具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6个月以上换届的扣1分,延期1年以上换届扣2分。

查阅资料



选举工作

3

会议或选举无效扣3分;未实行差额选举或差额比例低于20%1分;非必要时,书记或副书记未经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的扣1分;投票表决方式错误的扣1分。

查阅资料



议事决策

3

三重一大”未经党组织、党员大会研究决定扣3分。

查阅资料



意识形态工作

6

未把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和学校每学期工作计划内容每项扣1分,专题研究每年少于2次扣2分;未做到每半年报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每次扣1分。

查阅资料



群团工作

15

未将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女工作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划分别扣0.5分;党组织书记每学期专题研究群团工作不少于2次,缺扣1/次;党组织书记未听取群团工作汇报扣1分;未在法定群团日前后开展相关活动扣1/次,此项4分扣完为止;未建立学校少工委扣1分;未落实活动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中队阵地等建设扣1/项,此项2分扣完为止;未成立教代会并规范开展工作分别扣1.5分。

查阅资料,实地走访



支部主题党日

6

每月召开1次支部主题党日,未开展扣0.5/次,开展不规范、资料不齐扣0.5/次。

查阅记录



三会一课”

6

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缺扣2/次,会议记录不详、签到表及图片等资料不齐扣0.5/次,扣完为止。

查阅记录



谈心谈话

1

未开展谈心谈话(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组织书记或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扣1分,未做到全覆盖扣0.5分。

实地走访、查阅资料



组织生活会

3

未召开不得分。无支部工作总结和对照检查材料扣2分,召开不规范扣1分。

查阅资料



民主评议党员

3

未开展不得分。开展不规范或结果未公示扣1分。

查阅资料、实地走访



党务公开

2

未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扣2分。

查阅资料、实地走访



基本

活动

20分)

党建工作创新

5

无党建创新项目或无党建工作品牌载体扣5分。

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党员亮明身份

3

未设置“共产党员先锋岗”、党员未佩戴党员徽章、未全覆盖张贴“共产党员户”标识牌各扣1分。

查阅资料、实地走访



节日走访慰问

2

未开展“七一”春节等节日走访慰问扣2分。

查阅资料、实地走访



城市基层党建

10

未参加社区联席会扣1/次,建立的项目清单任务未完成扣1/项,未按规定开展“四个一”联合活动扣1/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未实现全覆盖扣1分,在职党员未全覆盖开展“四个一”活动扣1分。

此项分值单列计算



基本

阵地

10分)

党建阵地

10

无活动室扣10分,无阅览室、荣誉室、宣传栏扣2/项;活动场所、设施、标志、党旗、书报、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实地走访



基本

保障

25分)

三个责任清单

5

未按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个责任清单扣3分,党组织书记未向上级党组织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述职扣2分。

查阅资料



述职评议考核

3

当年党组织书记未就抓基层党建工作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述职扣3分。

查阅资料



党务干部

3

未落实1名以上的专职党务工作者扣2分,党务工作者未上报备案扣1分。

查阅资料



党建经费使用

4

党建经费未单列扣1分,党建经费未专款专用、规范使用扣2分,党建经费使用情况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扣1分。

查阅资料、实地走访



民主生活会

10

相关材料有漏项、相互批评不严肃、未按时上报请示及报告等,根据验收及民主生活会指导组反馈情况酌情扣分。

此项分值单列计算



说明

1.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只涉及城区学校党组织,在100分外单列分值考核,其考核结果按100分制折算计分;

2.民主生活会只涉及直属中学党委,在100分外单列分值考核,其考核结果按100分制折算计分;

3.每单项扣分以该项分值为扣分上限,扣完为止;

4.将各学校党组织参加会议、上交材料、完成工作等事项纳入考核(扣分项),在按百分制折算后直接扣减,该项扣分以5分为限。



附件5


一、单设小学校(64所)

(一)小学一类24

A桂溪小学实验小学凤山小学新民小学周嘉小学

高安小学太平小学澄溪小学鹤游小学坪山小学

B桂阳小学文化路小学桂北小学桂东小学玉鼎小学

城北小学城南小学沙坪小学武安小学永安小学五洞小学高峰小学砚台小学牡丹湖小学


(二)小学二类27

A朝阳小学希望学校长龙小学黄沙小学龙桥学校

普顺学校金华小学杠家小学大石小学沙河学校

汪家小学白家小学包家学校三溪小学裴兴学校

永平学校

B曹家学校晓兴学校复兴小学五龙桥小学宝鼎小学

福安小学龙岗小学九龙寨小学界尺小学天台小学

望月小学

(三)小学三类13

石坎小学花园小学中兴小学斜滩小学太山小学

打鼓小学土主小学绿柏小学新村小学界枫小学

清平小学箐口小学平溪小学

二、单设初中学校(9所)

(一)初中一类6

垫江六中垫江七中垫江九中

垫江十中垫江十一中牡丹中学

(二)初中二类3

沙坪中学永安中学汪家中学

三、普通完全中学(8所)

(一)高中一类3

垫江中学垫江实验中学垫江一中

(二)高中二类5

垫江二中垫江三中垫江四中垫江五中垫江八中

四、中等职业学校(2所)

县职教中心县一职中

五、建制幼儿园(4所)

教委示范幼儿园教委实验幼儿园高安镇中心幼儿园

周嘉镇中心幼儿园

六、其他类别学校(1所)

特殊教育学校

附件6

奖(惩)项目得(扣)分标准及说明

2019912020831日)

一、获奖项目得分标准(初始分)

级别

得分


项目

国家级

(国务院)

省(市)部级

(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

区县级

(市级部门,县委、县政府)

乡镇级

(县级部门,乡镇党委、政府)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学校集体

综合表彰

10

8

7.4

6.8

6.2

6

5.4

4.8

4.2

4

3.6

3.2

2.8

单项表彰

8

6

5.4

4.8

4.2

4

3.6

3.2

2.8

2

1.8

1.6

1.4

师生个人

综合表彰

2

1.6

1.48

1.36

1.24

1.2

1.08

0.96

0.84

0.8

0.72

0.64

0.56

单项表彰

1.6

1.2

1.08

0.96

0.84

0.8

0.72

0.64

0.56

0.4

0.36

0.32

0.28

文章发表

学校集体

1.6

1.2

1.08

0.96

0.84

0.8

0.72

0.64

0.56

0.4

0.36

0.32

0.28

师生个人

0.8

0.6

0.54

0.48

0.42

0.4

0.36

0.32

0.28

0.2

0.18

0.16

0.14

二、受惩项目扣分标准(实扣分)

学校在督导评估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相关标准扣分。

(一)学校及学校行政、教师因热点、难点问题,干部作风、师德师风等问题被社会人士、家长、学生来信来访举报,经查证基本属实,每件次扣1分。

(二)学校行政及教职员工受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的每件扣0.5分。

(三)学校行政、教师、职工个人违纪、违法、犯罪的扣1—7/.次。

1.政纪处分:警告扣1分、记过扣1.5分、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扣2分、开除扣3分。

2.政务处分:警告扣1分、记过扣1.5分、记大过扣2分、降级或撤职扣2.5分、开除扣3分。

3.党纪处分:警告扣2分、严重警告扣3分、撤销党内职务扣4分、留党察看扣5分、开除党籍扣6分。

4.犯罪扣7分。

(四)学校被国家、市、县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件次分别扣5分、3分、1分。

(五)发生涉师涉生涉校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财产经济损失总额5万元以下的扣0.5/次,5万元至30万元扣1/次,30万元以上扣3/次。

(六)对出现的网络舆情未按要求及时处置的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扣2/.次;

(七)处置涉校涉师涉生事件不当,发生群众非正常上访,到县、赴市、进京的,每人次分别扣0.3分、0.4分、0.5分;发生群众非正常集访,到县、赴市、进京的,每批次分别扣1分、2分、3分。该项扣分以5分为限。

(八)落实上级部署不力(以当年度考核教育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为准),未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市级目标考核的扣2/件;未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县级目标考核的扣1/件;未完成县教委安排的任务扣0.5/件。

(九)学校未有效巩固基本均衡成果,基本均衡相关指标下滑,按程度扣0.5-1分;未按县教委要求主动查找优质均衡创建的问题和措施扣1分;问题查找不准的扣1分;未制定有效整改措施的扣1分;未按进度完成整改的扣1分。

(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力,每感染1人扣1分(以5分为限)。

(十一)学校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扣1/.次。

(十二)学校及学校行政、教师在中小学招生工作中违规的按当年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三、说明

(一)所有获奖(惩)的文件、证书、奖牌等证件的落款标明时间必须是评估周期(202091日—2021831日)内的才能计分。

(二)非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奖项不作得分项目。

(三)综合表彰是指不同种类、不同性质的事物合并为一个整体性的表彰(含命名综合性示范校、重点校、文明单位等)。单项表彰是指只有一个种类性质的单一性的表彰(含单一性的示范校等)。所有示范校、重点校、文明单位等表彰均以当年命名或复查的文件为准在当年计分,其余时间不计分。

(四)教育科研实验课题经县、市、国家教委所属科研部门规划立项并结题的,可以立项和结题证书同为依据作相应级别表彰计分,其余情况或未结题的不计分。

(五)文章发表(含通讯报道)的公开刊物具有出版刊(物)号(ISSNCN),级别由刊物主管单位的级别确定。教育内部的信息宣传(县教委指定的网站与内部简报等)由县教委办公室负责考评。

(六)凡未按等级表彰的,按一等奖计分;凡按等级表彰的,按等级计分(一般最多分为四个等级,优胜奖或者纪念奖为四等奖);凡按名次表彰的,名次超出了三个名次以上的,可将获奖总名次除以3,转换为三个等级,再按相应等级进行计分。

(七)凡全县性以学校为单位的竞赛活动要求先进行学区竞赛,将学区竞赛成绩上报到县教委后,又选拔部分学校参加县赛,最后由县教委统一公布全部县赛和学区赛成绩的,对参加了县赛的按县赛等级计分,对只参加了学区赛的按四等奖计分(以县教委统一公布的简报等为凭证依据)。

(八)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只算最高级别的得()分。

(九)已纳入督导评估其他指标记分的奖项不重复计分。

(十)惩戒扣分以处分文件、检察院微罪不诉决定、法院判决书、简报(通报)、约谈通知(记录)等为依据,由涉及科室(中心)按照“受惩项目扣分标准”如实扣分,将综合督导评估扣分情况统计表交教育督导科汇总,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学校教职工受到纪律处理时与事发时不在同一个单位的,一律归结到事发单位考核扣分。

(十一)获奖项目(含文章发表)初始得分将在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获奖计分”的专项评估分进行转化。转化工作由教育督导科统一操作。转化方法为:(1)各项获奖同类同组初始得分的最高者得该项评估满分,其余按初始得分的相应比例得分(学校集体奖按获奖项目得分标准计算初始分,其他获奖初始得分=获奖项目得分(初始分)÷本校师生总人数)。(2)特殊教育学校的获奖,按实际获奖计分,最高不超过获奖评估项的满分。

(十二)惩戒扣分在综合督导评估考核考评总分中按实扣分标准扣除。

(十三)未尽事宜,由垫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解释。


附件7

垫江县学校教育宣传工作考核计分办法


一、县教委媒体

(一)《垫江教育》“教育展台”每篇计8分。

(二)《垫江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新闻”每篇计2分;“学校动态”中的“经验信息”每条计3分,“一句话图文信息”每条计1分、综合组稿每条计0.5分。

二、县委县政府媒体

(一)县委《垫江要情》上刊发要情通报每条计4分,贯彻落实”“工作动态类每条计10分。

(二)县委《信息专报》上刊发基层热议、社情民意类信息每篇20分、综合计10分,调研类信息每篇计30分,综合计15分;若被县领导批示,每篇另加10分,综合另加5分。

(三)县政府《政府一周工作》工作指导”“工作动态”“工作建议”“大事记类,单条计10分,综合计4分;简讯类每条计4分。

(四)县政府《政务调研》每篇计30分,综合计100分;被县领导批示,每篇另加10分。

(五)县政府门户网部门信息每条计4分。

三、市教委媒体

(一)《重庆教育委员会》公众网区县信息单条计8分。

(二)《重庆市教委简报》每篇计20分。

(三)《教育信息反映》每篇计20分;《信息专报》每篇计40分。

(四)《重庆教育工作情况》每篇计40分。

四、市级及以上媒体

(一)《中国教育报》《重庆日报》上刊登通讯报道每篇计40分,信息每篇计20分。

(二)《人民教育》刊登每篇计50分;《人民日报》刊登每篇计100分。

(三)重庆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单条计20分;中央电视台新闻单条计50分。

五、约稿信息

县教委向学校(幼儿园)、科室(中心)约稿,按要求报送每篇计2分;被全文采用每篇计10分;被部分采用每篇计4分。

折算办法:按以上标准计算原始得分,全县学校原始得分最高者该项考核记满分,其余学校按比例套算记分。













附件8

垫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质量评估量化考核办法


一、小学

小学监测成绩考核40分(春秋期各20,其中,每学期监测成绩考核18分,增量考核2分)

(一)监测成绩考核(18/期):每学期以四、五、六年级全县监测成绩为依据,监测总分值(加权分)最高者得满分(18分),其余学校按照“学校总分值(加权分)÷全县最高总分值(加权分)×18”得分。

(二)增量考核(2/期):基础分为1分,监测学期学校总分值系数与上学期总分值系数对比,上升系数幅度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再加1分,其余系数上升学校按照“本校上升系数÷全县最高上升系数×1” 加分;下降系数幅度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减1分为0分;其余系数下降学校按照“本校下降系数÷全县最高下降系数×1”减分。

二、初中

初中监测成绩考核34分(春秋期各17分,其中,每学期监测成绩12分,增量考核5分),中考成绩考核6分。共40分。

(一)秋季学期17

1.监测成绩考核(12分):以监测的七、八、九年级学校总分值为依据,监测总分值(加权分)最高者得满分(12分),其余学校按照“学校总分值(加权分)÷全县最高总分值(加权分)×12”得分。

2.八年级增量考核(2.5分)

1)八年级总分值系数增量考核(1.5分):基础分为0.75分,八年级总分值系数与上学期总分值系数对比,上升系数幅度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加0.75分,其余系数上升学校按照“本校上升系数÷全县最高上升系数×0.75”加分;下降系数幅度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减0.75分为0分;其余系数下降学校按照“本校下降系数÷全县最高下降系数×0.75”减分。

2)前3000名增量考核(1分):基础分为0.5分,学校八年级前3000名人数的全县占比值与上学期对比,上升值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加0.5分,其余上升学校按照“本校上升值÷全县最高上升值×0.5”加分;下降值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减0.5分为0分;其余下降学校按照“本校下降值÷全县最高下降值×0.5”减分。

3.九年级增量考核(2.5分)

1)九年级总分值系数增量考核(1.5分):基础分为0.75分,九年级总分值系数与上学期总分值系数对比,上升系数幅度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加0.75分,其余系数上升学校按照“本校上升系数÷全县最高上升系数×0.75” 加分;下降系数幅度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减0.75分为0分;其余系数下降学校按照“本校下降系数÷全县最高下降系数×0.75”减分。

2)前3000名增量考核(1分):基础分为0.5分,学校九年级前3000名人数的全县占比值与上学期对比,上升值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加0.5分,其余上升学校按照“本校上升值÷全县最高上升值×0.5”加分;下降值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减0.5分为0分;其余下降学校按照“本校下降值÷全县最高下降值×0.5”减分。

(二)春季学期17

1.监测成绩考核(12分):以监测的七、八年级学校总分值为依据,监测总分值(加权分)最高者得满分(12分),其余学校按照“学校总分值(加权分)÷全县最高总分值(加权分)×12”得分。

2.七年级增量考核(2.5分)

1)七年级总分值系数增量考核(1.5分):基础分为0.75分,七年级总分值系数与上学期总分值系数对比,上升系数幅度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加0.75分,其余系数上升学校按照“本校上升系数÷全县最高上升系数×0.75” 加分;下降系数幅度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减0.75分为0分;其余系数下降学校按照“本校下降系数÷全县最高下降系数×0.75”减分。

2)前3000名增量考核(1分):基础分为0.5分,学校七年级前3000名人数的全县占比值与上学期对比,上升值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加0.5分,其余上升学校按照“本校上升值÷全县最高上升值×0.5”加分;下降值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减0.5分为0分;其余下降学校按照“本校下降值÷全县最高下降值×0.5”减分。

3.八年级增量考核(2.5分)

1)八年级总分值系数增量考核(1.5分):基础分为0.75分,八年级总分值系数与上学期总分值系数对比,上升系数幅度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加0.75分,其余系数上升学校按照“本校上升系数÷全县最高上升系数×0.75” 加分;下降系数幅度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减0.75分为0分;其余系数下降学校按照“本校下降系数÷全县最高下降系数×0.75”减分。

2)前3000名增量考核(1分):基础分为0.5分,学校八年级前3000名人数的全县占比值与上学期对比,上升值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加0.5分,其余上升学校按照“本校上升值÷全县最高上升值×0.5”加分;下降值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减0.5分为0分;其余下降学校按照“本校下降值÷全县最高下降值×0.5”减分。

(三)中考成绩6

1.中考成绩考核(4分):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中考总分值(加权分)最高者得满分(4分),其余学校按照“学校总分值(加权分)÷全县最高总分值×4”得分。

2.增量考核(2分):基础分1分,以中考全县前3000名人数为参照,各校中考前3000名人数的全县占比值与上学期监测前3000名占比值对比,上升值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加1分,其余上升学校按照“本校上升值÷全县最高上升值×1”加分;下降值最大者在基础分上减1分为0分;其余下降学校按照“本校下降值÷全县最高下降值×1”减分。



附件9

垫江县普通高中教学质量评估量化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价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和全面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的基本原则。

(二)全面性原则。考核学校面向全体,大面积提高学质量,同时要考核学校坚持因材施教,分层教学,注重优生培养的情况。

(三)增量性原则。坚持以入口考核出口,注重过程,注重增量。

(四)均等性原则。考核的指表对各校机会均等,公平公正,相对均衡,避免大起大落。

二、考核评价细则

(一)考核说明

1.每学期考核一次,每个年级的考核总分100分。每个学年秋期和春期的平均分为该年级的考核分,三个年级的总平均分为该校高中部考核分。

2.各校均以特优生人数、优生人数、总分平均成绩(全年级参考学生总分除以学生数)作为考核依据。

3.中考成绩以原始分计算,高中期末成绩若有赋分则按赋分计算,未赋分则按原始分计算。若高中各期考试总分不同以中考总分为标准按比例折算。

4.选科后优生以物理类、历史类按比例分割人数。全县特优生1008:2比例分割,全县前1300名按10:3进行分割,全县前3000名按3:1比例分割,2021级取消择校生后计算到前3500名。再计算各校各类优生总人数。

5.第六学期的成绩,原则上以高考成绩为准,若无高考数据,则以离高考最近的一次县教委统一组织的考试为准。若春招考试在县教委统一组织的考试前面,各校计算参加春招考试的比例,以同类学校比例最大的百分比为标准,同类其他学校按此标准减除相应人数(分数从低到高)即为考核对象和人数。

(二)考核项目及计分办法

1.特优生培养考核(5分)

1)重点中学:第一学期以期末总分前100名为特优生,有2人,得基本分2分,垫中每增加1人加0.1分,实验中学、一中每增加1人,加0.2分,累计不超过5分。第二学期起均以第一期的人数90%为考核基数,达到考核基数得2分,超过考核基数垫中每增加1人数加0.2分,每减少一人扣0.2分,实验中学、一中每增加1人数加0.3分,每减少一人扣0.3分,累计不超过5分。

2)普通中学:第一期以期末总分前1300名为特优生,有1人,得基本分2分,每增加1人计0.2分,累计不超过5分。第二学期起均以第一学期人数的80%为考核基数,每增加1人加0.3,每减少一人扣0.3分。从2021年起取消择校生年级后各学期均不设考核基数,各校每增加1人加0.3分。累计总分不超过5分。

2.优生培养考核(35分)

重点中学:第一学期以该年级中考居全县前1300名学生作为优生进行比较,与入口基数持平(含低于10%)得基本分30分,低于入口基数超过10%的每人扣0.1分,高于入口基数每人加0.1分,累计不超过35分;从第二学期开始以中考入口进入全县前1300名的人数占70%和第一学期入口占30%的和的90%为考核基数,与考核基数比较,人数持平得基本分30分,垫中低于考核基数每减少1%人扣0.5分,高于考核基数每增加1%,加0.5分,实验中学、一中低于考核基数每减少1%人扣0.3分,高于考核基数每增加1%,加0.3分,累计不超过35分。

普通中学:第一学期以该年级中考居全县前3000名学生作为优生(含低于10%)进行比较,与入口基数持平得基本分30分,低于入口基数每人扣0.1分,高于入口基数每人加0.1分,累计不超过35分;第二学期起以中考入口前3000名的70%加上第一学期期末前3000名(2021年算3500人)人数的30%之和的90%为考核基数,学校进入全县前3000名与考核基数进行比较,持平得基本分30分,低于考核基数每减少1%人数扣0.3分,高于考核基数每增加1%人数加0.3分,累计不超过35分。

3.总分平均分考核(60)

总分平均成绩指各校所有参加考试学生的总分平均分。入口总分平均成绩以中考总分统计,期末总分平均成绩均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统计,总分超过750分的一律转换成750计算。中考成绩以录取分为准。

1)重点中学:

第一学期,以三所重点中学校所有学生中考总分的平均分为重点中学入口总分平均分,三所学校各自所有学生的中考总分平均分与重点中学入口总分平均分的差值按80%作为该校的入口总分平均分考核基准分;期末考试各校的总分平均分(不折算)与本校入口总分平均分考核基准分比较,持平得基本分50分,高出考核基准分每分加计0.3分,累加最高不超过60分;低于考核基准分,每分扣减基本分0.3分,不设下限。第二学期起,以本校入口成绩平均分与重点中学入口总评分的差的70%加上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总平分与重点中学总平分的差值30%的和的90%作为本项考核基准分,然后按第一期办法计算。

2)普通中学:同重点中学计算相同。

附件10

2020-2021学年度学校集体获奖情况统计表


获奖名称

获奖证件落款时间

颁奖单位

级别

类别

自评分

审定分








得分合计


说明:①填表相关要求参照《奖(惩)项目初始得分标准及说明》;②级别一律对应政府级别(乡镇级、区县级、省部级、国家级);③类别是以综合类、单项类进行划分。

审定人员:

附件11

2020-2021学年度学校师生个人获奖情况统计表


师生姓名

获奖名称

获奖证件落款时间

颁奖单位

级别

类别

自评分

审定分

得分合计


说明:①填表相关要求参照《奖(惩)项目初始得分标准及说明》;②级别一律对应政府级别(乡镇级、区县级、省部级、国家级);③类别是以综合类、单项类进行划分。

审定人员:

附件12

2020-2021学年度学校文章发表情况统计表


发表作者

发表文章题目

发表时间

发表刊物名称

刊(物)号、证号

级别

类别

自评分

审定分




































































































得分合计










说明:①填表相关要求参照《奖(惩)项目初始得分标准及说明》;②级别一律对应政府级别(乡镇级、区县级、省部级、国家级);③类别指经验论文类。

审定人员:

附件13

2020-2021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评估

警示惩戒(扣分)情况统计表


科室(中心、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名称: 统计时间: 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实扣分

备注

























































说明1严格按照综合督导评估方案附件5规定标准和要求扣分;2责任督学扣分表由教育督导科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认可。


填报人:科室(中心、责任区)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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