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林业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党组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建设林业法治体系,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普法宣传,以强有力法治保障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会、职工会和支部“三会一课”学习讨论。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结合2021年全市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科室相互配合,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主办”,继续做好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已取消及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林业行政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依法、便民、高效原则,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2021年共审批451件,未出现逾期未办结的现象,无任何群众投诉,无一例差评。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2021年共办理各类行政案件133件,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做出行政执法决定前,案件必须经过局案审委员会同意,并经法制科合法性审查后,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同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告知途径。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发生。
(四)加强执法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程序工作,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机制。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三是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法律顾问参与,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
(五)强化各类矛盾化解。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涉林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依法加强涉林重点问题的治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涉林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我局及时收集分析敏感纠纷信息,并加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我们还通过走访、排查等多种形式,尽早发现涉林纠纷的苗头,将涉林纠纷解决在基层,今年配合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处林权纠纷1件。
(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以《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局党组会、职工会和支部主题党日等渠道,抓好学习教育,开展宣传活动,推进学法工作制度化。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相关主题活动,通过流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社区“小喇叭”等方式,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2021年共出动执法宣传车15次、发放、张贴法律法规宣传单2万份、横幅、标语100余条,切实提高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只注重学习形式,忽略学习效果,学习方法简单,缺乏主动性、系统性。
(二)普法宣传形式单一。法治宣传效果有待增强,缺乏针对性、实效性,只是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相关主题活动日开展宣传,没运用新媒体进行广泛有效宣传。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在领会法治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增强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等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加强法治宣传培训。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开展各种层次的法治培训活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