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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行政处罚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培训行政处罚信息表

日期:2023-08-07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垫教罚决字〔2023〕001号

案件名称

李**涉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培训

处罚种类

责令停止办学,罚款

处罚事由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培训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

是否组织听证

否(当事人在规定时间未提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处罚结果

责令停止办学;退还培训费2000元(贰仟元整);罚款2000元(贰仟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3/8/4

处罚机关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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