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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垫江县星伽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日期:2023-02-03



垫教委〔2023〕16号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垫江县星伽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变更

举办者的批复


垫江县星伽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公司送来《关于垫江县星伽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变更举办者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五十五条规定,同意你公司的举办者由邹红同志变更为刘峻宏同志。

公司接到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关部门完善有关手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我委和区的监督、管理自行承担与培训有关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

此复。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2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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