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扎实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义务教育有保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这一核心,全面摸清底数,精准对象,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和失学辍学动态监测机制,严控在读学生失学辍学,全覆盖开展劝返复学和送教上门,全力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该入学的一个不能漏,已入学的一个不能少”的工作目标,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精准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将控辍保学目标细化到班,落实到人,明确控辍保学责任;要进一步组建队伍,安排专人负责,常态性开展精准摸排工作。要经常通过家访对本校就读学生、学籍系统学生等数据逐班逐人开展核查比对,特别是对小学毕业生去向、初一招录新生未到校情况要再次跟踪排查。要再次主动联系属地政府和村(社区)干部,根据户籍信息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情况,逐村逐户逐人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摸清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和就读信息,建立健全未在校学生(送教上门、缓学、休学、考试毕业、病事假、疑似失学、疑似辍学等)信息台账,通过入户走访、电话、微信、公安部门查找等方式,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做到应统尽统;不漏排、错排,确保控辍保学对象精准、底数清楚、情况明白。
(二)进一步多方联动,持续用力,确保劝返效果
对排查出来未返校就读的疑似失学辍学学生,继续推行学校教师(班主任)—中层干部—校级领导三级劝返制度,组建劝返队伍,落实劝返责任,持续、长期、扎实开展劝返复学工作,杜绝一阵风式、阶段式的、形式主义式的劝返,坚决杜绝造假式的劝返。
对监测户、脱贫户要进一步加大劝返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千方百计劝其返校就读,真正做到应读尽读;对一般农户已联合劝返三次以上仍无效果的,应书面报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县教委,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但学校必须坚持常态劝返,切实做到应返尽返。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以各种借口拒收适龄学生或劝在校适龄学生长期回家接受教育,造成变相辍学。确因身体状况不能到校就读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须按规定办理缓学手续。
对适龄学生不愿返校就读或已外出打工或家长不支持孩子上学的行为,应上报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并联合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派出所、村社干部协同作战,共同发力劝返。要充分运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对辍学和疑似辍学学生信息进行清理和核查汇总。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要督促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办理转学手续,做到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不漏一人。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专项学籍台账,(详细核实和记录学生转出、转入、休学、复学、升学、辍学等变动情况),做到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严禁弄虚作假。
每次劝返完成后须及时详细记录、收集整理好送教上门文字、图片、影像等工作资料,并让家长签字确认,形成“一次一档、一人一档”留档备查。严禁学校在劝返复学工作中走形式做过场,未对学生进行实质性劝返;或劝返工作虎头蛇尾,劝返次数少达不到相关要求。
(三)进一步科学制定复学方案,巩固劝返成果
各校要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就读为主,结合本人意愿的原则,丰富复学形式,妥善安置已劝返失学辍学学生。要根据其年龄和身心健康等实际情况,为每一名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复学方案,突出差异性和个性化,一人一案、一生一策,将学生安置到相应学校相应年级进行学习。对于年龄较大且不愿在原年级就读的劝返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本人意愿适当调整年级完成义务教育学习任务并获得初中毕业证,或到中职学校接受教育。在外务工且年满16周岁但学籍还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实地劝导不愿返回户籍所在地的,可实行远程视频送教,确保义务教育学业任务完成,经考试达到毕业。要建立健全以校长、分管副校长、班主任、校园保安、学生干部为成员的监测队伍和常态监管制度,加强对无故离校学生、劝返复学学生学习和生活轨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确保劝得回、学得进、留得住。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学生学习成绩差、行为习惯不好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等为借口拒收或不注册学籍。
(四)进一步坚持标准,做实送教上门工作
各校要再次对招生辖区的适龄残疾儿童身心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对确实不能到校随班就读的重度残疾学生,在征求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同意之下填写《垫江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送教审批表》,报县教委审核批准后,在建立学籍的同时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送教工作。要继续坚持“一人一案”,进一步完善送教上门工作方案,明确送教要求(每周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每学年不少于80学时),确定送教教师、送教时间,落实送教责任,做实送教上门工作。
送教教师要根据学生的残疾类型、残疾程度、学业基础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送教教案(既可选择设置文化类课程,也可设置心理健康类、实践活动类、职业技能类等丰富多样的专题教育课程),对于脑瘫、软骨病等重度残疾的特殊儿童,加强关心关爱,从生活常识、康复训练入手,合理选择送教内容。
每学段学习结束后,各小学要对本校送教学生的去向进行动态跟踪,与下一学段初中招生学校进行对接,持续做好送教工作,防止残疾学生中途辍学。
每次送教完成后须及时收集整理好送教上门文字、图片、影像等工作资料,并让家长签字确认,形成“一人一档”式的佐证依据。学校主要领导每学期至少抽查送教工作不少于2次,分管领导至少每月抽查1次。严禁不按规定要求送教,力戒送教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严禁未开展工作而造假资料的行为;严禁学校或教师引导家长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残疾鉴定,严禁强制要求家长送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严禁拒绝残疾学生入学,严禁赶撵残疾学生出校门。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家校沟通。各学校要抓住家访、劝返和送教上门等契机,向社会和家长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采取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家长和学生的法纪意识,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依法控辍保学。要加强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交流,加强学生及家庭的关心关爱,及时宣传党和国家的控辍保学、送教上门、教育资助等政策以及教育系统、学校的工作举措、工作成绩,加强学生和家长感恩教育,提高对教育的支持率和满意度。
三、加强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
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坚持送教上门是政治任务和底线要求。各校要加强工作统筹,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落地。坚决做好教育系统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完善档案资料
控辍保学工作档案,是全程记录和工作佐证。查阅控辍保学档案,是巡视整改、检查验收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控辍保学档案收集整理,要在2022年10月26日前完成2022年春期及本期的控辍保学资料收集工作。学校层面要整理好关于控辍保学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家访记录、信息台账、计划、总结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好失学辍学学生劝返工作资料(含劝返复学记录,三次及以上,并让家长签字确认;书面报告乡镇或街道人民政府的公函及乡镇或街道人民政府的回函;书面报告县教委的报告及处理结果回函等资料;劝返过程中的文字、图片、影像等)和送教上门工作资料(含学校送教工作方案、送教审批表、课时计划、教案、送教图片、影像等)。要求每一次的教案后面附有对应的图片,每一次的送教要有家长签字确认。按“一人一档”进行归档。
(三)严肃追责问责
各校书记(校长)是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责,靠前指挥,切实把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县教委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考核和明察暗访的重要事项,并将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抓工作不实、违背政策规定、工作只安排未落实、给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带来影响的学校,年度综合督导考评实行一票否决;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警示约谈、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严肃追责问责。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服从全县大局,严格执行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细做实控辍保学相关工作,给全县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带来影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究举办者责任,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各校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附件2、附件5资料的纸质件和电子件报送县教委基教科117室(各公民办小学交到学区汇总之后以学区为单位交基教科,中学以校为单位上交)。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74512018,邮箱:23833172@qq.com。
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劝返记录表
2.义务教育阶段疑似失学辍学学生统计表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缓学审批表
4.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送教审批表
5.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学生统计表
6.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送教记录表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10月22日
附件1
义务教育阶段疑似失学辍学学生劝返记录表
单位(盖章):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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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姓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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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年 |
月 |
日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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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情况 |
全国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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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1 |
与被核查人关系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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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2 |
与被核查人关系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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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填写详细地址。示例: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市(州)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乡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村、小区、门牌号码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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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所在地 |
要求同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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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要求同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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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学原因 |
家庭情况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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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劝返情况 |
家庭贫困 类型 |
劝返 |
劝返 |
未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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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单位 |
劝返 |
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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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属于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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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返 |
示例:1.什么时间,具体人员,赴什么地方,如何开展劝返工作,结果如何?(分次记录、简明扼要,佐证图片等,可附页) 家长签字: | |||||||||
附件2
义务教育阶段疑似失学辍学学生统计表
单位(盖章):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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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学籍号 |
身份证号 |
年级班级 |
家长 |
联系电话 |
户口详细地址 |
家庭贫困 类型 |
辍学原因 |
学生去向 |
说明:家庭贫困类型为: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等。
附件3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缓学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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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所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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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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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贫困 类型 |
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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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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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缓 学 理 由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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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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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政府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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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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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家庭贫困类型为: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等。 2.申请缓学理由: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如身体残疾、生病、智力发育迟缓等。审核时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3.本表一式3份,学生家长、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 ||||||||
附件4
垫江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送教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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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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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号 |
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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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贫困户 |
贫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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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别及等级 |
残疾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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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送教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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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送教时间:20 年月至20 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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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送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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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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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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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政府意见: |
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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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贫困类型为:脱贫户家庭学生、监测户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等; | |||||||
附件5
义务教育阶段送教上门学生统计表
单位(盖章):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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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学籍号 |
身份证号 |
年级 班级 |
家长 |
联系电话 |
户口详细地址 |
残疾类别及等级 |
残疾证件号 |
县教委是否已审批 |
附件6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送教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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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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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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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学校 |
送教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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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时间 |
第周年月日点分至点分共分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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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教师 |
家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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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教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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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小结: | |||||||
附送教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