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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垫江县桂阳街道美美新标准 幼儿园”的批复

日期:2023-07-26

垫教委〔2023246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成立垫江县桂阳街道美美新标准

幼儿园的批复

杨漫琳:

你交来《关于设立垫江县桂阳街道美美新标准幼儿园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垫江县桂阳街道美美新标准幼儿园。办园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西湖御景小区十栋;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性幼儿园;办学层次:学前教育;举办者:杨漫琳;园长:李晓梅;办园规模:3个班、90人。

你园成立后,按照规定在相关部门完善有关手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办园规模,自觉接受我委和桂南学区的监督、管理,自行承担与办园有关的责任和义务,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办园质量。

此复。

垫江县教育委员会   

202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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