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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日期:2022-04-01
        



2022推进教育“十四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重庆市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和县教委年度工作安排,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切实履行督政、督学、质量监测职能职责,强化督导问题整改和问责,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督导改革

1.强化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找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教育工作决策部署的着力点、关键点,对标对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调整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推动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构建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对标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系统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改进完善相关工作。比照设立县教委总督学、副总督学,规范政府教育督导室设置。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落实机构、给足编制、配强队伍、强化保障,确保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3.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完善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督导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督导评估监测报告。贯彻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通报报告、复查整改、激励反馈、约谈问责制度,把督导结果作为学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树权威。

二、履行督政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4.接受市政府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建立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单位和县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安排部署,对照年度重点评价内容,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开展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及印证材料报送工作,做好迎接市政府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督查准备。

5.持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按照《垫江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实施方案》,落实2022年度任务清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有序推进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优质均衡发展指标监测,掌握县域各校发展状况,提出对策建议。积极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宣传工作,为有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6.有序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聚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任务,统筹实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办园行为和保教质量督导评估,推动各区县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保障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垫江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落实2022年度任务清单,开展普及普惠发展情况监测,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办园条件、安全防护、教职工配备、卫生保健、保教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切实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扎实开展督学学校办学水平

7.开展中小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紧紧围绕五育并举,持续开展中小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依法治校办学等经常性督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全方位督导。

8.开展“双减”专项督导。继续把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强化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优化课后服务管理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动“双减”政策措施全面落地。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问题多发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9.开展学校工作综合督导做好《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的学习贯彻,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质量评价调研,修订完善垫江县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开展2021—2022学年度学校工作综合督导,充分发挥督导考核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全县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10.扎实开展重点工作督导。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2022年春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开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课堂教育改革专项督导,持续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开展学区制与集团化办学改革落实情况督导,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督导全面压实防控责任,严格防疫举措,守住校园净土

11.持续加强经常性督导。重点围绕学校办学行为、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双减”、“五项管理”、招生收费、课堂教学、教师师德、校园及周边安全等工作,通过明察暗访、推门听课、列席会议、座谈问卷、查阅资料、巡视校园等方式,责任督学每月深入责任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不少于2次。

统筹实施评估监测,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12.做好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依托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以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加2022年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准确把脉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发展现状。做2021市级“双减”“五项管理”专项监测反馈问题整改,按期报送整改报告。

13.开展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修订完善《垫江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和综合技能发展监督评价管理,努力构建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实施2022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做好监测结果分析反馈工作强化监测结果应用

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教育督导实效

14.推进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作用,规范督导流程和标准,简化程序、压缩频次、精简指标,创新督导工作方式方法,减轻基层负担。做好各教育督导责任区日常工作指导,调整部分学校责任督学,提高挂牌督导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5.强化学校督导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督导工作室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配齐配足督导人员,加强学校督导室文化建设和工作指导,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督促学校履行监督、指导职责,提高学校治理能力。

16.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深化督学管理和聘用改革,健全督学管理与培训机制,完善督学选聘标准,健全督学遴选程序,择优选聘责任督学完善督学履职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督学退出机制,经考核不合格、未按规定履职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督学,按程序予以解任或解聘。组织参加全市政府督学任职培训、责任区督学示范培训、督导工作能力提升等专项培训扎实开展督学全覆盖培训,切实提升督导能力和水平。

17.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和交流围绕教育督导领域重大问题,组织开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典型案例、经验论文的征集、评选、上报工作,总结交流督导经验,提升督学工作水平,推动教育督导持续发展。

18.推动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强化重庆教育督导管理系统使用及培训全面推进教育督导日常工作与信息化平台有机结合,探索教育督导数据管理与分析的新模式,以应用为导向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强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双减”“五项管理”等督导评估工作的智能化手段,不断提升教育督导工作科学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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