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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教育委员会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日期:2022-12-31
        


为坚决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送教上门工作,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就学权利,依据《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精准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924等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重庆市各项控辍保学措施,让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上好学,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送教上门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控辍保学、送教上门工作,进一步巩固现有工作成效,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送教上门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不流失,辍学学生由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确保全县控辍保学、送教上门任务圆满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县教委成立由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委主任为组长,县委教育工委委员为副组长,基教科、督导科、学生资助中心等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垫江县教育系统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教科,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县委教育工委领导按照联系学区和中学共同体分工,实行包片责任制。机关联络员负责联系学校,各督学包督导学校,实行包校责任制。各中小学建立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及职责落实到具体个人。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

1.排查内容

1)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残疾儿童少年),当年831日前年满6周岁,须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全面摸清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所有本地户籍、常住未取得户籍)基本信息及入学情况。

2)本区域学校学生人籍是否一致,是否正常在校或按规定送教上门,严防学籍虽在人已离校或送教上门未落实。各校要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控辍保学模块)进行信息比对,做到“一月一核”“一账一单”,精准掌握学生信息和检查进度,每月对学生信息进行比对。

2.户籍网格化。联系乡镇政府、村、村小组到户进行户籍排查,以村小组为最小网格单元开展精准摸底,跟踪监测。对不能到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由户籍地招生学校负责落实送教上门服务。

3.学校网格化。按县教委、各中小学校、班级到学生进行排查,以班级为最小网格单位开展精准摸底,跟踪监测。

(三)落实控辍措施

对排查出来的失学辍学学生,应立即成立由户籍地所在乡镇、村社和就读学校、中心校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落实具体控辍保学责任人,要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应返尽返”的要求,做好劝返复学和预防失学辍学工作。严格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四步法”。要切实做好第一步宣传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家长法律意识,动员社区网格员、老师、邻里多方参与、共同劝返,从辍学失学实际原因出发,对症下药,精准施策。通过批评教育、沟通交流、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进行劝返后,仍然无效的,要以纸质形式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对其监护人下发《限期复学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改的,报司法部门,督促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文书敦促其监护人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每一例失学辍学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学校收集好劝返学生资料,每次劝返完成后须及时详细记录劝返情况,包含劝返图片、音像等工作资料,并让家长签字确认;对复学返校学生,应适时收集、保存返校学习、活动的影像资料。所有劝返工作资料做到“一次一记录、一人一档”,留存备查。

(四)强化保学措施

1.保障措施要到位。加大经费投入,深入做好每一名劝返复学学生入学安置、教学管理等工作。

2.关爱措施要到位。各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教师与学生结对子,针对劝返复学学生实际,扎实开展心理辅导、真情关爱帮扶帮教工作;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定期邀请家长到学校参观,沟通交流学生学习情况。

3.分类施教要到位。根据失学辍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个体情况,采取学生真正接受和喜爱的方式实施分类安置。要穷尽办法,确确实实留得住人,劝返回来的学生要有一人一方案,因人施教、因人保学。既要“劝回来”,更要“留得住”。

(五)开展送教上门

各中小学对因重度残疾不能入校就读适龄儿童少年,遵照“一人一案”送教上门原则,为其建立学籍;制定校级层面的送教工作方案,务必落实专人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制定有针对性、个性化的送教教案,并视其情况及时调整送教内容和方法。

送教上门工作必须坚持“一周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不得少于两个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0分钟),一学年不得少于80学时”的要求。

远程送教仅针对常住地在县外的残疾学生,要坚持电话沟通、微信联系(音频、视频)、推送信息(微信、短信)相结合。学生常住地在县外市内的,学校每学期上门送教、慰问不少于1次。对常住地在县外的远程送教残疾学生,有的家长不配合、不愿意远程送教,经沟通协调无效,学校应及时公文报告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极个别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基础上,可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确保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送教上门资料做到8有:学校有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学生台账、有送教审批表、送教团队,送教教师针对每名学生有送教计划、送教登记表(家长每次确认签字)、每次送教教案(送教记录表)、每次送教图片。送教资料按学期“一人一档”,送教当日收齐入档,保存2年以上。分管行政每月检查1次、校长每学期抽查2次以上并签字。

(六)规范学籍管理

各校及时注册在校学生学籍,准确核清标注学生去向和学籍状态,对学生变动情况要登记造册,详细核实和记录相关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等变动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问题学籍要进行梳理、核查和维护。各校每年秋期要协同辖区派出所核对本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建立无中小学学生学籍人员名册,对因身体原因当年831日年满6周岁儿童未就读小学的要办理缓学手续。

(七)建立长效机制

各中小学每学期开学前后,按照本方案的排查范围、排查方式等要求,逐户逐人开展排查。要特别关注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重难点,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学段(初中七、八、九年级),精准排查、靶向施策。要加强学生请销假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严格实行缺课学生登记、追踪、报告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紧密协作,形成合力

要建立健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学校相关处室要密切配合,切实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主动作为,与当地政府、街道村社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及时反馈辍学、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等就学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相应工作。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电子屏幕、校园广播、宣传栏、班队会、家长会、相关课堂教学等各种途径,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宣传义务教育政策,把控辍保学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学生,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校要及时总结发现控辍保学中劝返复学、送教上门的感人事例、先进经验、典型事例,及时进行报道宣传,主动与县级主流媒体进行对接,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各校书记(校长)是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把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主动担责,亲自部署,挂牌督战。县教委将控辍保学、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督导和明察暗访的重要事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对校长提醒谈话,对分管同志警示约谈,凡在市级国家级督查评估考核中发现问题的直接对校长免职处理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机关联络员要把控辍保学、送教上门工作纳入经常性检查的内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督促整改。县教委对机关联络员检查不深入、发现问题不及时、未参与联合劝返辍学学生的将给予提醒谈话,对联系学校在市级国家级督查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将追究其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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