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03A/2020-00070 [ 发文字号 ] 垫教工委〔2019〕116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08 [ 发布日期 ] 2020-05-08

中共垫江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垫江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

县教师进修校、县教育考试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系列重要讲话及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健全责任体系,着力强化基础保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程,全面构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新格局。现将《垫江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修订)》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垫江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1999   

垫江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实施意见(修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市、全县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切实压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规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涉生涉校安全事故及不稳定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中小学校岗位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手册》《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垫江县委 垫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特修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三个必须,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弘扬安全发展理念,遵循安全生产规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科学统筹学校发展与安全生产,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等基本原则,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健全责任体系,着力推进依法治校,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构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新格局,全面提升全县教育系统整体安全维稳工作水平,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涉生涉校安全事故及不稳定事件发生,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工作体系

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坚持依法治理、系统建设,坚持预防为主、源头管控,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建立健全以下四大工作体系。

(一)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组织领导管理体系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成立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岗位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者负责。

组 长:徐吉强

副组长:周 健 胡世平 陈世平 汪世礼 杜觉民

员:谭克林钟显华昌丽丽

王方彬廖雪梅余满江陈 建詹永平

游兴文何光权 刘邓坤杰

杨会友吴成彬刘建春洪武荣

各直属学校负责人 各片区教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安稳办,由安稳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县教委安稳办在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牵头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督查指导、考核评估。

各级各类学校(园)成立相应的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应工作人员,具体组织领导和负责学校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明晰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党政主要领导是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负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县教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担负分管领域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同时负责分管科室(中心)和联系学校(片区)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管责任。

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对片区所辖公办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督查、指导责任,对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民办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督查、监管责任。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全面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主体责任;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购买服务人员对所在具体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相应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按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手册》要求,各校具体细化每个岗位人员的安全稳定职责,在全县教育系统全域实现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全员管理,落实全员责任。

(三)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综合监管体系

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委领导包片、科室(中心)联系乡镇(街道)、科室人员包校(园)的常态监管机制(见附件1和附件2)。县教委安稳办在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的相关细则,综合监管和指导机关各科室(中心)、片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

各科室(中心)应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纳入联系学校工作督查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联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学校立即整改或完善,形成闭环,对联系乡镇(街道)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在县教委的统筹安排下,对所辖公办小学、幼儿园和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督查、监管和指导,对辖区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监管和考核的职责。

(四)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全县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手册》,分级成立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园)要修改完善各类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相应的应急救援抢险人员,有足够的应急救援经费和物资,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并结合学校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三、工作职责

(一)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及领导班子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安全维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央、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有关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全县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系统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2)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纳入行政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分析研判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实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安全稳定工作专项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组织、督促各科室(中心)、各片区依法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行政责任追究;

5)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内容之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师生生命安全、支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良好氛围;

6)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社会各界围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广大家长及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7)健全落实安全维稳专项资金制度,加大学校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投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强化安全基层基础;

8)组织全县教育系统重点领域(校舍、消防、食品卫生、在建工程、交通、校园周边、校园内保等)安全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关闭和取缔非法、违法及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民办教育机构(民办培训机构);

9)健全学校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各类维稳工作专项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对纪检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参与调查处理涉生涉校安全事故及安稳工作违法违纪行为,监督检查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加强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负责,是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担负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全面领导责任;

2)将扫黑除恶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稳定工作汇报,每季度主持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不少于1次,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专项研究和解决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

3)将扫黑除恶工作、安全稳定工作与全县教育系统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明确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并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监督检查,在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带队督促检查,指导推动重点工作的落实,每季度不少于1次;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稳定工作、信访维稳工作,以及分管科室和联系学校(片区)的安全稳定工作;

6)按相关规定,组织指挥本系统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3.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分管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安排部署、目标任务,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体系,主抓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2)协助主要领导每季度组织召开本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分析会,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每月主持召开1次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分析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分阶段主持召开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安排部署工作和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和整改意见;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信访维稳工作方案,督促学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5)加强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维稳工作能力,督促各科室(中心)、片区抓好安全稳定工作,推动安全稳定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6)本系统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并督促做好事故信息报送。

4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稳定工作职责共同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将安全稳定工作与分管领域内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2)督促分管科室(中心)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联系学校(片区)认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分管领域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参加分管领域内和县教委统一安排的安全稳定工作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4)本系统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

周 健 负责政工人事、师德师风、离退休教师、档案、学校交通、校园安保、预防溺水、信访稳定、扫黑除恶、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综合治理等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

胡世平负责普通中学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含民办学前教育、民办中小学、培训机构)、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实践教育、教育装备、教学仪器、危险化学药品、网络、招生及考试等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

陈世平负责纪检监察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以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违规违纪的查处。

汪世礼负责教委机关管理、机关财务及车辆、公办小学教育、公办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校办产业、食堂食品、体艺卫、群团活动、森林防火、公共卫生、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

杜觉民负责学校工程项目及招投标管理、学校校舍、消防、地质灾害、防洪防汛抗旱、防雷、环境保护、教育督导评估活动等领域的安全稳定工作。

(二)机关科室(中心)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县教师进修校

1)负责相关考试安全;

2)负责教育教研(科研)活动安全;

3)负责教师相关培训活动安全;

4)负责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学研究。

2.县教育考试中心

1)负责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考试安全;

2)负责高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等考试试卷保密保管安全;

3)负责招考中心办公场所安全;

4)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3.秘书科

1)负责中共垫江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文件材料保管、信息保密等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4.办公室

1)加强机关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机关办公场所安全、机关食堂安全、机要安全、用印安全、保密安全、机关公务车辆安全;

2)加强机关三防建设和内保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安全,制定机关相关的安全稳定工作预案;

3)负责各类会议和机关活动的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机关值班安排协调工作;

5)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5.组织干部科

1)负责宣传贯彻党中央、市委、县委及各级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安全稳定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内容之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2)将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3)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6.人事科(档案中心)

1)负责教师招考、遴选、聘用、考核、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师培训、人事档案等各项业务工作中的安全稳定;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职工教育管理的指导,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侵害学生;

3)负责全县离退休教职工的维稳工作;

4)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7.计财科

1)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危旧校舍改造安全、基建招投标安全、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安全、地质灾害安全等;

2)负责学校消防、防汛防洪、抗旱、防雷等安全,以及相关设施的配置和监管工作;

3)负责学校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8.基教科

1)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建立健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指导学校开展法制、防艾、森林防火、心理健康、青春期健康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工作;

3)负责举办的各类考试(测试)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中小学招生、学籍管理安全稳定工作;

5)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9.体卫艺科

1)负责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和防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指导学校传染病防范工作;

2)负责学校健康教育,指导学校开展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并进行体质监测;

3)负责学校艺术教育、课外文艺活动、学生体育运动竞赛和艺术比赛活动等活动的安全稳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防教育和军训的安全工作;

4)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0.成职教科

1)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2)负责成人教育、职业学校、社区教育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1.教育督导科

1)负责督学培训、考核中的安全稳定工作。

2)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参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督导督查;

3)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2.招生考试科

1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听力考试、普通高中新学业水平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教育考试试卷保管、考试场所、考试秩序、信息保密等安全稳定工作。

2)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3.安稳办(应急办、信访科)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

2)制定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设立专项斗争办公室(扫黑办),履行全县教育系统扫黑办工作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

3)制定全县学校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年度专项考核细则,负责学校及相关科室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指导和考核评估;

4)指导各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督促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5)负责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和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的相关工作,协调落实县教委党政主要领导、其他领导班子的安全督查工作;

6)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督查,建立安全督查常态机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园)建立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园)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8)督促、指导全县学校开展国家安全、交通安全、防溺水、禁毒防邪等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9)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和职能科室做好学校各类安全稳定工作违法案件、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件的相关工作;

10)在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参与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全县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访人员疏导,统筹全县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12)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建立全县学校安全隐患总台帐;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建立本系统重大危险源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监控档案,并实施严格的动态监控;

13)承担县委政法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成员单位,统筹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合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及治安乱点,深化平安校园建设;

14)督促学校加强三防建设,负责学校教师交通车、内保、交通安全、禁毒、防邪等工作;

15)规范完善安全稳定工作各类资料及档案整理;

16)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4.政策法规科

1)负责管理指导学校法治安全建设工作;

2)负责普法工作,加强教职工法制安全教育;

3)负责教育行政复议案件处理中的安全稳定工作;

4)负责各类考试安全中违纪违规的查处;

5)负责扰乱、破坏、侵害教育秩序、教育市场的违规、违法行为等查处;

6)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5.纪监组

1)负责纪检监察办案安全;

2)参与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应急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3)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6.会计核算中心(资助中心)

1)负责公办学校国库集中支付安全;

2)负责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资助金管理安全;

4)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7.电教信息中心

1)负责指导学校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储藏、搬运、使用、销毁等过程中的安全;

2)负责信息技术教育、计算机网络管理和信息技术考试、实验操作中安全稳定工作;

3)负责教育城域网安全、信息网络安全、教学仪器设备安全、电化教育教学安全;

4)负责机关及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安全及设施设备维护工作;

5)负责信息中心(电教馆)仓库安全;

6)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8.教育服务中心(联营中心)

1)负责校办产业与勤工俭学安全、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食堂食品安全;

2)负责落实校方责任险,协助涉生涉校安全事故校方责任险及相关意外伤害险的理赔工作;

3)负责配送中心招标、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以及配送的食品物品安全;

4)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9.质量监测中心

1)负责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的考试安全;

2)负责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的试卷保密安全;

3)负责联系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辖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监管和指导;

2.制定片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年度计划、检查计划等,签订相关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

3.具体监管片区所辖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大督查力度,形成常态机制(每月不少于1次),敦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4.对片区所辖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培训机构)安全稳定工作直接监管和考核,加强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每月不少于1次),及时送达安全相关文件、材料和传达有关指示、精神。

(四)学校党组织、行政组织及主要领导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学校党组织、行政组织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相关会议精神以及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本校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承担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

2)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将扫黑除恶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纳入本校领导班子考核,作为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加强本校安全稳定管理机构、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专(兼)职人员,提高学校干部队伍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保障安全经费投入;

4)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制定、完善本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各类突发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考核,组织师生开展演练;

5)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常规检查,并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

7)定期研究分析本校安全稳定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校内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8)妥善处置各类伤害事件,做好善后工作;

9)及时、准确、完整报告安全事故信息,有效组织救援。

2.学校党组织、行政组织主要领导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将扫黑除恶、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将安全教育和管理融入到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定期听取本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校重大工作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3)督促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相应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4)开展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检查,每月带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不少于1次,每月组织召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1次,分析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计划和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5)根据属地原则,定期向当地乡镇(街道)汇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和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取得其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稳定工作;

6)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严格按《垫江县学校安全稳定应急信息报送和处理制度(修订)》(垫教委〔2018335号)规定上报学校安全维稳应急信息,不迟报、瞒报、漏报;

7)加强教职工安全教育,每月组织安全知识学习不少于1次,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3.学校党组织、行政组织分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的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受学校负责人委托组织召开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每周的安全稳定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2)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教育,主抓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不断完善,每期组织开展全校性的大型的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4)组织制定安全稳定工作具体的奖惩制度,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积极性;

5)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具体岗位,指导学校安全专(兼)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6)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月督办季通报制度,监督检查学校日周月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排查记录及隐患台帐的建立情况、月督办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等,加强校园重点危险源、重点部位风险源的排查和监测,定期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稳定工作;

7)监督、指导学校安稳办主任安全稳定工作的落实情况;

8)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每月1次的教职工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村社)、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落实每天的安全教育提醒、每周的安全教育课、常态的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等。

4学校党组织、行政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将安全稳定工作与分管范围内及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2)督促分管业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监管职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参加分管范围内或联系年级、村点校及其他部门的安全检查(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4)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5.学校其他岗位及人员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学校其他岗位及人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教育部20133月颁布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稳定工作指导手册》规定的岗位安全职责执行。

四、工作要求

全县教育系统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意见(修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考核、严肃追责问责,着力实现安全稳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机制、人员、措施全面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为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序推进、全面落实、职责明确,高效运行,各级各类学校(园)根据本校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建立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协调统筹、分管领导综合监管、其他领导具体负责、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网络管理体系。

(二)明确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科室(中心)、各片区安全稳定工作的监管督查责任,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主体责任。要以落实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为核心,推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层层设岗、岗岗有人、人人有责,着力增强全县教育系统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真正形成全县教育系统全员参与、全员管理、全员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三)健全体制机制,严格督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把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和校长年度考评考核的依据,作为民办教育机构(含民办培训机构)年检、等级认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的依据。

(四)加强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各责任科室(中心)、各片区要督促相关人员经常深入学校,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消除隐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县教委安稳办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建立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安全稳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督查不到位导致涉生涉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将严肃问责,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县教委领导、科室(中心)及科室(中心)人员联系片区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表

                  2.全县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监管和联系安排表


附件1

县教委领导、科室(中心)及科室(中心)人员联系片区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安排表

联 系

委领导

联系片区及学校

联系乡镇(街道)及学校所数

联系科室

联系学校及具体联系人员

片 区

负责人

片区安全

监管员

联系学校

联系人员

联系学校

联系人员

联系学校

联系人员

联系学校

联系人员

徐吉强

直属3

桂北片9

直属学校3

办公室

秘书科

垫江中学

垚、杨

垫江一中

万小伟、王德福

特教学校

江伟才、谭萍



李晓玲

文化路小学

桂溪街道7

信息中心

桂溪小学

寿光寅

桂北小学

杨生玉

城北小学

陈泉洲



招考科

督导科

桂阳小学

游兴文

示范幼儿园

玉鼎小学

刘兴尧



长龙镇2

政策法规科

长龙小学

卢胜川

朝阳小学

杨召平





周 健

直属3

桂南片6

直属学校1

政策法规科

实验中学







廖才进

黄桂兴

直属学校2

人事科

垫江十中

冷文明

职教中心





桂阳街道4

安稳办

实验小学

凤山小学

余林敏

桂东小学

何光权

城南小学

卢黎明

黄沙镇2

成职科

黄沙学校

游季平

希望学校

杨明会





胡世平

直属2

新民片5

新民镇、曹回镇4

基教科

垫江九中

余静靓

新民小学

李传锐

龙桥学校

张东栩

曹家学校

白强华

杨吉美

张明彬

沙坪镇3

基教科

沙坪中学

郭涛波

沙坪小学

汪启能

武安小学

刘荆生



直属2

高安片10

直属学校2

体卫艺科

垫江三中

县一职中

袁仙艳





李茂民

董泽明

高安镇4

计财科

高安小学

黄淑军、廖雪梅

宝鼎小学

徐培军、贺林勇

福安学校

王勇、邓存权

高安中心幼儿园

黄淑军、廖雪梅

杠家镇3

计财科

杠家小学

周良海、卢

龙岗小学

张天江、罗义明

花园小学

罗义明、张天江



沙河乡1

计财科

沙河小学

贺林勇、徐培军







大石乡2

计财科

大石小学

彭克华、王

中兴小学

念、彭克华





陈世平

直属3

周嘉片9

周嘉镇6

(含四中、十一中)

服务中心

垫江四中

吴成彬

垫江十一中

杨正文





李永涛

范会德

服务中心

周嘉小学

冯家兴

复兴小学

洪武荣

晓兴学校

王仲刚

周嘉中心幼儿园

冯家兴

普顺镇2

质量监测中心

普顺学校

刘建春

金华小学

汪朝民





永安镇4(永安中学)

纪监组

永安中学

永安小学

王亦俊

五龙桥小学

邬江波

石坎小学

胡瑞建

汪世礼

直属2

太平片7

太平镇3

组干科

牡丹中学

太平小学

昌丽丽

九龙寨小学

庄小勇



胡宝庆

五洞镇3

(含六中)

督导科

垫江六中

五洞小学

斜滩小学

陈远平



高峰镇3

安稳办

高峰小学

梁远兵

界尺小学

太山小学

李世林



直属2

澄溪片6

澄溪镇4

(含八中)

核算中心

垫江八中

黄恩伦、刘勇

澄溪小学

陈小波、王伶

天台小学

王伶、陈小波

望月小学

刘勇、黄恩伦

左天玖

砚台镇4

(含汪中)

核算中心

汪家中学

成、刘

砚台小学

春、刘

汪家小学

黄君恩、陈璟

打鼓小学

陈璟、黄君恩

杜觉民

直属1

坪山片8

坪山镇4

(含五中)

人事科

垫江五中

王方彬、廖洪海

坪山小学

廖洪海、王方彬

界枫小学

清平小学

闵荣霞

程德生

田应河

永平镇2

成职科

永平小学

平溪小学

赵辅兵





三溪镇2

信息中心

三溪小学

李开华

箐口小学

杨英俊





裴兴镇1

信息中心

裴兴学校

曾祥波







直属2

鹤游片6

鹤游镇2

(含二中)

教考中心

垫江二中

钟显华

鹤游小学

李勇彦





陈俊权

黎有强

白家镇4

(含七中)

教考中心

垫江七中

白家小学

欧朝武

新村小学

刘青山

绿柏小学

昌晓丽

包家镇2

安稳办

包家学校

土主小学

梁远兵、李伟






附件2

全县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监管和联系安排表

联 系

委领导

联 系

片 区

联系乡镇

或街道

联系科室

联系学校(园)及具体联系人员

片 区

负责人

片区安全

监管员

联系校()

联系人员

联系校()

联系人员

联系校()

联系人员

联系校()

联系人员

徐吉强

桂北片

(幼儿园21所)

桂溪街道

成职教科

康乐幼儿园

杨明会

小脚丫幼儿园

赵辅兵

长安幼儿园



李晓玲

信息中心

大风车幼儿园

熊嘉颖

美上幼儿园

陈泉洲

小英才幼儿园

寿光寅

美美幼儿园

杨生玉

安稳办

生辉幼儿园

何光权

北斗星幼儿园

余林敏

小天才幼儿园

爱心幼儿园

安稳办

北城馨月

李世林

北苑幼儿园

卢黎明

峡口幼儿园

梁远兵、李伟

小博士幼儿园

李世林、王芳

招考中心

宝宝幼儿园

程霞灵

小太阳幼儿园

程霞灵

智慧树幼儿园



政策法规科

牡丹幼儿园

电大幼儿园

杨召平





长龙镇

政策法规科

新天地幼儿园

卢胜川







桂南片

(中小学2所)

(幼儿园22所)

桂阳街道

服务中心

九鼎幼儿园

朱红梅

育才中学

朱红梅

南阳小学

刘国军



廖才进

黄桂兴

服务中心

馨月幼儿园

孔令云

小金星幼儿园

孔令云

南阳幼儿园

刘国军



计财科

七色花幼儿园

卢敏、周良海

太阳花幼儿园

罗义明、张天江

华都幼稚园

勇、邓存权

大自然幼儿园

邓存权、王勇

办公室

牛津幼儿园

天骄幼儿园

江伟才、谭萍

他她幼儿园

万小伟、王德福

精灵幼儿园

包垚、杨明

人事科

东方明星幼儿园

张维娜

东方明庆幼儿园

张维娜





组干科

贵华幼儿园







桂溪街道

体卫艺科

启明星幼儿园

周建勋

文化幼儿园

蔡成林

新艺文武幼儿园

周建勋



质量监测中心

美悦幼儿园

刘小燕

开心幼儿园

星星幼儿园



黄沙镇

成职科

黄沙美美

游季平







胡世平

新民片

(小学1所)

(幼儿园5所)

新民镇

基教科

树仁小学

王友均

小天使幼儿园

王友军





杨吉美

张明彬

沙坪镇

基教科

新星幼儿园

余满江

童心宝宝幼儿园

余满江

圆梦幼儿园

高晓东

童贝幼儿园

高晓东

高安片

(小学1所)

(幼儿园3所)

高安镇

计财科

兰兰小学

朱世川、杨志华

兰兰幼儿园

杨志华、朱世川





李茂民

董泽明

黎明幼儿园

朱世川、杨志华

新奇乐幼儿园

贺林勇、徐培军





陈世平

周嘉片

(幼儿园3所)

周嘉镇

服务中心

红太阳幼儿园

杨正文







李永涛

范会德

永安镇

纪监组

海灵幼儿园







普顺镇

质量监测中心

阳光宝贝幼儿园







汪世礼

太平片

(幼儿园6所)

太平镇

组干科

金色童年

幼儿园

殷小平

太平红黄蓝

幼儿园

吕小明





胡宝庆

五洞镇

督导科

春蕾幼儿园

艺术幼儿园

哆哆幼儿园



高峰镇

安稳办

花苗幼儿园

梁远兵







澄溪片

(幼儿园4所)

澄溪镇

核算中心

小贝贝幼儿园

周向美、陈远兵、李

南华幼儿园

陈远兵、周向美、李

艺都幼儿园

李伟、周向美、陈远兵



左天玖

砚台镇

核算中心

花蕾幼儿园

周向美、陈远兵、李







杜觉民

坪山片

(幼儿园3所)

坪山镇

人事科

沈家幼儿园

廖洪海

禧洋洋幼儿园





程德生

田应河

裴兴镇

信息中心

红朵幼儿园

曾祥波







鹤游片

(幼儿园3所)

鹤游镇

教考中心

福星幼儿园







陈俊权

黎有强

白家镇

教考中心

智慧星幼儿园

昌晓丽







包家镇

安稳办

艺都幼儿园







附件说明:1.每所学校(园)联系人员为该校(园)安稳工作的联系责任人,有2人及以上的,排位第一个为联系责任人;

2.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由片区直接监管,由片区安全监管员具体负责,联系科室及科室联系人员负责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3.短期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工作由成职教科具体监管和负责。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99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