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2025年任务清单
指标 |
评估要点 |
指标现状 |
2025年目标任务 |
工作措施 |
责任部门 |
百生 教师 学历 |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
全县百生教师学历综合达标率为98.46%,现有未达标小学1所(南阳小学3.46人) |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百生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以上。 |
1.通过考核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持续补充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2.督促民办学校及时补充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3.对各类学校学历不达标的教师要求参加学习进修,提高学历层次。 |
县教委 县委编办 县人力社保局 |
百生 骨干 教师 |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
全县百生骨干教师综合达标率为100%。 |
继续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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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委 县人力社保局 |
百生 艺体 教师 |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
全县百生艺体教师综合达标率为83.08%,现有未达标小学7所(桂阳小学、凤山小学、天台小学、桂溪小学、进修校附小、南阳小学、城南小学);未达标中学4所(垫江实验中学、垫江九中、垫江十中、垫江中学三合湖学校初中部)。 |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百生艺体教师达标率92%以上。 |
1.通过考核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体育、艺术教师。2.组织有艺体特长的教师培训转岗,充实艺体教师队伍。3.督促民办学校及时补充艺体专任教师。 |
县教委 县委编办 县人力社保局 |
学校 规模 |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
全县学校规模综合达标率为86.15%,现有未达标小学3所(桂溪小学、实验小学、桂东小学);未达标中学6所(垫江中学三合湖学校、垫江十中、垫江实验中学、垫江九中、垫江一中、垫江八中)。 |
着力化解垫江八中大校额,力争大校额综合达标率87%以上;科学安排撤销建制学校、规范学籍转接,力争标准班额综合达标率75%以上;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综合达标率为90%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综合达标率为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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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 县人力社保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 |
标准 班额 |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
全县标准班额综合达标率为70.77%,现有未达标小学16所(不达标比例50%以上的学校有5所,分别是桂溪小学、西湖小学、凤山小学、实验小学、牡丹湖小学);未达标中学3所(不达标比例50%以上的学校有0所)。 | |||
生均 教学及辅助用房 |
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
全县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综合达标率为86.15%,现有未达标小学4所(实验小学、牡丹湖小学、南阳小学、桂北小学);未达标中学5所(垫江九中、垫江三中、垫江实验中学、垫江二中、垫江五中)。 | |||
生均 体育 运动 场馆 |
小学、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
全县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综合达标率为86.15%,现有未达标小学6所(兰兰小学、实验小学、牡丹湖小学、桂溪小学、南阳小学、桂北小学);未达标中学3所(垫江五中、垫江二中、垫江实验中学)。 | |||
生均 仪器 设备值 |
小学、初中生均仪器设备值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
全县生均仪器设备值综合达标率为93.85%,现有未达标小学3所(兰兰小学、南阳小学、桂阳小学);未达标中学1所(垫江一中)。 |
1.计划总投资850万元,购置天街、西湖小学等相关中小学校园信息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2.生均仪器设备值综合达标率保持97%以上,百生多媒体教室综合达标率保持97%以上。 |
1.根据学校现有配备情况,依据配备标准,查漏补缺,分类推进。2.统筹上级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天街小学、西湖小学校园信息化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及相关中小学信息化设备。3.督促各民办学校加大投入,配置配齐相关设备设施。 |
县教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财政局 |
百生 多媒体教室 |
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
全县百生多媒体教室综合达标率为95.38%,现有未达标小学1所(城南小学);中学2所(垫江一中、垫江五中)。 |
县教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财政局 | ||
学校 布局 |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
已制定印发《垫江县2024—2026学校布局优化方案》。 |
制定《垫江县2025年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
制定印发布局调整方案,并序时推进布局调整。 |
县教委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发展改革委 县财政局 |
标准 统一 |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
我县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
持续保持,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
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统筹各类资金,足额配套生均公用经费县级财政应承担部分,保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
县教委 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发展改革委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专用 教室 |
要求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少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 |
全县音乐教室间数综合达标率为84.85%;美术教室间数综合达标率为83.33%;现有音乐教室间数不达标学校10所,美术教室间数不达标学校11所;2016年以后建成的学校,音乐教室面积不达标学校3所,美术教室面积不达标学校2所。 |
全县音乐教室间数综合达标率为87%以上,美术教室间数综合达标率为85%以上。 |
积极筹集资金,严格按专用教室的标准进行建设。 |
县教委 县发展改革委 县财政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公用 经费 |
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
2024年,每所小学保底7万元,初中保底13万元,再按学生人数核定公用经费,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
严格落实市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并确保“只增不减”。 |
统筹各类资金,严格执行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要求,足额划拨公用经费,全力保障学校基本运转。 |
县财政局 县教委 |
特教 费用 |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
2024年,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6000元核定。 |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按7000元核定。 |
严格执行市定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足额划拨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
县财政局 县教委 |
教师 工资 |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工资总量。 |
教师工资待遇足额保障。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14.64万元;2023年公务员年平均工资14.31万元;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略高于公务员。 |
持续保持。 |
足额纳入预算,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并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总量。 |
县财政局 县人力社保局 县教委 |
教师 培训 |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
我县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教师完成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
教师每年培训学时不得少于72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
1.系统规划培训项目,聚焦教师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教师培训的持续性、针对性和实效性。2.创新培训形式,推行集中培训、网络研修、跟岗研修、返岗实践等混合式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实效性。3.合理安排培训时间,解决工学矛盾,协调培训时间和工作时间,确保教师能够安心参加培训。4.优化完善校本培训指导与监管制度,从管理、指导和考核多个维度系统拟定实施方案,确保校本培训落地落实。5.积极争取培训经费与项目,着力解决教师专业发展短板问题。 |
县教委 县财政局 |
统筹编制和岗位数量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
我县积极做好中小学编制动态调整,加强编制资源统筹,积极探索“县管校聘”改革,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管理。 |
根据学校规模变化,统筹调整教职工编制和各校岗位数量。 |
进一步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探索将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核定到学区和学校,根据学校规模变化统筹岗位设置数量。 |
县委编办 县教委 县人力社保局 |
教师 交流 |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
我县每年通过遴选、支教、调动等方式进行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教师数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20%以上,骨干教师占交流轮岗总数的20%以上。 |
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
按照我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方案》,有序推进学区、集团内常态化教师交流轮岗,加大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及交流的力度。 |
县教委 县委编办 县人力社保局 |
教师 持证率 |
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
全县公办学校教师持证上岗综合达标率100%,民办学校教师持证上岗率不达标学校1所(南阳小学91%)。 |
全县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综合达标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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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委 县人力社保局 |
就近 划片 入学 |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达到100%、95%以上。 |
我县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划片入学要求,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均达到100%。 |
持续保持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均达到100%。 |
1.继续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全县范围内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办初中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就读的权益。2.坚持“按方案招生、加强入学管理、促进均衡开展”的原则,规范招生入学秩序,禁止初中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和学生自主择校的行为。 |
县教委 各乡镇(街道) |
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 |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中学倾斜。 |
2024年,三所重点高中执行招收指标到校生按高于70%的比例分配到我县初中学校,比例达到70.98%;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录取比例达56.71%。 |
持续保持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达70%以上。 |
1.三所重点高中严格执行招收指标到校生按高于70%的比例分配到我县初中学校。2.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学校倾斜。3.优化招生政策,录取比例逐年提高。 |
县教委 |
留守 儿童 入学 |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
我县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律按要求入学,入学率达100%。 |
持续保持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100%入学。 |
1.联合县民政局等县级相关单位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按“一生一案”原则实施帮扶。2.继续以“居住证”、法定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为依据,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100%就读公办学校。3.实施招生惠民政策,为多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方便家长接送。 |
县教委 县民政局 团县委 县妇联 各乡镇(街道) |
初中 巩固率 |
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
我县积极采取送教上门、结对帮扶等多种措施,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100%。 |
持续加强疑似失学辍学学生排查、劝返工作,扎实开展送教上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100%。 |
1.摸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实。2.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逐一排查,落实去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3.对未入学适龄儿童或疑似失学辍学学生,督促学校扎实做好劝返、登记、书面报告等工作,必要时主动与乡镇(街道)联合开展劝返工作。4.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要求。 |
县教委 各乡镇(街道) |
残疾 儿童 入学率 |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
我县严格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相关工作要求,采取送教上门、结对帮扶等多种途径,保障每一名残疾儿童入学,入学率达100%。 |
持续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安置,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工作,继续保持入学率100%。 |
1.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管理体制。2.不断加大统筹投入力度,采取送教上门、结对帮扶等多种途径,大力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3.抓好资源融合,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服务社会能力。4.健全保障机制,形成推进残疾儿童少年发展工作合力。5.采取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确保每名残疾儿童都能入学。 |
县教委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卫生健康委 县残联 各乡镇(街道) |
学校 管理 水平 |
全县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
2所新建学校(建新学校、天街小学)未完成学校章程修订,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还有一定差距。 |
建设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并落实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全县所有建制学校、幼儿园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探索文化赋能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与督导,利用大数据分析,为教育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1.督导2所新建学校(建新学校、天街小学)在2025年3月份以前完成章程的制定审核。2.将章程和其他重要管理制度作为学生、教师培训资料,提高全校师生教师知晓认同度。3.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测和评价。用好学科网大数据分析,探索精准化教学,助力教育管理。 |
县教委 县经济信息委 县司法局 |
教师 培训 经费 |
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
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
持续保持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
按规定统筹好各学段公用经费,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 |
县教委 县财政局 |
设施 设备 利用率 |
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
我县自2022年开展全县教师信息技术能力2.0提升培训以来,未进一步开展现代技术培训,只是零散组织部分教师参加国培和市培,未建立现代技术分层分类分岗的培训体系。 |
1.全面启动教师信息技术3.0提升培训。2.强化专递课堂教学研究,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3.定期开展教师信息化运用培训,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开足开齐实验课,功能室(专用教室)使用良好,各校设施设备利用率达87%以上。 |
1.系统规划,全面启动教师信息技术3.0提升培训,持续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专递课堂常态化应用等。2.督促学校按相关配备标准补齐更新仪器设备。3.开展2025学年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与使用工作督导检查。4.将实验、信息技术操作纳入教学质量监测。5.创新培训模式和方法,建立数字技术分层分类分岗的培训体系,持续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应用、专递课堂常态化应用等。 |
县教委 |
校园 文化 建设 |
全县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构建“三全育人”体系, 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2024年,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5所,县级合唱特色学校10所。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垫江县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积极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根据教育部、市教委要求,2025年创建国家级、市级特色学校3所;创建县级特色学校15所。 |
1.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协同育人工作格局,印发《垫江县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行动方案》《垫江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制定印发《垫江县立德树人培根铸魂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抓好德育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评选“十佳百优”班主任工作。3.要求各校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育人观念,认真谋划学校德育工作,配足建强德育干部队伍,抓实抓好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聚焦课程思政建设,充分发挥思政课关键课程作用,提升课程教育改革质效。5.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积极探索构建“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新模式。6.把特色学校的创建情况纳入对学校、教师的考核,激发学校积极创建艺体特色学校的积极性;挖掘地方特色,引入专家指导,推动特色品牌建设。 |
县教委 |
国家 课程 落实 |
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 |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开齐开足上好国家课程、地方课程。 |
1.强化教学常规督导,推进课程计划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课堂教学检查,督促落实课堂教学“六认真”,提升课堂教学效率。2.持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加强示范校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交流。 |
县教委 各乡镇(街道) |
无过重课业负担 |
义务教育阶段无过重课业负担。 |
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作业设计更有质量,作业负担有效减轻。 |
作业监管进一步强化,作业设计更加科学,更有质量,学生作业负担进一步减轻。 |
1.利用垫江教育微信公众号留言板,畅通作业信息反馈渠道,加大对作业总量和质量的有效监控。2.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业负担进行专项督查。3.进一步督促学校加强作业设计研究,强化作业统筹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
县教委 |
教育 质量 |
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学科教育质量综合系数≥0.5,校际差异系数≤0.15,学生身心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
2021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数学学业水平Ⅲ级以上小学为59.5%,初中为57%,校际差异率小学为7.8%、初中为13.3%。2022年、2023年、2024年我县未被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
积极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义务教育质量综合系数≥0.5,校际差异系数≤0.15,学生身心健康状况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
1.认真做好2025年国家、市、县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深挖监测数据,强化监测结果运用。2.持续优化县级监测方案,优化监测内容,创新监测方式,搭建信息化、智能化数字监测平台,提高监测工作的导向性和科学性。 |
县教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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