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为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2025年垫江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县教委编印了《垫江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敬请市民朋友知晓并广为宣传。
一、我县招生入学的政策依据是什么?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政策依据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25〕25号)和市教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基本原则是:我县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入学;
随迁子女按“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入学。
二、什么叫“三对口”和就近入学?
答: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原则上实行“三对口”划片招生。“三对口”是指适龄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此处的“就近”是指“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最近”。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三、今年小学入学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答:凡在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均应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儿童,可推迟到7周岁。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和应就读学校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已就读过小学的学生,不得申请新生入学。
四、适龄学生如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是否需要提交缓学申请?
答: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的垫江县户籍适龄学生,需到户籍所在地对应学校填写缓学申请表,并经所属乡镇(街道)、学校、教委审核批准方可办理缓学。
五、今年我县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和报名方式与往年有何不同?
答: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整体上和往年没有变化。
(一)城区小学一年级(幼升小)报名方式仍然是使用“入学一件事”招生系统,实行网上入学子女信息维护、报名登记、资格审核、学校分配等。
城区初中一年级(小升初)仍然实行“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的方式,分配到城区初中学校就读一年级;垫江中学三合湖九年制学校六年级学生直升本校初中,剩余学位按电脑派位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牡丹中学就读。
(二)乡镇(除城区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外)各小学依据户籍,按就近免试的原则,组织本辖区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入学。乡镇初中学校按照义务教育入学要求,组织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入学。
六、我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流程和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答:(一)入学子女信息维护:5月15日起,城区户籍(即户籍在桂阳街道、桂溪街道)和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新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二)线上报名登记:6月12日—6月19日新生家长在“渝快办”平台补充提交佐证资料和入学申请。7月10日前县教委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审核。线上报名的新生家长可于7月15日后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审核结果。
(三)线下补登记:适龄儿童家长因网上操作不便、证照缺失、家庭关系特殊等情况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登记的,可以持相关材料于7月2日—7月3日到天街小学、牡丹湖小学、桂阳小学进行补登记。
(四)发放入学通知:在7月中旬,县教委严格按照“阳光招生”要求,完成划片及学位安置工作,学校按县教委规定时间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城区户籍小学一年级入学信息维护和报名登记时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一)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二)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
八、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一)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还需提供:
1.市内户籍: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垫江城区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最近连续半年及以上〕或法定监护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垫江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税务登记证明或一年以上的实际经营证明材料等。
2.市外户籍: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垫江城区居住证或房产证(100%的产权)或房产管理部门网签正式购房合同或符合市内户籍流动人口条件。
(三)暂不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即市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垫江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未满一年、社保证明未满半年、只有房屋产权证(100%的房屋产权)或房产管理部门网签正式购房合同;市外户籍:法定监护人只提供了租房合同或暂时居住凭证〕还需提供:
1.市内户籍:社保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正式购房合同等其中一项均可。
2.市外户籍:租房合同或暂时居住凭证。
九、2025年我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学位是如何安置的?
答:(一)户籍适龄儿童
2025年6月30日前户籍迁入城区的:由县教委以“户籍所在地和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地一致”为主要依据,若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占51%及其以上,视为“三对口”,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分配就读学校;若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份额占51%以下,则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分配就读学校。
2025年6月30日后户籍迁入城区的: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除垫江中学三合湖九年制学校、桂溪小学、实验小学以外的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城区除垫江中学三合湖九年制学校、桂溪小学、实验小学以外的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就读。
认定办法:市内户籍: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垫江城区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最近连续半年及以上〕或法定监护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垫江城区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税务登记证明或一年以上的实际经营证明材料等〕。市外户籍:提供法定监护人在垫江城区居住证或房产证(100%的产权)或房产管理部门网签正式购房合同或符合市内户籍流动人口条件。
2.暂不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县教委统筹安排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城北小学、城南小学、县教师进修校附属小学(原玉鼎小学)、桂东小学、机场希望学校就读。
认定办法:市内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垫江城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未满一年、务工的社保未满半年、只购有房产(100%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产管理部门网签正式购房合同)。市外户籍:法定监护人只提供了租房合同或暂时居住凭证。
十、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一年级入学有关房产份额有何规定和如何计算?
答:(一)按份额共有的房屋产权: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合计所占份额达到51%及其以上的,按“三对口”原则分配学位;若51%以下,则按“相对就近”原则分配学位。
(二)未明确份额的共同共有的房屋产权:除三代以内血亲共有的房屋产权外,其余共同共有的房屋产权则按共有人平均计算产权份额后,按上面的原则分配学位。
十一、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怎么安置?
答:县招商引资企业和县政府认定的高质量发展企业的高管子女按县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优待。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援藏干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等按相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7月10日前由相关主管部门向县教委来函或自行到县教委112室报名登记。来函或自行登记时需提供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十二、今年的招生惠民政策有哪些?
答:(一)长幼随学问题:本政策仅适用于2025年城区“幼升小”的二孩入学,并坚持家长自愿申报原则。
具体办法:大孩于2024年就读的,二孩在同等条件下可随大孩就读;大孩于2024年以前就读的,二孩按政策分配就读学校后,在二孩就读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大孩可转学到二孩学校就读。
(二)多胞胎入学问题:本政策仅适用于2025年城区“小升初”多胞胎子女入学,并坚持家长自愿申报原则。
具体办法:城区小学毕业生中的多胞胎子女,在“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的时候实行绑定派位,分配至同一学校就读。
十三、垫江中学三合湖九年制学校和桂溪小学一年级如何招生?
答:(一)垫江中学三合湖九年制学校一年级招生:招收划片范围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51%及以上的产权,三代以内血亲共有产权除外)、2025年6月30日前购买东部新区新建商品房(100%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产管理部门网签正式购房合同)家庭的适龄儿童。若有剩余学位,由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自愿报名,采取电脑摇号方式招录。
(二)桂溪小学一年级招生:招收划片范围内的户籍(法定监护人51%及以上的产权)适龄儿童。若有剩余学位,由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自愿报名,采取电脑摇号方式招录。
特别说明:符合垫江中学三合湖九年制学校或桂溪小学一年级摇号条件且拟参加摇号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择1所学校参加摇号。
十四、被公办学校摇号摇中的学生可否放弃该校就读?
答:不可以。摇号摇中的学生原则上学位固定在该校,不得调整。确因特殊情况要调整的,待城区学校招生结束后,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请家长谨慎选择是否参与摇号或摇号学校。
十五、在哪里进行网上报名?哪些群体可以在网上报名?
答:今年继续实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全县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子女、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和其他特殊群体子女),都可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和录取。
路径一:电脑访问“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进入“报名系统”;
路径二:手机下载最新版“渝快办”APP,点击首页“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进入“报名系统”。
十六、登录成功后,如何在“报名系统”中维护子女信息?
答:登录“渝快办”进入“报名系统”,选择所在区县,并在首页“个人空间—我的子女”中,点击“新增子女”,按照页面提示,维护“本人子女”或“非本人子女”信息。
十七、小学一年级线上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答:登录“渝快办”——点击“高效办成一件事”中的“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点击智能导办——选择区县——点击“幼升小在线申报”页面——选择报名子女、学校性质和申报业务类型——阅读“申报须知”——按系统提示完成表单填写及材料上传——点击“确认提交”按钮——完成线上报名。
十八、县外就读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可以回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就读公办初中吗?
答:可以。今年教育“入学一件事”系统将与小学六年级学生学籍信息对接。县外就读的本县户籍小学六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具体办法可向县教委咨询。
十九、城区拆迁户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有特殊规定吗?
答:没有特殊规定。拆迁户在提供拆迁协议(协议中必须有需就读适龄儿童的名字)的前提下,可选择按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进行报名登记,县教委将根据拆迁户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划片安置。
二十、幼儿园招生时承诺保送儿童将来到指定小学上学,这样的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吗?
答:不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承诺无效。
二十一、楼盘开发、销售以“学区房”名义进行宣传,承诺业主子女就读指定学校的行为符合政策要求吗?
不符合政策要求,此承诺无效。根据重庆市教委、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入学资格不得与商品房销售挂钩规定的通知》的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与房产开发企业签订接受商品房买受人入读中小学的合同或合约协议;房地产企业严禁以书面或口头承诺方式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或约定中小学入读协议。
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具体操作视频
可通过手机下载最新版“渝快办”APP或电脑登录https://zwykb.cq.gov.cn网址,具体操作详见如下视频:
1.电脑端
2.手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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