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垫江县金色飞扬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垫教委〔2021〕476号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成立“垫江县金色飞扬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黎彦君同志:
你交来《关于举办垫江县金色飞扬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
我委组织人员对你所举办的垫江县金色飞扬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实地验收,基本上达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同意成立“垫江县金色飞扬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举办者:黎彦君;校长:黎彦君;学校性质:营利性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地址:垫江县澄溪镇滨河路371号富华新城1幢;办学层次:短期培训;培训内容:中小学生舞蹈、美术、编程等艺术培训;培训人数:100人。
你公司成立后,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关部门完善有关手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我委和澄溪学区监督管理,自行承担与办学有关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
此复。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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