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1008678190L/2020-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垫江县科技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关于印发《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推动民营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实施技术提升、转型升级发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作用,根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局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印发<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渝科局发〔2019〕154号)精神,就推动全县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科技创新园区建设。加大对科技园区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组织申报市级科技项目,县级科技项目加大对科技园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加大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的运营支持,着力培育中小微民营科技企业,精心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双创活动周等创新创业活动。

二、加大民营创新主体培育。开展民营科技型企业提质增效行动,逐步完善民营科技型企业孵化育成体系,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均达到90%以上。加大指导县内民营科技型企业领取创新卷,利用创新券购买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及融资辅导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每年科技型企业领取创新卷中民营企业占比达到90%以上。

三、开展“科技人才”引育。鼓励县内科技人才依托"重庆英才计划"等人才计划,创办领办民营科技企业。加大对县外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和支持强度,吸引到我县投资创办民营科技企业。利用创业种子基金鼓励创客及创业团队利用创新创业项目,开办民营科技型企业。每年创业种子基金支持民营企业占比达到80%以上。

四、持续推进“产学研”合作。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联合县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利用研发补助资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实用技术创新、先进技术引进推广项目,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力鼓励县内企业依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建“飞地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联合研发基地(中心)等平台,引导企业共享科研仪器设备、实验设施、科技文献等资源。

五、加大科技金融支持。指导民营企业根据各自成长阶段和需求,申请科技创业种子基金、天使基金投资,申请挂牌重庆科技创新板等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加大对县内企业申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的指导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填报科技型企业入库信息和更新年度数据,获得知识价值信用评级,鼓励企业根据发展需求申请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破解轻资产民营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每年民营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占比达到90%以上。

六、优化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融入我县科技创新管理,在科技创新规划制定和各类科技创新政策调研中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和建议,在县级科技项目指南编制,项目评审、预算评估、结题验收方案制定等环节注重邀请民营企业专家参与。

七、提升民营企业服务质量。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月”活动,通过专题培训会、座谈会、进企宣传等方式加强对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技术交易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和增值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等政策的解读,营造浓厚的创新发展氛围。

八、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逐步完善科技企业家创新思维和能力提升培训机制,针对民营企业家实施创新能力专题培训计划,垫江县十强十佳民营企业评选中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转型升级发展。倡导民营企业家坚守实体经济,弘扬工匠精神,运用创新方法,加快成为具有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创新型民营企业家。

九、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典型、新模式和新机制,积极提名民营企业优秀科技成果参评重庆市科技进步奖。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果,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引导民营企业坚定走依靠科技进步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十、建立沟通交流长效机制。畅通科技部门与工商联组织的交流渠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精准服务民营企业中注重科技服务,围绕促进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共同研究和落实支持措施,共享工作信息和数据资源。培育优秀民营科技型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垫江县科学技术局垫江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0年3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