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垫江县艾丽伊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佳华校区)”的批复
垫教委〔2021〕449号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成立“垫江县艾丽伊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佳华校区)”的批
邹聪同志:
你交来《关于举办垫江县艾丽伊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佳华校区)的请示》收悉。
我委组织人员对你所举办的垫江县艾丽伊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佳华校区)进行实地验收,基本上达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同意成立“垫江县艾丽伊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佳华校区)”。举办者:邹聪;校长:李敏;学校性质:营利性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垫江县桂溪街道广场路佳华雅苑1-3栋3-6门市;办学层次:短期培训;培训内容:中小学生舞蹈、美术、书法等培训;培训人数:50人。
你公司成立后,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关部门完善有关手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我委和桂北学区监督管理,自行承担与办学有关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
此复。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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