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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

日期:2022-12-3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历史性地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问题,根据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4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全面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历史性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提升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质量,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

二、总体要求

对标对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资源统筹,坚持精准施策,聚焦重点群体、重点学校,查漏补缺、攻坚克难,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巩固控辍保学成果,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高质量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三、全力攻坚

(一)强化部门联动

强化工作联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以控辍保学为主攻点,认真落实脱贫攻坚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机制,从政策、资金、项目上加大支持,改善贫困家庭生活状态,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学生辍学复学信息,每学期精准摸排辍学学生情况,完善与户籍、扶贫数据比对制度,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动态销号管理,切实做好重点乡镇(街道)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工作,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确保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继续加大劝返力度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依托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全面梳理已复学和仍辍学学生情况,一人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好仍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学生全部应返尽返。完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制度,对身体具备学习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就学安置;对不具备学习条件的,经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可以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并按规定纳入相关救助保障范围。认真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户籍所在地应掌握随迁子女就学情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即其学籍所在地辍学的,原则上由流入地负责组织劝返;辍学后跨省流动的,原流入地应书面通知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会同新流入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对于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以认定为达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退出条件,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三)坚决防止因贫辍学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要求,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努力做到人人有学上,一个都不少采取上门排查、信息筛查、个人申报、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返贫致贫趋势进行预警和提前干预,准确掌握贫困户、边缘户及突发意外家庭经济情况及子女入学情况,精准落实有关帮扶政策,给予临时救助和教育资助,及时开通教育绿色通道,有效预防因家庭经济困难造成子女辍学。

(四)坚决防止因疫辍学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开学初,教育部门要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长及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和身心状况,督促做好复学准备,按时返校复课。开学后,要对学生复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返校复课的学生,要及时联系沟通,掌握学生情况,确认为辍学的要纳入工作台账管理,立即启动劝返复学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切实解决因学习生活困难而辍学问题

1.教育部门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方式,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动力;要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通过课后辅导服务、教师一对一帮扶、同学手拉手学习等方式,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

2.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教委等部门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自闭抑郁症等特殊儿童的心理辅导和关爱、康复训练等。

3.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教委要做好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工作,精准落实学生资助,坚决防止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切实解决因外出打工而辍学问题

1.县教委、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要建立协作劝返机制,及时相互通报辍学学生外出打工信息。

2.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要通过各种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违法犯罪行为,要将童工信息通报给县教委,并协助教育部门做好打工辍学学生劝返工作等。

3.教育部门发现未满十六周岁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外出打工学生,要会同务工地教育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并及时向务工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报,由务工地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4.县公安局定期开展户籍信息与学籍信息比对,协助教育部门追查情况不明、下落不明学生的踪迹等,共同做好学生的劝返复学工作。

5.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掌握辖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状况、家庭迁移、监护人务工等基础信息,依法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要依法依规对允许子女辍学打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切实解决因早婚早育而辍学问题

1.县民政局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宣传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和早婚早育的危害性,引导适龄青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治理力度,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的现象。

2.县委统战部要加强对家族势力、宗教界的监管,严禁利用传统风俗、家族或宗教仪式为未成年人证明婚姻关系或变相鼓励未成年人早婚早育。

3.县司法局将《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县普法规划和相关部门普法计划并推动实施。

4.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对造成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早婚早育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等相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5.教育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做好因早婚早育而辍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劝返复学工作,给予特殊关怀,保障接受义务教育。

(四)切实解决因信教而辍学问题

1.县委统战部要切实加强对宗教界的教育引导,积极宣传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讲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禁止强迫适龄儿童少年信仰宗教或者因信教而辍学,争取宗教界的配合和支持。

2.因信教而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部门要会同县委统战部等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妥善安排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联控联保责任机制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政府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构建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控辍保学工作成果,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表彰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不断营造良好氛围。

(二)健全定期专项行动机制

紧紧抓住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坚持控辍保学与招生入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每学期开学前后集中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联合各乡镇、各部门加大行政督促劝返复学力度,综合运用感情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多种方式做好劝返复学工作,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在县政府统筹领导下,由县教委牵头召集相关职能部门每学期召开一次控辍保学工作联席会,专题研究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合力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瓶颈问题。

(三)健全应助尽助救助机制

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 政策,依照有关规定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全部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深入实施义务教育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对符合条件的劝返复学适龄儿童少年,要落实学校兜底、社会救助政策措施,保障必要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条件,促进学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四)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

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尊重和保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决禁止各种违法违规导致的辍学现象。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完善运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切实提高依法控辍工作水平。

(五)健全办学条件保障机制

统筹利用义务教育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大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着力打造乡村温馨校园,切实做到基本消除大班额、全面消除超大班额,加快解决大通铺。大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优化城乡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要针对劝返复学后的教育教学实际需要,配足配齐学科教师,并不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服务农村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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