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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203A/2020-00227 [ 发文字号 ]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 通 知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2-11 [ 发布日期 ] 2020-12-11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教师进修校、县教育考试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各科室(中心):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改办关于开展2020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0〕2号)、《垫江县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县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垫江职改办发〔2020〕58号)精神要求,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开展2020年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离退休人员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包括:师德师风、基本资格、教育业绩、教学业绩、科研业绩和优先条件六个方面,具体见《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垫教委〔2018〕395号)文件中“二、申报条件”。

三、申报名额

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各单位正高级、高级、一级职称申报名额,应在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数限额内确定。

四、时间安排

(一)正高级、高级职称(含职教系列)

1.网报材料必须于2020年11月11日前上报。网报联系人:丁 平,电话:74526930。

2.纸质件必须于2020年11月13日前交县教委人事科33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廖洪海,联系电话:74526930。

(二)一级、二级职称(含职教系列转评)

电子件、纸质件必须于2020年11月30日(从2020年11月23日开始受理材料,其中中职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前)前上报县教委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廖洪海,联系电话:74526930。

五、工作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渝人社发〔2015〕131号文件有关规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录重庆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221.178.107.33:2020),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申报。

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有关单位人员受到政务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接受组织调查或在立案调查期间,暂缓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单位推荐。基层单位须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原件和电子件,对材料的真实、可信、准确、齐备负责,确保网上提交电子件清晰可辨。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扫描不清晰的,各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员,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应将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只在QQ群、微信群公示不认可)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评审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未经公示的人员不得上报,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上传。

(三)主管部门审查。县教委应在基层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所属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进行审核,将《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重庆市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经县人力社保部门签章报送,并送县纪委监委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备案。

(四)材料受理。市教委职改办在限定时间内,受理职称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人员按系列进行汇总。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五)评审终止。出现以下情况评审终止:

1.在评委会评审前,接到投诉举报且查证属实的;

2.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并被查证属实的。

(六)复查。申报人员对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按渝职改办〔2020〕178号规定申请复查。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复查申请须在评审结果公示后2个月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经区县教委向市教委职改办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六、申报材料

(一)电子件

1.正高级、高级:网上提交电子件包括基本资格类、业绩类及其他有关材料。所有印证材料均须具备“三要素”,即:签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2.一级、二级:不需要进行网上申报,以学校为单位上报《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

申报人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在海

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论文(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正文(著作除外)、版权页的复印件。

2002届(含2002届)以后高等教育毕业生的学历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推荐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https://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上查验。

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人员的学位查询,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级推荐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简称学位网)上查验。

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

位人员、以及学信网和学位网无法准确查询的学历学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自由职业者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通过本人档案进行学历学位查验。

(二)纸质件

1.正高级、高级报市教委职改办纸质件包括:

(1)《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

(2)《重庆市申报教师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名册》(市教师职称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一份)。

2.一级、二级(含职教系列)报县教委人事科纸质件包括:

附件11—1或者附件11—2装档案袋的个人材料。

七、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只能申报一次职称,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有关人员、 评审专家或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进行处理。

凡下列情形者,由评委会核准机构或评委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1.学历学位、职称、获奖(成果)及其他业绩材料造假的。

2.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

3.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的。

4.一年内两次以上申报职称的(不含各种“绿色通道”评定)。

5.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二)各级审查部门

积极做好职称政策宣传、解答及职称申报指导工作,并公布咨询电话。严格“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下列情形者,由评委会核准机构或评委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不认真履行学历学位审查主体责任的。

2.为申报人出具虚假证明的。

3.为挂靠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便利的。

4.不按规定层级和规定程序报送材料的。

5.材料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未按规定进行公示的。

7.未将申报人员送审名册送当地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的。

8.不按渝职改办〔2015〕55号规定标准收取评审费的。

9.推荐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职称评审的。

10.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三)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

在评审工作保密期内不得对外泄露评审内容,不得私自接收评审材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评审专家与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评审专家违反规定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通报批评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责令不得再从事职称评审工作,进行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事项

(一)关于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组

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3—5人组成,负责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工作。申报人数较多的单位,职称工作人员应不少于3人。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的,应当申请回避。

(二)关于截至时间

申报人员任职时间及中小学职称教学水平考评合格证有效期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关于破格申报

根据渝职改办〔2020〕178号文件规定,破格申报的人员需填写破格申报表,申报高级职称的须经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同意。除高校、研究系列外,其他系列均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

(四)关于两类人员职称申报

1.中小学专(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教人〔2014〕50号)执行。

2.援藏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双师”职称申报人员、脱贫攻坚人员,按渝职改办〔2020〕178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各单位要制定并公开职称评审推荐工作方案,上报职称材料时一并上报县教委备案。

(六)申报人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填表说明认真填报申报评审材料,不得对表格进行修订,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所有打印、复印材料均为A4纸双面;《评审表》填写必须规范,打印时,该双面打印的不能用单面,该印2页的不能缩到1页。填写时不能省掉任何一栏,没有内容填写的地方一律填“无”。《评审表》和《公示表》(只有职教系列才要)等该签字的地方必须由相关人员亲自签名,不能打印,不能改动。

(七)评审表中填写的时间必须注意逻辑性(尤其保证公示时间)

(八)收费。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号)相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20元,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4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20元。

(九)证书办理。各单位应在收到任职资格通知后至次年3月底前,为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申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基本信息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县职改办负责审核,完善手续后办理资格证书。办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部门须做好登记及存档记录工作。

(十)工作中有不清楚的事项请及时与县职改办(联系人:朱雯欣,联系电话:74616156)、县教委人事科(联系人:廖洪海、丁平,联系电话:74526930)联系。

附件:1.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2.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

3.重庆市职教系列中级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4.重庆市一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

5.近5年听课情况证明

6.教学业绩(任教)证明

7.近五年师德师风情况证明

8.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证明

9.乡村(薄弱)学校工作情况证明

10.近3年身心健康情况证明

11.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级/讲师、

二级/助理讲师)申报材料审查清单

(此页无正文)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不公开)

附件1

重庆市职称破格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最高学历


学位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何时取得何

专业职称


破格申报

职称


满足何条破格条件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渝职改办〔××××〕×××号)第×条第×款。

符合破格条件的佐证业绩成果


所在单位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职改办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本表须提交一式2份,并附相关破格材料2份。审批部门留存1份,进入申报材料1份。










附件2-1 

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

姓   名: 提醒: 与所有上报材料一致         

工作单位:    提醒:写公章全称                 

现有职称:     例: 高级、一级 、二级                      

申报职称:     例:高级、一级 、二级                      

申报职称

专业方向:     例:小学(中学) 语文   

申报类别:□正常晋升   □破格晋升

□转评       □多评

□基层定向   □重新确认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2020年(修订版)

填  表  须  知

1.本表供申报评审职称使用,填写内容须经单位审核认可;

2.本表一律A4纸双面打印(“评审审批情况”页各项内容必须完整打印在同一页纸上),签名、签章必须亲笔签署或盖签名章,内容要具体、真实;

3.本表所有内容要求逐一填写、无一遗漏,没有的须填写“无”;

4. “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均须填写到具体日期,如:1983.7.12、2006.07;

5.“现有职称、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如:工程师、2010.10、渝中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6.学习培训经历含攻读学历、学位经历,填写时在“专业或主要内容”中载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

7. “呈报单位意见”由区县人力社保(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填写;

8.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申报人基本情况

姓名


曾用名


性别


两寸

免冠彩照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身份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时间

就读院校

专业

学制

学历

证书号

查验人签字








毕业时间

就读院校

专业

学制

学位

证书号

查验人签字








现有职称、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何时聘用何职称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参加何学术团体、任何职务,有何社会兼职

















学习培训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分类分别填写)

起止时间

专业或主要内容

学习地点

证书号

































工  作  经  历

起止时间

单   位

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职务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类别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教育













教学





















科研













其它













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类别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获何奖励效益或专利)

教育













教学





























科研













其它













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

日  期

名称及内容提要

出版、登载获奖或在学术会议上交流情况

排名





























专业考试成绩

日 期

考试种类

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

组织考试单位

例:2019.05

教学水平考评

高中语文

优秀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

提醒:可以只填近五年的考核结果(2015-2019年度,正高级和高级要到县教委档案室查个人年度考核资料,一级或者二级由学校直接出具证明材料)

公   章: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悉申报评审工作通知的有关事宜,承诺符合申报条件、按规定程序申报,所填写、提供的职称申报材料(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诚信情况说明

兹有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申报材料属实,经公示无异议(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符合申报条件和相关政策规定。

取得现职称以来申报人工作中或职称申报评审中如曾出现下列情况,请在选项前打√:

□论著一稿多投;□抄袭剽窃论著;□冒用他人项目或名义;□冒用他人业绩工作成果;□业绩成果造假;□利用职务之便占用他人成果;□因工作过失受到通报;□工程质量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医疗责任事故;□严重医患纠纷;□教学事故;□严重失职渎职;□前述事故出现伤亡;□违反程序申报;□违规挂靠、兼职申报;□党纪、政纪处分;

其他情况:                               

并就上述过错的具体情形作简要文字说明:

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查  档  情  况

(可单页提交档案存放机构查询签章后装订入申报评审表成册)

兹有×××同志,身份证号××××××,档案于××年××月××日存放于本机构。经查档案记录,其学历、学位、职称信息如下:

一、学历、学位

1.××年××月××日,取得××××××学校×××专业×××学历×××学位,学制×年□全日制□非全日制,证书号××××××;

2.××年××月××日,取得××××××学校×××专业×××学历×××学位,学制×年□全日制□非全日制,证书号××××××;

……

二、职称

1.××年××月××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机构审批(初定、确认),取得×××专业××××××职称,证书号××××××;

2.××年××月××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机构审批(初定、确认),取得×××专业××××××职称,证书号××××××;

……

查验人:                      存档机构(盖章)

××年××月××日

注:1.有多个学历、学位的,须填写“中专”及以上的所有学历、“本科”及以上的所有学位信息;2.职称须完整填写取得的各个级别的职称信息。

推  荐  情  况

基层单位意见

注意:必须有“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上报”的内容。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区县主管部门或区县人事代理机构意见

同意推荐评审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呈报单位意见

(区县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市人事代理机构)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评  审  情  况

学科(专业)组或主审人意见

学科(专业)组组长或主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委会意见

总人数

参加人数

表决结果

是否通过



赞成

人数


反对

人数



经评审,           同志□符合□不符合

任职条件。

公   章

主任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核准部门意见

同意评委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注:通过“基层定向”方式评审取得职称,仅限乡镇基层单位使用。

附件2-2

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工作单位:                   

姓    名:                   

现任专业

技术资格:                   

申报专业

技术资格:                   

申报资格

专业方向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诚信承诺书》之前部分须由申报者本人填写,填写内容应经人事组织和纪检部门审核认可。

二、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具体。

三、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四、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 均须填写本表。

五、本表用A4纸双面打印。

基  本  情  况

现  名


性  别


民族


两寸免冠

彩照

曾用名


出生

年月日


政治

面貌


支教起止

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教龄


身体状况


毕(肄、结)业

时       间

毕 业 院 校

专   业

学  制

学  位






年度考核






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 工 作


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及取得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

取得资格时间


现任职务任职

资格年限


现(兼)任行政职务及任职时间


校长岗培情况


何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共青团)任何职务


参加何种社会、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


职称外语语种及考试

时间、等级、结论


职称计算机考试

时间及等级、结论


近五年继续教育

学时年平均量及总量


普通话测试

时间及等级


任现职来有无教学、

安全责任事故


教师资格种类


何时何地

受何行政奖励、处分


符合何款破格条件
























学 习 培 训 经 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支教、国内外进修、校长岗培等)

起  止  时  间

专业或主要内容

学习地点

证明人

































































工  作  经  历

起  止  时  间

单      位

从事何专业

技术工作

职  务

年  月 —    年   月




年  月 —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本人工作总结

(包括师德师风、教学业绩、科研成果、行业联系、成果转化等方面)














































取得现任资格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起止时间

专业技术工作名称

(著作、项目、课题、成果等)

工作内容、本人起何作用(主持、参加、独立)

完成情况及效果

(获何奖励、效益、专利)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教育工作情况登记

时间

指导班级、学生

所获荣誉、成果

备注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教学工作情况登记

教师类型(专任教师/兼任教师)


何时被评为何级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


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的年度工作量

学年度

科目

年级

周授课

时  数

代  课

时  数

学期授课

总 时 数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任课情况合计

任现职以来共讲授课程:   门;课堂教学工作量共计:   学时,平均每学年:   学时。

考 勤 统 计

小记

学年度

学年度

学年度

学年度

学年度

事假   (时)






病假   (时)






旷课   (时)






教学效果、能力


指导、培养教师及承担教师培训工作

起止时期

对象

内容

形式

成绩及效果
















教学所获成果及奖励

时间

成果名称

本人所起作用或名次

备注









技能竞赛情况

竞赛名称

时间及地点

获奖情况

本人作用或名次













其他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教研工作情况登记

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

教材

论文、著作、教材名称

刊物名称、、刊号

刊物

级别

发表时间

合作

人数

本人作用及承担的部分(著作、教材需明确具体章节及字数)

获奖情况











































教学、科研项目及应用技术开发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止时间

项目经费

本人排名

获奖及成果推广应用

























国家专利

专利名称

授权时间

专利号

本人排名

成果推广及应用
















何时被评为何级学术带头人


其他
















取得现任资格以来行业联系工作情况登记

行业企业实践锻炼

时间

地点

成绩及效果

备注

















指导学生实习、

实践

时间

地点

指导班级及人数

成绩及效果

备注
















行业联系及企业服务情况


撰写实践报告情况


其他











诚信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真实、准确,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人员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推荐意见

申  报  人  所  在  单  位  审  核  意  见

公    章

单位纪检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    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评审组织

表决结果

总人数

参加人数

赞成人数

反对人数

备注






主  管  部  门  呈  报  意  见

同  意  推  荐  评  审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2019年 10月   日








评审审批意见

学科(专业)组或主审人意见

学科(专业)组或主审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会

总人数

参加人数

表   决   结   果

是否通过



赞成人数


反对人数



经评审,        同志符合/不符合

任职条件。                                               

公     章

主任委员签字:                                        年    月    日

核准部门意见

同意评委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重庆市 职教 系列  中级 级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填表人签字:        

姓名

***

性别

出生年月

1983.07

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主要业绩

专利情况

人员类别

事业、国企、非公

在编、非编

参加工作时间

2006.07

身份证件类别及号码

身份证

510213*******

起止时间

工作内容

完成情况

本人作用

授权时间

类型

名称

专利号

转化情况

排名

最高学历(学位)

本科(硕士)

申报职称名称

高级经济师





**

发明

***

***


2/5

何时取得何职称

经济师2014.05

何时聘用何职称

经济师2014.12











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





著(译)作情况

现任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校**科科长





时间

类别

名称

出版单位

字数

排名

学术(社会)团体任职











独著

继续教育学时(分)

500学时(5年合计)





论文情况

学历学位情况





时间

收录

名称

发表刊物

期数

排名

毕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制

学历/学位

证书号

取得现职称以来完成基本工作量情况

**

SCI

***

***


1/2

2006.07

***学校

人力资源

全日制

本科/学士

***

时间

工作内容

本人完成工作量










硕士

***



















学术技术报告情况










时间

收录或交流情况

名称

排名

进修或培训经历

科研情况

***

**国际会议交流

***

1

起止时间

主要内容

进修或培训机构

证书号

起止时间

项目(课题)名称

来源、类别

总经费

本人经费

排名

单位公示时间

2019年10月8日—12日





*-*

***

市科委重大项目

100万

3/6

基层单位推荐意见(签章)












主要工作经历

获奖情况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工作内容

职务

时间

成果名称

奖励名称

颁奖单位

应用情况

排名





**

***


市教委


1/5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本表由申报人填写,并亲笔签名,使用A3纸打印。本表所填写内容,须经单位审核和公示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有效。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制


附件4

重庆市一级职称申报人员送审名册

填报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单  位

学历学位

何年何校

何专业

毕业

参加工作时间

现职称及

取得时间

申报何职称

考试及继续

教育情况

身份证号码

备注

专业考试合格时间

继续教育

学时学分

26                                                                                                                                                                                                                                                                 

张三

1996.03

垫江县桂北小学校(公章全称)

本科

2012年重师

英语专业

2012.09

二级2013.09(职教系列填完整)

小学道德与法治一级教师(务必与申报材料一致)

2017.05

640学时(160学分)

512322194501120012












































填表说明:1.“转评”“多评”“破格”“基层定向”“重新确认”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注明;2.统一用电子表格上报。


附件5             

近5年听课情况证明

申报人姓名:               任教学科:              填表时间:

学年

学期

听课节数

备注

2015—2016

秋期



春期



2016—2017

秋期



春期



2017—2018

秋期



春期



2018—2019

秋期



春期



2019—2020

秋期



春期



合  计

大写:      (节)


校长(签字):            审核人(签字):           学校(盖章):

说明:1.此表应以申报人听课记录为依据进行统计、公示。

2.在申报学校听课不满5年者,回曾任教学校统计。

3.听课记录由所在学校签章确认备查。

附件6-1

教学工作(任教)量证明

申报人姓名:                              填表时间:

学年

学期

任教

班级

任教

学科

周课时数

(节)

学校教职工

周平均课时

备注

2015年秋

2016年春

秋期
















春期
















2016年秋

2017年春

秋期
















春期
















2017年秋

2018年春

秋期
















春期
















2018年秋

2019年春

秋期
















春期
















2019年秋

2020年春

秋期
















春期
















校长(签字):           审核人(签字):         学校(盖章):

说明:1.原始依据由学校教导(务)处查阅档案后如实填写,留存审核人处。

2.在本校任教不满五年者,回曾任教学校提取,保证有五年任教经历。

附件6—2        

教 学 业 绩 证 明

申报人姓名:                              填表时间:

学年

学期

任教班级

任教学科

周课时数

(节)

平均分(优秀率)

及格(合格)率

备注

分数

本校班级数

本校本年

级本学科

位次

%

本校班级数

本校本

年级本学

科位次

2015

2016

秋期































春期































2016

2017

秋期































春期































2017

2018

秋期































春期































2018

2019

秋期































春期































2019至2020

秋期































春期































校长(签字):           审核人(签字):         学校(盖章):

说明:1.此表统计每学期县、校统一考试成绩,先由学校教导(务)处查阅档案后如实填写,再由学校负责审核材料人员填写。

2.在本校任教不满五年者,回曾任教学校取成绩,保证有五年教学业绩。

3.非统考学科教师填写考核结果。

附件7               

近五年师德师风情况证明

申报人姓名:               任教学科:              填表时间:

学年

学期

按文件考核结果

负面清单情况

2015—2016

秋期



春期



2016—2017

秋期



春期



2017—2018

秋期



春期



2018—2019

秋期



春期



2019—2020

秋期



春期



校长(签字):            审核人(签字):           学校(盖章):

说明:1.此表应根据考核结果如实填写。

2.“负面清单”栏应填“时间、文号(或标题)、处理理论”。

附件8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证明

申报人姓名:                           填表时间:

学年(学期)

担任班主任或者学生教育管理情况

备注


































合  计

大写:           (年)


校长(签字):            审核人(签字):           学校(盖章):

说明:此项应先由学校德育处或者教务处审核确任(指任教以来),本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经历不足规定年限的,到曾任教学校打证明,最后由申报学校负责审核材料人员填写。

附件9  

乡村(薄弱)学校工作情况证明

申报人姓名:                            填表时间:

学年

学期

工  作  单  位

备    注


秋期



春期




秋期



春期




秋期



春期




秋期



春期




秋期



春期



合    计

大写:        (年)


校长(签字):            审核人(签字):           学校(盖章):

说明:1.城区学校教师应根据工作情况如实填写。

2.支教(学习)经历应在“备注”填写确认本人经历的文件号。

附件10

近3年身心健康情况证明

申报人姓名:                              填表时间:

学   年

学期

请病假(含住院)情况(天)

有、无严重心理健康情况

2017—2018

秋期



春期



2018-2019

秋期



春期



2019-2020

秋期



春期



校长(签字):            审核人(签字):           学校(盖章):

说明:1.此表应根据学校考勤记载资料如实填写(也可以填五年)。

2.“心理健康”栏,填写有、无“严重心理健康”的情况。

附件11-1

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级/讲师)申报材料审查清单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


申报人联系电话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申报评审学科



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职教系列需要)

1份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份

01类

(基本资格)

(1)单位审核的师德师风材料


(2)单位审核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或者查档情况)


(3)单位审核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明复印件(初聘、评审当年工资变化表)


(4)单位审核确认的班主任工作、乡村(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5)单位审核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实验技术、研究系列除外)


(6)单位审核确认的上课、听课复印件(职教序列不要听课资料)


(7)单位审核的教学水平考核证书复印件(职教序列要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8)单位审核的近5年继续教育复印件(公需科目不需要人事局盖章)


(9)单位审核的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复印件


(10)单位审核确认的近3年身心健康材料


02类

(教育业绩)

(11)单位审核确认的教育业绩复印件


03类

(教学业绩)

(12)单位审核确认的教学业绩(四选三)复印件


04(科研业绩、职教行业联系能力)

(13)单位审核确认的论文、论著(三选一)资料


(14)单位审核确认的职教行业联系能力复印件(职教序列要)


05类

(优先、破格材料)

(15)单位审核确认的优先(三选一)、破格(四选一)复印件

(16)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破格申报审核表原件


06类(其他资料)

(17)1500-2000字本人签字的个人工作总结

(18)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申报人承诺

以上清单所列申报材料属实。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审核签章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2

重庆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二级/助理讲师)申报材料审查清单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


申报人联系电话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申报评审学科



重庆市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职教系列需要)

1份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份

01类

(基本资格)

(1)单位审核的师德师风材料


(2)单位审核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或者查档情况


(3)单位审核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明复印件(职教转评要)


(4)单位审核确认的班主任工作、乡村(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5)单位审核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实验技术、研究系列除外)


(6)单位审核确认的上课、听课复印件(职教序列不要听课资料)


(7)单位审核的教学水平考核证书复印件(职教序列要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8)单位审核的近5年继续教育复印件(公需科目不需要人事局盖章)


(9)单位审核的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者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复印件


(10)单位审核确认的近3年身心健康材料


02类(教育业绩)

(11)单位审核确认的教育业绩复印件


03类(教学业绩)、04(科研业绩、职教行业联系

能力)

(12)学校审核确认的教学业绩复印件


(13)学校审核确认的论文、论著资料


(14)单位审核确认的职教行业联系能力复印件(职教序列要)


05类(其他资料

(15)1500字本人签字的个人工作总结

(16)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申报人承诺

以上清单所列申报材料属实。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审核签章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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