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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故)处置预案

日期:2021-12-03
        


目录

1.关于师德师风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2.关于学校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3.关于中小学违规补课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4.关于中小学毕业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5.关于学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6.关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预案

7.关于学校传染病流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8关于特种设备安全事件校舍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9.关于校办企业生产,火灾突发事故的处置预案

10.关于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意外事故的处置预案

11.关于学生自杀、交通意外等事件的处置预案

12.关于中小学实验室化学品遗漏或爆炸事故的处置预案

13.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事件的处置预案

14.关于校舍倒塌、淹没围栏垮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15.关于违规招生引起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16.关于教育系统集体上访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17.关于校园突发火灾安全事故的处置预案

18.关于举办大型活动、集会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置预案

19.关于学校群殴、伤害事故的处置预案

20.关于学生踩踏事故的处置预案

21.关于学生溺水事故的处置预案

22.关于中职学生生产实习意外事故的处置预案

23.关于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预案

24.关于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关于师德师风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师德师风突发事件

二、责任领导

洪永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玉琼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人事科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74515408(办)

组干科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74669297(办)

基教科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74518082(办)

纪检监察组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74529839(办)

四、事故级别分类及要求

一般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特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原则上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人事科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督促信息报送,县教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现场。

五、处置预案

l、人事科接到通知后立即与学校了解事件发生情况,要求学校随时报送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掌握事件发展动态,并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校妥善处理;

2、根据事件发生的实际情况,如有需要,组干科、纪检组、基教科、安稳办派出人员赶赴事件发生现场,详细了解事件发生情况始末,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派出人员及时配合学校有关方面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涉及重要决定或重大事件要立即请示委领导,及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以便整理上报;

3、人事科负责督促学校对每次事故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

4、针对每次事故的发生,人事科总结出相应的整改方案,提出建议,加强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和宣传,在教职工中广泛展开“警示”教育和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以座谈会,讨论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知识培训等形式,加强全县教职员工师德师风教育,杜绝类似的事件发生;

5违规、违纪处理。对违规、违纪的有关人员,由人事科、纪检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书面报告县教委分管领导,再由县委教育工委研究,对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根据情节给予相关处理。

关于中小学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中小学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二、责任领导

张玉琼县教委副主任

三、负责科室

电教信息中心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74666214(办)

四、处置预案

1、电教信息中心接到举报或办公室(公安部门)的通知后,立即向事发学校了解事件发生情况,提出处置方案,并向分管领导报告。

2、涉及重大情形的,立即请示分管领导,电教信息中心组织人员到学校指导处置工作。

3、到达事发学校后,尽快着手调查、核实事件情况,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

4、督促、指导事发学校就事件向县教委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




关于中小学违规补课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中小学违规补课事件

二、责任领导

洪永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杜觉民县教委副主任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纪检监察组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74529839(办)

基教科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74518082(办)

成职教科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74683001(办)

四、处置预案

1、纪检组接到匿名举报或办公室通知后,立即与当事学校了解、核实情况,督促当事学校3日内组织人员直接查处。

2、涉及严重违规补课的事件,立即请示县教委分管领导,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3、直接查处的,要求当事学校一周内上报处置意见。严重违规补课的,纪检组和配合科室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尽快调查事件情况,并及时向纪检组反馈,配合有关方面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4、纪检组负责督促当事学校对每次事件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负责事件全过程的直接联系工作。



















关于中小学毕业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的


一、突发事件名称

中小学毕业招生考试工作突发事件。

二、责任领导

杜觉民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基教科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74518082(办)

纪检监察组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74529839(办)

四、处置预案

(一)试题遗失,被盗的处置预案。

1、封锁、保护好现场。

2、试题保管人员立即向教委基教科报告。

3、教委基教科立即向教委领导报告。

4、教委立即向公安、保密部门和市教委报告。

5、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侦破(采集指纹,脚印,讯问有关人员,查清试题遗失、被盗情况,找到破案线索,力争尽早破案)。

6、如果案子不能及时侦破,被盗试题不能在扩散前追回。由县教委分管领导决定采取处理办法。

(二)保密室发生火灾的处置预案

1、要立即灭火,并通知119

2、灭火后立即检查、清点试题和答题卡,看有无损坏和污染。

3、封锁、保护好现场,查明起火原因。

4、值班人员立即向基教科如实汇报情况。

5、基教科立即向教委分管领导报告。

6、教委立即向公安局、保密局和市教委报告。

(三)监考员拆开试题袋后,发现里面装的不是当堂试题的处置预案。

1、将该试题袋重新密封,交试题保管员装入保密柜封存,

2、将情况报告基教科,基教科报教委领导。

3、如果只有一个考室发现试题有误,经请示考点主任同意后,启用备用试题让考生参加考试。

4、如果较多考室出现试题有误情况,超过了备用试题数量,通知监考员、考生在考场内安静休息,等待县教委明确指示。

5、如果当时监考员没有发现试题有误,把有误的试题分发给了考生,监考员要立即收回有误试题,装入原袋交考点主任将该试题袋重新密封,交保密员装入保密柜封存。将情况报告县教委,启用备用试题让考生参加考试。待当堂考试结束后,县教委组织力量对接触该试题的监考员,考生进行隔离,直到该科考完后解除隔离。

(四)考试时发现白卷(卡)或破损卷(卡)试卷数量不足的处置预案

1、监考员核实情况,作好详细记载(考试科目、试题类型、白卷或破损卷(卡)张数及页码)。

2、监考员通过考场外工作人员将情况报告考点主任(监考员接触开拆试题后不能出考场)。

2、考点主任到考场核实情况。

4、考点主任核实情况后,向县教委请示调用尾考场余卷(卡)。但是,调换的试题(卡)必须装回尾考场的余卷袋,以便交县教委验收。如果尾考场余卷(卡)数量不够,启用备用试卷(卡)袋。

5、凡启用了备用试卷(卡)的,由考点主任填写好《备用试题、磁带、答题卡使用报告表》,返卷时交县教委。

(五)外语听力考试时中途停电出故障的处置预案

1、中途停电的处置预案

立即向县教委报告并迅速了解恢复供电的时间,如果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就在停电时,听力考试磁带停止处继续播放。

如果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由主考发出指令,让考生暂停听力考试,而作其他试题。

教委立即将情况向供电部门联系、尽快供电。

如恢复供电,待考试时间结束信号发出,考生继续听力部分的考试。考试时间不能超过规定时间。

2、广播系统出故障的处置预案

考点预备3台录音机。

监考员及时向考点主考报告。

考点主考立即向教委负责人报告,等待答复。

(六)防止考生用手机作弊的处置预案

1、考前教育时,通知考生,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对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者,开考后一经发现,按作弊严肃处理。

2、如果考生提前交卷出场,也不准出考点。提前出场的考生应在考点设置专门供提前出场的考生休息的地点休息。并严禁在考试结束前使用手机。

3、监考员监考时要把严控考生利用手机作弊作为监考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果发现本考室有异常情况(如考生坐姿不正常。考场内有轻微声音、考生嘴唇不断动弹等),要密切注视,利用手机作弊的考生,手和口总是有小动作的,是可以发现的,监考员要善于抓住这类作弊考生。

4、鼓励考生揭发举报利用手机作弊的人。

5、若考室发现较多的考生利用手机作弊,监考员要及时向考点主任报告、考点主任要立即向县教委报告。教委迅速加强力量进行查处。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出面查办。

(七)防集体舞弊的预案

在考试前要加强教育,做好考生思想工作。要大力提倡遵纪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考试时发现集体舞弊事件,要控制局面,要注意收集有关证据,监考员要立即向考点主任报告。考点主任要迅速报告县教委,县教委要报告公安、监察、保密部门和市教委。考试结束后县教委和公安、监察、保密部门立即介入、调查取证,摸清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对于范围较大,性质比较严重,特别是怀疑有组织有预谋的舞弊案件要立即报告市教委。

(八)考试期间学生交通、住宿、食品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各考点出现此类情况及时安排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向基教科报告,基教科及时向县教委分管领导报告。

2、县教委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员赴现场了解突发事件的情况、确定处理方案,及时处置,随时掌握事件发展的动态。

3、县教委按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教委报告。

4、根据县政府及市教委的指示完善处理措施。

5、调查了解,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九)领取试卷车辆途中受阻的处置预案

1、考点领取试卷车辆不准搭乘无关人员及其他物品。途中遇到堵车,预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领卷人员必须保护好试卷,不能离开试卷车辆,坚持卷不离手,车不离人,并马上报告考点主任。

2、考点主任应马上调动应急车辆去转运试卷,试卷在上下车过程中,防止遗失试卷,要注意清点,严禁无关人员靠近车辆。

3、领卷受阻车辆待交通恢复正常后要开到考点。

4、如遇严重事故,迅速拨打110报警,请当地警方予以保护,同时调动应急车辆去转运试卷。

5、因领取试卷车辆途中受阻,造成不能按时开考,考点主任应立即向县教委报告,县教委立即向市教委报告,市教委同意后延时的,考点可以延时,但不能影响下一堂考试。

















关于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食物中毒事件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服务中心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74681659(办)

基教科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74518082(办)

成职教科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74683001(办)

四、事故级别分类及要求

1、一般事故:一次发生1—10人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

2、重大事故:一次发生10—30人的食物中毒事件;

3、特大事故:一次发生31—50人的食物中毒事件,或死亡1人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一次发生51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或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说明:以上事故定级,只限我县教育系统)。

五、处置预案

发生一般事故:学校经各班日检汇总,发现散在的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向县教委、当地法定医疗卫生机构报告,校长负总责,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控制措施,严防事态扩大。

重大事故:学校立即向县教委、当地法定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当地政府报告,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根据卫生专业机构作出的防控措施,在校长的指挥下,分工协作,人员、物资、财力到岗到位,有条不紊,有效展开。教委立即向县委、县府、市教委作报告。

特大事故:学校立即向县教委、当地法定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当地政府报告,县教委立即向县委、县府、市教委报告,同时在县教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安排下,教育服务中心派人员进驻现场,督促学校根据卫生专业机构作出的防控措施,指挥学校行政、党员、教师展开防控工作。根据事态需要,县教委将作出必要的调整教学方式及指示,并提供人、财、物等相关援助。

特别重大事件:请求并在垫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的指挥下展开处置工作。学校、教委、相关卫生专业机构、当地政府应全力以赴,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防控工作。

凡发生重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的学校,学校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建立考核制度,调整教学方式,避免人群感染,避免社会人为炒作,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学校执行24小时值班制,实行每日报告制。教委教育服务中心、督导监督科、组织人事科、安稳办及基教科同时介入事故处置及事故责任调查。





















关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体艺卫科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74669352(办)

成职教科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74683001(办)

四、处置预案

学校如发现疑似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及时向县教委、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在县教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安排下,体艺卫科和配合科室派人员进驻现场,督促学校根据卫生专业机构作出的防控措施,指挥学校行政、党员、教师展开防控工作。校长负总责,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根据卫生专业机构作出的防控措施,在校长的指挥下,分工协作,人员、物资、财力到岗到位,有条不紊,有效展开。县教委立即向县委、县府、市教委报告,根据事态需要,县教委将作出必要的调整教学方式及指示,并提供人、财、物等相关援助。

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故的学校,学校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建立考核制度,调整教学方式,避免人群感染,避免社会人为炒作,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学校执行24小时值班制,实行每日报告制。县教委督导监督科、安稳办及基教科同时介入事故处置及事故责任调查。



















关于学校传染病流行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学校传染病流行事件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体艺卫科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74669352(办)

成职教科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74683001(办)

四、事故级别分类及要求

(一)一般事故:一次发生1—10人的疑似传染病事件;

(二)较大事故:一次发生10—30人的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

(三)重大事故:一次发生31—50人的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或死亡1人的事故;

(四)特别重大事故:一次发生51人以上传染病暴发流行事件,或死亡2人以上的事故;

(说明:以上事故定级,只限我县教育系统)。

五、处置预案

(一)发生一般事故:学校经各班日检汇总,发现散在的疑似传染病例,应及时向县教委、县疾控中心报告,校长负总责,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控制措施,严防事态扩大。

(二)发生较大事故:学校立即向县教委、县疾控中心报告,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根据卫生专业机构作出的防控措施,在校长的指挥下,分工协作,人员、物资、财力到岗到位,有条不紊,有效展开。县教委立即向县委、县府、市教委作报告。

(三)发生重大事故:学校立即向县教委、县疾控中心报告,县教委立即向县委,县府、市教委报告,同时在县教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安排下,体艺卫科和配合科室派人员进驻现场,督促学校根据卫生专业机构作出的防控措施,指挥学校行政、党员、教师展开防控工作。根据事态需要,县教委将作出必要的调整教学方式及指示,并提供人、财、物等相关援助。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件:请求并在垫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的指挥下展开处置工作。学校、教委、相关卫生专业机构、当地政府应全力以赴,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防控工作。

凡发生重大事故及其以上事故的学校,学校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建立考核制度,调整教学方式,避免人群感染,避免社会人为炒作,加强宣传工作与舆论导向,学校执行24小时值班制,实行每日报告制。县教委督导监督科、安稳办及基教科同时介入事故处置及事故责任调查。



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


一、突发事件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地质灾害突发事件

二、责任领导

张玉琼县教委副主任

三、负责科室

计财科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74669301(办)

四、事故分类及机关要求

1、属于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或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2、属于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3、属于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4、属于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

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的,县教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率领计财科、安稳办相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

五、处置预案

1、紧急处理:当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地质灾害突发事件时,学校应立即拉响警报。组织全校教职工对人员进行紧急疏导、使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

2、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按照垫教委〔2018335号通知要求报送发生伤亡情况。20分钟内进行初报,2小时内进行核报,每天进行续报,相关情况稳定后7天内进行终报。学校应立即向县教委报告,发生伤亡情况的,应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在20分钟内报告县教委,2小时内书面报县教委。同时书面报县政府和上级相应主管部门。

3、计财科接到报告后,立即了解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立即将了解的情况向县教委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汇报,提出紧急处理的建议意见。及时将县教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指示传达到当事学校的同时,按照县教委相关领导指示,作相应指导和处置。

4、处置程序:特种设备安全事件、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在完善报告程序之后,应按照以下原则立即开展工作:

1)仔细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和人员被围困,火速将一切无关人员撤离危险区,然后封闭现场,杜绝二次伤亡事故的发生。

2)当发现有人员伤亡时,应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及时将伤员送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3)随即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事故处理工作。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大小,进一步成立相应的诸如办公室、伤亡人员救治组、师生疏导组、家属安置组、现场监护组等临时工作机构。

各临时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接待、信息报送、对外联络、事故处理、经费筹集等工作。

伤亡人员救治组:负责伤亡人员的抢救、监护、治疗等工作。

师生疏导组:负责全校师生的疏导、劝导、告诫等工作。

家属安置组:负责伤亡家属接待、慰问、安抚等工作。

现场监护组:负责现场的进一步检查、封闭、排险、警戒等工作。

4)及时、迅速地向教委领导反馈处置情况,并督促事故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















关于校办企业生产、火灾突发事故的


一、突发事件名称

企业生产、火灾突发事故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负责科室

教育服务中心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74681659(办)

四、处置预案

1、及时报告县教委及所在政府和有关部门。

2、安全、稳妥地疏散人员至安全地带,对较为严重的事故,根据教委领导的批示,教育服务中心派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事态严重,影响面大,相关责任领导也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企业或相关部门处理事故,并防止事态的扩大。

3、组织企业内相关部门启动紧急处置机制,迅速控制,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抢救伤员、安抚群众、杜绝恶意造谣和不负责任的小道消息流传,坚持实事求是,正面引导和报道。

5、对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造成的后果由企业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意外事故的


一、突发事件名称

学生上学、放学途中意外事故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安稳办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74526921(办)

基教科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74518082(办)

成职教科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74683001(办)

四、处置预案

1、安稳办接到中小学学生上学、放学一般突发事故报告后,立即与当事学校了解情况,指导和督促信息的报送和事故处理。

2、重特大中小学学生上学、放学事故,立即请示县教委分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尽快赶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

3、安稳办和相关科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提出事故处置指导意见,配合有关方面开展相应的事故处理。

4、安稳办负责督促当事学校对每次事件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负责事件全过程的直接联系工作。

关于学生自杀、交通意外等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学生自杀,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负责科室

安稳办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74526921(办)

四、处置预案

1、安稳办接到学生自杀、交通等一般事故通知后,立即与当事学校了解情况,指导和督促信息的报送和事故的处理。

2、发生重特大学生自杀、交通等事件,相关科室积极派人配合安稳办,尽快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

3、安稳办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进一步了解事件情况,提出事故处理程序和指导处置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应的事故处置工作。

4、配合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综治办、司法所的相关部门协调处理。

5、安稳办负责督促有关学校对每次事件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负责事件全过程的直接联系工作。


关于中小学实验室化学药品遗漏或爆炸事故的


一、突发事件名称

中小学实验室化学药品遗漏或爆炸事故

二、责任领导

张玉琼县教委副主任

三、负责科室

电教信息中心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74666214(办)

四、处置预案

1、电教信息中心接到一般事故通知后,配合安稳办(学校安全科)立即与当事学校了解情况,指导和督促信息的报送和事故处理。

2、发生重特大事故,相关科室积极派人配合电教信息中心,尽快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

3、电教信息中心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进一步了解事件情况,提出事故处置程序和指导处置意见,组织校内相关部门启动紧急处置机制,配合有关方面开展相应的事故处置工作。

4、电教信息中心协调安稳办(学校安全科)督促当事学校对每次事件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负责事件全过程的直接联系工作。


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教育乱收费事件

二、责任领导

洪永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三、负责科室

纪检监察组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74529839(办)

四、处置预案

1、纪检组接到办公室通知或匿名举报教育乱收费后,立即与当事学校了解事件发生情况并发出查处督办件;收到实名举报教育乱收费后3日内组织人员直接查处。

2、涉及重大事件立即请示县教委分管领导,并会同县纠风办、县发展改革委共同调查处理。

3、直接查处的,纪检组和配合科室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调查核实事件情况,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配合有关方面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4、纪检组负责每次事件的处置结果,督促有关学校对每次事件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并负责全程的直接联系工作。


关于校舍倒塌、淹没、围栏垮塌突发事件的


一、突发事件名称

校舍倒塌、淹没,围栏垮塌突发事件

二、责任领导

张玉琼县教委副主任

三、负责科室

计财科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74669301(办)

四、事故分类及相关要求

1、属于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或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2、属于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3、属于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

4、属于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在县教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率领下,计财科应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

五、处置预案

1、紧急处理:当发生校舍倒塌、淹没等突发事件时,学校应立即拉响警报,组织全校教职工对人员进行紧急疏导,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当发生围樯垮塌事件时,应将学生安全疏散到安全位置。

2、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县教委报告,发生伤亡情况的,应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在20分钟内报告县教委,1小时内书面报县教委。

3、计财科接到报告后,立即了解校舍倒塌(围栏垮塌)的具体情况及人员伤亡情况,并立即将了解的情况向县教委分管领导汇报,提出紧急处理的建议意见。及时将领导的指示传达到当事学校的同时,按照县教委分管领导指示,作相应指导和处置。

4、处置程序:校舍倒塌(围栏垮塌)事件发生后,学校在完善报告程序之后,应按照以下原则立即开展工作:

1)仔细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和人员被围困,火速将一切无关人员撤离危险区,然后封闭现场,杜绝二次伤亡事故的发生。

2)当发现有人员伤亡时,应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及时将伤亡人员送就近院进行抢救。

3)随即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事故处理工作。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大小,进一步成立相应的诸如办公室、伤亡人员救治组、师生疏导组、家属安置组、现场监护组等临时工作机构。各临时机构的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接待、信息报送、对外联络、事故处理、经费筹集等工作。

伤亡人员救治组:负责伤亡人员的抢救、监护、治疗等工作。

师生疏导组:负责全校师生的疏导、教育、安全等工作。

家属安置组:负责伤亡家属接待、慰问、安抚等工作。

现场监护组:负责现场的进一步抢查、封闭,排险、警戒等工作。

4)及时、迅速地向教委领导反馈处置情况,并督促事故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

附说明:

一、本预案所称校舍是指:

1、学校(含幼儿园)具有产权及正在使用的建筑,教工宿舍、及其他附属设施、运动场的主席台看台、厕所、校门、围墙等设施;

2、学校不具备产权,属学校教职工集中居住的房屋:

3、学校为项目法人的在建工程等。

二、本预案所称围栏是指:

学校校舍的走廊、梯间栏杆(栏板)、操场平台护栏等为保证学生活动和通行安全的防护设施。

三、校舍及围栏突然倒塌事件是指:

校舍突然发生突发性的局部或整体垮塌、倒塌或坍塌的事故。围栏突然垮塌事件是指:围栏发生突发性的局部或整体倒塌导致的伤亡事件。

四、预防措施

(一)校舍倒塌的预防措施

1、县教委:要按照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切实负起对学校校舍安全性的监督检查责任,指导学校落实确保校舍安全的措施:落实校舍安全级别分类及处置预案;D级危房必须全部拆除;BC级危房指定专人长期监护,利用假期做好维修加固工作;对地处滑坡地带等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学校,要果断搬迁。

2、学校:要对校舍、围墙、堡坎、生化池(化粪池)、排污系统、供电系统安全状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险情,要设立警示标志。标出警戒线,安排专人严密监视;汛期和恶劣天气要加强夜间巡察,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二)围栏垮塌的预防措施

1、县教委:要按照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切实负起对学校校舍安全的监督检查责任,指导学校落实确保校舍安全的措施;对净高小于11米的室外栏杆、净高小于0.9米的室内栏杆栏板,每3—5米应设置1根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未设构造柱的,应立即加固处理;对走廊宽度、楼梯宽度、踏步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道,要作为安全监护的重点,画出上下分道线,张贴警示语,在上下课高峰时指定专人值班,疏导学生分流通行;学校的所有通道,特别是通道转角处,要安装照明灯和应急照明灯。

2、学校:要规定紧急情况的鸣警形式(警铃或警钟),组织必要的紧急情况演练,要指定专人随时检查围栏坚固性、照明灯、应急照明灯具完好性等安全情况,发现险情或隐患,及时加固、及时修复。


关于违规招生引起突发事件的


一、突发事件名称

违规招生突发事件

二、责任领导

洪永生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杜觉民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基教科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74518082(办)

纪检监察组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74529839(办)

四、处置预案

1、情况报告。突发事件发生时,学校要及时向县教委报告突发事件的准确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也不得故意扩大或缩小。一般情况下,当天突发事件当天及时上报,不得拖延。

2、调查请示。突发事件报告后;基教科和相关科室协调,要派专人调查,弄清情况并作好书面记录,及时向委领导请示。

3、事件处置。首先,要求发生突发事件的学校,组织力量做好局面控制工作,防止事态和影响的扩大。然后,基教科人员尽快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按县教委分管领导指示,配合学校做好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然后应尽快调查清楚问题所在,及时向委领导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处理结果。对违规招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按照县教委分管领导的行政决定执行。



















关于教育系统集体上访突发事件的


一、突发事件名称

教育系统集体上访突发事件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科室

安稳办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74526921(办)

四、集访分类及处置预案

110—50人集访,安稳办工作人员在了解集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通知我委相关科室负责人派人员到现场,听取上访群众反映的情况并从政策上给予解释。若信访人仍滞留我委,通知当事学校领导到现场,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将集访群众接回。
2
50—100人集访,安稳办工作人员及时向本科室责任人报告,安排接待地点,在了解集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通知我委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当事学校领导到现场,并协助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当事学校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将情况向县信访办、县公安局和县委政法委报告。视其情况需要,当事学校还应派车将集访人员接回。
3
100人以上集访安稳办工作人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安排接待地点,同时通知办公室作好茶水、医疗等服务工作,在了解集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后,通知我委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当事学校领导到现场,并协助我委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当事学校领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将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信访办报告。视其情况需要,当事学校还应派车将集访人员接回。集访发生在当事学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处理的原则,由当事学校进行处理,并将集访处理情况及时报县教委。














关于校园突发火灾安全事故的处置预案


一、事件名称

校园突发火灾安全事件

二、责任领导

张玉琼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计财科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74669301(办)

安稳办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74526921(办)

四、事故级别及要求

1、一般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死亡重伤10人以下,受灾户30户以下,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

2、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死亡重伤10人以下(含10人);损失30—100万元;受灾30户以上(含30户);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

3、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重伤20人以上(含20人);死亡重伤20人以上(含20人),受灾户50户(含50户);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的要求,学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妥善处理受伤(灾)师生员工的疏散、运送、救治和安置,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封锁现场和调查取证等工作。发生一般火灾事故,县教委计财科督促当事学校及时报送事故信息,计财科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计财科配合相关科室立即派出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分管领导到现场;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在分管领导的率领下,计财科配合有关部门立即派出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主要领导到现场。

五、处置预案

1、计财科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学校了解事故发生情况,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提出处置建议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2、领导批示或需要,计财科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3、计财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尽快了解事故的情况,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同时配合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涉及重要决定等重大问题应立即请示委领导,及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以便整理上报。

4、计财科负责督促当事学校对每次火灾事故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并负责全程的直接联系工作。

5、针对事故的发生,计财科应对相关情况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防火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关于举办大型活动、集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一、突发事件名称

学校举办大型活动、集会发生安全事故

二、责任领导

杜觉民县教委副主任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体艺卫科联系人:陈

话:74669352(办)

安稳办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74526921(办)

成职教科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74683001(办)

四、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1-2人的事故;

2、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3—9人的事故;

3、特大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10—29人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学校举办大型活动(集会)发生安全事故,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医疗卫生部门积极妥善处理受伤师生员工及其他人员(及时运送、救治、安置),协助公安机关封锁现场和调查取证工作。

发生一般事故,教委安稳办督促学校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安稳办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发生重大事故,体卫艺科、成职教科立即派出人员分别赶赴公民办学校事故现场指挥和协助处理,业务分管领导到现场;发生特大事故,在业务分管领导的率领下。安稳办、体卫艺科、成职教科立即派出人员分别赶赴公民办学校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在主要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的率领下,安稳办和体卫艺科、成职教科科立即派出人员分别赶赴公民办学校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处理。

五、处置预案

1、安稳办接到案件后立即向学校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随时掌握案件发展的动态,提出指导善后处理建议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2、安稳办分别协调体卫艺、成职教科分别到达公民办学校现场后,尽快了解案件的情况,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反馈,同时配合当地公安等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涉及重要的决定等重大问题立即请示县教委分管领导,及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以便整理上报。

3、安稳办协调体卫艺、成职教科负责督促当事学校对每次事故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并负责全程的直接联系工作。

4、针对事故的发生,安稳办协调相关科室应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提出建议。


















关于学生群殴、伤害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案件名称

校内学生群殴、伤害突发事件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负责科室

安稳办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74526921(办)

四、事故分类(内定)

1、三级案件:轻伤3人以下,重伤2人以下;

2、二级案件:轻伤3—7人,重伤2—4人,死亡1—2人;

3、一级案件:轻伤8人以上,重伤5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的要求,各直属学校和乡镇中小学(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发生群殴、伤害案件时,应在当地政府、派出所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医疗卫生部门积极组织受伤(亡)学生的抢救、安置,公安机关及时控制肇事人员(嫌疑人),封锁现场和调查取证等工作。

发生三级案件,县教委安稳办督促事发学校及时报送案件信息,安稳办立即派人赶赴案发现场;

发生二级案件:安稳办和相关科室立即派出人员赶赴案件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善后工作,分管领导到现场;

发生一级案件:在分管领导的率领下,安稳办和相关科室立即派出人员赶赴案件现场指导和协助善后处理工作,主要领导到现场。

五、处置预案

1、安稳办接到案件后应立即向当事学校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随时掌握案件发展的动态,提出指导善后处理建议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2、安稳办协调相关科室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了解案件的情况,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配合当地公安等部门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涉及重要的决定等重大问题立即请示委领导,并及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送审后整理上报。

3、安稳办协调相关科室负责督促学校每次群殴(伤害)案件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并负责全程的直接联系工作。

4、针对案件的发生,安稳办协调相关科室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健全全县教育系统治安防范体系提出建议。





关于校内学生踩踏事故的处置预案


一、案件名称

校内学生踩踏事故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安稳办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74526921(办)

基教科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74518082(办)

成职教科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74683001(办)

四、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1-2人的事故;

2、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3—9人的事故;

3、特大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10—29人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发生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学校发生学生踩踏安全事故,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配合医疗卫生部门积极妥善处理受伤师生员工及其他人员(及时运送、救治、安置),协助公安机关封锁现场和调查取证工作。

发生一般事故,教委安稳办督促学校及时报送事故信息,安稳办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安稳办和基教科、成职教科立即派出人员分别赶赴事故现场指挥和协助处理,业务分管领导到现场;发生特大事故,在业务分管领导的率领下。安稳办、基教科、成职教科立即派出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助处理;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率领下,安稳办和基教科、成职教科立即派出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助处理。

五、处置预案

1、安稳办接到学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当事学校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随时掌握事故发展的动态,提出指导善后处理建议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2、安稳办协调相关科室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学校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防止继发性事故发生,及时向分管领导现场汇报。同时配合学校组织有效能力人员实施现场急救,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救治。

3、安稳办协调相关科室负责督促学校做好接待家长、稳定家长和学生情绪,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安抚、保险理赔等工作。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相关安全教育,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4、安稳办协调相关科室总结事故教训、完善事故预案,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关于学生溺水事故的处置预案


一、案件名称

学生溺水事故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安稳办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74526921(办)

基教科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74518082(办)

成职教科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74683001(办)

四、处置预案

1、安稳办接到学校学生溺水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当事学校了解溺水学生的准确人数、地点和基本情况,提出指导善后处理建议并向分管领导汇报,迅速赶往现场。

2、安稳办协调相关科室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学校稳定现场秩序,实施现场急救,迅速将溺水学生送医院治疗,如果学生死亡立即联系将尸体送殡仪馆存放,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现场处置情况。

3、安稳办负责督促学校安排专人做好学生家长及亲属的稳控工作,协同相关科室快速办理保险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事故调查,向师生及溺水学生家长通报情况。

4、安稳办督促学校结合案例加强相应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安稳办协调相关科室总结事故教训、完善事故防范,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关于中职学生生产实习意外事故的


一、案件名称

中职学生生产实习意外事故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成职教科联系人:詹永平

联系电话:74683001(办)

安稳办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74526921(办)

四、事故类型

(一)交通安全类

(二)打架斗殴类

(三)劳动纠纷类

(四)公共卫生类

五、处置预案

(一)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成职教科接到举报立即向当事学校了解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根据事故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请示,会同学校有关人员积极处理有关事宜,安稳办负责事件全过程的直接联系工作。

(二)发生打架斗殴事故:成职教科接到举报后立即向当事学校和实习厂家了解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随时掌控案件发展动态,适时作出善后处理建议,及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送审后整理上报。

(三)发生劳动纠纷事故:成职教科接到举报后,立即与当事学校联系,第一时间了解事故具体情况,联系生产实习带队教师,按照国家劳动就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实习有规定作出处理建议。

(四)发生公共卫生事故:生产实习学生如出现疑似公共卫生事故,带队教师应及时向当事学校和县教委成职教科报告,同时在县教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指示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卫生专业机构作出的防控措施分工协作、有条不紊的展开防控工作,同时及时将事态情况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关于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学生欺凌事件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安稳办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74526921(办)

基教科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74518082(办)

成职教科人:詹老师

联系电话:74683001(办)

四、处置预案

1、安稳办接到中小学学生欺凌事件报告后,立即与当事学校了解情况,指导和督促信息的报送和事故善后处理,安抚家长情绪。

2、重特大中小学学生欺凌事件,立即请示县教委分管领导,会同公安部门尽快赶赴现场,指导和协助现场处理。

3、安稳办和相关科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提出事故处置指导意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

4、安稳办负责督促当事学校对欺凌事件进行初报、续报和处置完善报告,负责事件全过程的直接联系工作。

关于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一、突发事件名称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

二、责任领导

高世成县教委副主任

三、牵头和配合科室

体艺卫科联系人:陈

话:74669352(办)

成职教科联系人:詹永平

话:74683001(办)

办公室联系人:马

话:74520352(办)

安稳办联系人:何老师

话:74526921(办)

四、处置预案

(一)学校(园)立即停止所有可能造成疫情蔓延扩散的一切活动。在上级相关部门未到达前,根据卫生专业机构要求作出防控措施,将疑似病患人员及密切接触者分散隔离,并进行校园全面消毒。同时在校(园)长指挥下,分工协作,人员、物质、财力到岗到位,有条不紊,有效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二)学校(园)负责人立即电话(县教委值班室74512214、体卫艺科74661352)报告县教委和当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疫情。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做到及时、准确和全面,包括单位名称、感染者(学生及监护人)姓名、发生时间、地址、人数等有关内容。学校(园)在事发20分钟内将有关内容和处置情况以电话的方式报告县教委体卫艺科,40分钟内书面报送详细情况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后续报告。体卫艺科在接到学校电话报告后,即刻报告县教委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立即函告县卫生健康委,30分钟内向县委、县政府值班中心和市教委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三)县教委赓即请求在垫江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的指挥下展开处置工作,同时安排体卫艺科和配合科室人员进驻现场,督促学校根据卫生专业机构作出防控措施,指挥学校积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落实公共卫生措施等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态需要,县教委将作出必要的调整教学方式等指示,并提供人、财、物等相关援助。

(四)坚持正确舆论引导,避免疫情人为炒作。各校(园)要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网络舆情监测和管控工作,学校突发疫情事件信息由县政府应急办会同县政府新闻办及时向新闻媒体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上报或发布突发疫情事件信息。同时引导师生关注官方媒体消息,科学理智、正向传导传递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相信党和政府,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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