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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人学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日期:2021-12-24

根据《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外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明为主要依据;市内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法定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为主要依据(即: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最近连续半年及以上〕或法定监护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时间满一年以上〕、税务登记证明或一年以上的实际经营证明材料等)。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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