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我县有无针对中小学课后服务的规定?
我委先后与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垫江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垫教委〔2021〕62号),《关于垫江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垫教委〔2021〕306号),明确了以下几点:
一、坚持课后服务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由家长、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或拒绝、推诿学生参与。
二、合理确定课后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县所有中小学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小学每天下午开展3节课后服务,但至少开设1节活动课程;中学每天下午安排1节活动课程,晚自习安排2节作业辅导。中学星期五的课后服务安排在星期日学生返校后进行。每天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城区小学原则上不早于18∶00,农村小学冬季一般不早于17∶00,夏季一般不早于17∶30(农村地区的课后服务要充分考虑学生上下学路程距离、交通、气候等因素,实行弹性离校制度);初中不晚于21∶20。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三、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课后服务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实行“一校一案”。各学校根据本校场地、人员、资源及家长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学校要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性差异和兴趣培养,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作业辅导、阅读、体育、艺术、科普、书法、手工、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活动,学生自愿选择项目。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全部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四、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以本校在职的师德良好的教职工为主,要组织有特长爱好的本校教职工积极参与。也可与少年宫等单位开展合作;也可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也可引导退休教师、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建构多路径、多维度、多形式的课后服务。
五、据实收取课后服务费用。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照每天3节,每节3元,据实收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儿童免收课后服务费用。
六、严格发放课后服务补助。按照《重庆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8〕144号)相关规定,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发放适当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补助标准为每节50元。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
七、规范课后服务收支管理。在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增加“课后延时服务费”项目。课后延时服务费,要严格按照有关财经制度规范管理。由学校统一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按确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做到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及外聘校外人员补助、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开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