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190L/2026-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科技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科技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6-09-04 |
垫江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6年度科技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聚焦高标准建设重庆主城卫星城目标任务,以加快建设创新强县为目标,着力构建“202040”重点攻坚突破体系,推动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向更高标准发展。根据《垫江县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垫江科技局发〔2025〕16号)和《垫江县科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垫江科技局发〔2020〕3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启动2026年度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专项项目;
(二)自主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
(三)社会民生科技创新项目。
二、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需符合国家、市和我县产业发展政策需要。
(二)技术水平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三)所开发的产品或推广应用的技术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应用前景,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有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申报企业应具备基本研发能力与研发基础,能够实质性开展研发活动。
(五)申报农业类科技项目原则上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技协、家庭农场等经济组织。
(六)申报社会民生类科技项目原则上能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健康等有推动作用的企事业单位或团体。
(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2年。
(八)一般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和单纯的基础建设项目,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破坏生态环境、高能耗、高污染等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经营主体、事业单位,鼓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与县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联合申报,有多个单位参与项目申报的,须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
(二)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个人征信查询记录,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1项县级科技项目,项目组成员参加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无逾期未结题项目。
(四)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制度健全,研发费用独立建账,研发经费归集清晰。
(五)申报项目须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技术路线和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和技术积累,不受理无研究基础的项目申报。
(六)申报单位及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和市、县科技项目中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七)项目申报单位须自筹资金并提供必要保障条件,自筹资金与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比例原则上工业类项目不低于3:1,农业类、社会民生类项目不低于0.5:1。
(八)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近两年内有被强制终止的县级科技项目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单位和负责人不能申报2026年度科技项目。
(九)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对承诺负责,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十)项目申报单位需签订严禁项目多头申报承诺书,承诺所申报项目未获得过财政经费资助,无一题多报或者重复申报等情形。
四、支持方向
(一)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专项项目
聚焦我县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中药及中成药、种业等新兴产业,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产品和标准的科技攻关、强化技术集成和规模化应用,行业先进技术、产品的引进应用及再创新等,探索新理论、新方法,开展产业发展急需突破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重大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及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应用研究,推动产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二)自主创新与应用发展项目
1.核心技术研发及提升。聚焦汽摩零部件与智能阀门新产品的开发、电子元器件、生物医药新品种、种业的研发等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对原有关键技术的提升研究、新产品的研发等,有助于提升我县创新活力有推动作用或示范带动作用。
2.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结合我县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塑料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绿色低碳技术、特色消费品、特色农产品等先进技术引进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促进技术服务和转让落地。
3.促进农业提档升级、农民持续增收,重点围绕农作物新品种研究、农产品深加工。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科技进步需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发展质量效益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智能智慧型等特色高效农业为目标,大力推进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和新技术推广示范应用,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与科技支撑。涉及到技术示范应用任务的项目,要结合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突出先进适用技术在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等领域的应用;以产业化发展任务、以市场为导向培育新品种或者引进推广新品种的项目,抓住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短板,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产品优质率、农业附加值和农业品牌,促进现代农业提档升级。
(三)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项目
重点支持事关我县社会民生的科教文卫领域。围绕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医疗技术开发及卫生防疫、文化教育、临床医疗、水污染处理与防治、交通水利、资源能源有效利用、城乡综合治理等智能场景开发应用、地质气象、文化旅游、商贸物流、公共安全等重大创新机制的研究,以及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为重点,为推动社会民生进步,解决制约我县民生改善与社会进步的技术瓶颈问题开展研究。
五、支持金额
(一)专项项目。根据全县重点产业科技发展需要,自主明确研究目标、任务和内容,解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和前瞻性的专题项目。资助额度30-50万元/项(含30万元)。
(二)重点项目。符合我县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支撑和显著提升,创新创造活力明显的技术应用及研发项目。资助额度10-30万元/项(含10万元)。
(三)面上项目。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促进作用的研发及应用项目。资助额度10万元以下。
(四)指导类项目。指导类项目资金由企事业单位自行投入。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书
请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见附件)填写,申报书纸质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工业、社会民生类项目交到县科技局科技管理科(县级机关综合办公3号楼402办公室),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601729155@qq.com邮箱;涉农类项目交到县科技局科技普及科(县级机关综合办公3号楼406办公室),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档发送至921863125@qq.com邮箱。
(二)资质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诚信查询记录等复印件。
(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新产品、新品种鉴定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学研合作协议、技术(开发、转让、服务、许可、咨询)合同协议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9月30日18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工业、社会民生类项目 刘老师 电话:74681037
农业类项目 向老师 电话:74689016
联系地址:垫江县桂阳街道南阳大道10号县级机关综合办公3号楼。
附件:1. 垫江县科技项目申报书
2. 科研诚信承诺书
3. 科技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
4. 严禁项目多头申报承诺书
垫江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