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1008678190L/2024-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组织机构简介 | [ 体裁分类 ] | 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 ] | 垫江县科技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0 |
垫江县科学技术局职能职责
(一)统筹推进实施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科技创新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三)牵头推进科技管理平台建设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全县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负责编制县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实施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外国专家管理职责,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技宣传、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