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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日期:2023-05-06
        

2023年是我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攻坚年,教育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围绕两项创建工作、双减工作、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镇履职评价、教育评价改革等重点内容,精准实施督导,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助推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领导,巩固深化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成果。

1.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督导战线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对标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任务,系统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机构、配齐配强督导力量、强化督导条件保障,确保正确履行职能、持续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召开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推动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构建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督导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建立健全通报报告、复查整改、激励反馈、约谈问责制度,把督导结果作为学校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切实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树权威。

二、强化督政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4.认真做好迎接市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及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县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安排,对照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及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重点评价内容,开展2023年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及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工作,完成自评报告及印证材料报送工作,做好迎接市对县实地督查工作准备。

5.扎实开展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修订完善《2023年对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抽取8-10个单位开展实地督查,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评价有关情况,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各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对2022开展实地督导的单位开展“回头看”。

6. 持续推进两项创建工作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全面掌握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2022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市级过程督导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落实2023年度创建任务清单,指导各校制定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校一策科学绘制创建时间表、路线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补短板、提质量、增资源、促均衡,进一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做好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回头看的相关准备工作。开展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校展示活动。

三、扎实开展督学实践,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7.务实开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督导。紧紧围绕五育并举,优化完善中小学校党建及党建带团建队建、教育教学、师德师风、资源配置、教育收费、安全稳定、依法治校办学等方面督导指标体系,开展全县中小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专项督导。

8.持续开展双减督导。聚焦双减目标任务,开展双减专项督导,将落实双减要求及成效纳入2023年对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内容。进一步压实责任督学责任,落实双减经常性督导,持续传导压力。健全畅通双减问题反映渠道,加大典型问题曝光力度,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9.优化综合督导。探索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修订完善《垫江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园)水平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督导考核激励导向作用,促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0.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启动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拟定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事项开展督导评估。

11.抓实重点工作督导。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2023年春秋季开学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开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专项督导,持续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效率;开展学区制与集团化办学改革落实情况督导,不断加大区域教育资源统筹及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专项督导,全面压实防控责任,严格防疫举措,守住校园净土。

四、统筹开展评估监测,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12.做好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开展2022年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依托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平台,组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参加2023年市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准确把脉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发展现状。

13.开展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修订完善《垫江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和综合技能发展监督评价管理,努力构建更具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县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实施2023年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做好监测结果分析反馈工作,强化监测结果应用。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教育督导实效

14.强化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加强各教育督导责任区日常工作监督指导,充分发挥责任区督学作用,规范督导流程和标准,简化程序、压缩频次、精简指标,创新督导工作方式方法,减轻基层负担,提高挂牌督导水平。

15.推进学校督导室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督导室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配齐配足督导人员,加强学校督导室文化建设和工作指导,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督促学校抓实内部督导,提升学校内部治理能力。

16.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深化督学管理和聘用改革,配齐配强责任督学,组建教育督导专家库,有效开展督学培训,严格督学履职考核。组织开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典型案例、经验论文的征集、评选、上报工作,总结交流督导经验,提升督学工作水平。

17.推动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强化重庆教育督导管理系统培训及使用,全面推进教育督导日常工作与信息化平台有机结合,探索教育督导数据管理与分析的新模式,以应用为导向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督导工作科学化、精准化、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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