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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 招生入学政策

日期:2024-06-06
        

一、乡镇义务教育招生

1乡镇小学一年级(除城区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外):

各乡镇小学依据户籍,按就近免试的原则,组织本辖区2024831日(含831日)前,年满6周岁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入学。乡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在7月下旬完成线下登记和学校录取工作。

2直属中学、乡镇中学初一年级

各直属中学、乡镇中学按照义务教育入学要求,组织本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入学。直属中学、乡镇中学招生在7月上旬完成登记和录取工作。

二、城区义务教育招生

1城区小学一年级(即桂阳街道、桂溪街道)

1)全员全过程纳入重庆市“入学一件事”市级平台管理。利用“入学一件事”平台系统进行入学子女信息维护、报名登记、资格审核、学校分配等,组织2024831日(含831日)前年满6周岁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入学。(未满6周岁或已入学的适龄儿童不属于招生对象)

2)具体招生办法

垫江城区户籍适龄儿童2024630日前户籍迁入的):由县教委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划片分配就读学校。

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即市内户籍: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垫江城区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最近连续半年及以上〕或法定监护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垫江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税务登记证明或一年以上的实际经营证明材料等〕;市外户籍: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垫江城区居住证或房产证或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城区除垫江中学三合湖九年制学校、桂溪小学、实验小学、凤山小学以外的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就读。

暂不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即市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垫江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未满一年、社保证明未满半年以及只有房屋产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市外户籍:法定监护人只提供了租房合同和暂时居住凭证):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城北小学、城南小学、垫江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原玉鼎小学)、机场希望学校就读。

垫江中学三合湖九年制学校小学一年级: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划片招生,若有剩余学位,由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自愿报名,采取电脑摇号方式招录。

3时间安排:523日起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渝快办“入学一件事”平台网上进行子女信息维护;62529日家长完成子女入学报名登记;720日前县教委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审核;同时,在72日—73日,县教委将在文化路小学、牡丹湖小学、桂阳小学对适龄儿童家长因网上操作不便、证照缺失、家庭关系特殊、错过了子女信息维护或报名登记时间等情况网上办理不成功的进行线下补登记(已网上进行子女信息维护和报名登记成功的不再进行补登记);7月下旬,县教委严格按照“阳光招生”要求,网上完成划片及学位安置工作。

2城区初中一年级

1)具体招生办法:城区小学毕业生学位安置仍然实行“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的方式,分配到城区4所初中学校(垫江中学、垫江实验中学、垫江一中、垫江十中)就读;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分配到牡丹中学就读。垫江中学三合湖九年制学校初一年级:本校小学六年级学生直升初中,剩余学位按上述电脑派位办法执行。

2)时间安排:城区初中招生在7月上旬完成。

3特殊人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

招商引资企业和县政府认定的高质量发展AB类企业高管、高级技术人才、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子女;特级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学科名师、市骨干教师子女,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办理。

(三)特别提醒

1.小升初学生到县外就读,必须满足就读地区县教委的招生入学政策。家长带上符合就读地区县教委规定的就读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到我县初中招生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同意办理学籍转接。家长提供所需的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原初中招生学校审批后交县教委,学生家长不再到县教委办理审核手续,由我县原初中招生学校审核。

2.按照教育部及市教委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要求,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请家长朋友们不要轻信虚假宣传,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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