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林业局2024年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按照《垫江县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具体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垫江委法治委〔2022〕4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执法监督,深化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工作实践,全面贯彻到执法、守法、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职工会和支部“三会一课”深入学习讨论,制定学习制度,明确工作要求,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渝快办”“全程网办”“川渝通办”,按照依法、便民、高效原则,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2024年,我局办理林地征占用审核(批)177件;林木采伐发放证书361份,采伐蓄积65435.74立方米;
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7件。未出现逾期未办结的现象,无任何群众投诉,无一例差评。
(三)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程序管理,在做出行政执法决定前,案件必须经过局案审委员会同意,并经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后,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同时告知当事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告知途径。2024年,我局共立案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24件(已结案21件,未结案3件),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6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及毁坏林地林木案4件;毁坏林地林木4件;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3件;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2件;盗伐林木案1件;案件撤销1件。涉及占用(毁坏)林地林木面积11.84公顷,损坏林木14846株,缴纳罚款901.83万元。涉林生态损害赔偿案件10件,其中非法狩猎损害公益案8件;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件。已磋商并签订协议9件,正在办理1件,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7.66万元。行政应诉4件(行政审批3件,行政执法1件),无行政复议。
(四)强化法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落实监督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备案登记等工作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完善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招投标合同审核等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专业性、合法性,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
(五)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支部党员大会、党课等形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在林业系统掀起学习宣传林业相关法律法规的热潮,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二是积极开展宣传宣讲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森林日”“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等时间节点,在重要区域、主要路段、重点场所,利用液晶屏、电视台、网络等媒介滚动播放林业法律法规,因地制宜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海报、横幅、标语的投放张贴工作,扩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全年共出动执法宣传车35次,发放、张贴法律法规宣传单1.1万份,横幅、标语45余条,切实提高了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三是积极参与法治理论知识考试。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参考率、合格率100%。
二、主要问题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不能满足当前依法治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需要。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规范,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需进一步规范法定程序,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普法宣传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以传统方式为主,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学法需求,“互联网+”“小手拉大手”等依法治宣传新渠道拓展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全面守法普法效果需进一步加强。
三、工作打算
(一)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领会法治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增强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法治宣传。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全市林业“八五”普法工作,加大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依法保护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的法治环境和浓厚氛围。
(三)加大执法监督。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体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等工作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垫江县林业局
2025年1月3日